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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光热示范项目建设通知的几个疑点

2015-10-08 09:21来源:CSPPLAZA作者:Jason关键词:光热发电太阳能热发电光热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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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厂址连续观测年太阳法向直接辐射辐照量(DNI)等关键气象数据?

不是必须。国内有很多项目都没有连续观测年的DNI数据,但能提供的项目肯定可以获得加分,从而增大入选示范项目的可能性。

11、是否必须提供项目进展支撑性文件?

以下四种文件为必须提供的:1、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用地的原则同意意见;2、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用水的原则同意意见;3、县级及以上电力部门关于电网接入的原则同意意见;4、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关于天然气用量的原则同意意见(如示范项目采用辅燃)。其它支持性文件可不提供。要求提供上述文件是为了保证示范项目在获批后,具备开工建设和电网接入的可能性。

12、还需要提供拟合作的设备制造商供货协议或供货承诺书等资料吗?

不是必须。仅针对已与主要设备制造商达成共识的的项目投资方。事实上,在项目尚未启动建设,未支付供货方预付款的情况下,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承诺书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示范项目最终采购谁的设备,对绝大多数项目方而言,目前都难以确定。因此该条款略显多余。

13、投资经济性测算报告如何编制?

相关文件中指出应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和《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GD005-2013)进行编制。第一个文件可点击此链接下载。第二个文件是由水规院组织起草的,目前尚未提供公开下载渠道。

原标题:解读光热示范项目建设通知的几个疑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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