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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

2015-09-30 13:49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太阳能热发电光伏政策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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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防凝系统

应根据厂址气候条件、设备配置及系统设计特点设计可靠的熔融盐防凝措施。管路和阀门应配有伴热防凝系统。

6汽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系统

6.1汽轮发电机组型式

充分考虑到太阳能塔式光热发电的特点,汽轮发电机组应具有快速响应进汽参数变化及低负荷连续运行的能力。

6.2冷却方式

缺水地区,汽轮机组冷却方式应采用空冷方式,其他有条件地区可采用湿冷方式。

6.3回热系统及设备(回热加热器、除氧器、给水泵)

应设置回热、旁路、给水等常规火力发电厂汽水系统。应结合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和运行时间,优化设计汽轮发电机组回热系统,如选用合理的回热级数、设置低加疏水泵等,以提高机组的热效率。

7辅助燃烧系统

7.1辅助燃料

应选择天然气或燃油作为燃料,若示范工程附近有其他热源,可就近引接。辅助燃料排放应符合环保标准。

7.2系统设置原则

辅助燃烧系统仅考虑用于初始熔融盐熔化和熔融盐防凝的功能,不参与机组运行调节。全年全部辅助燃料的低位热值与集热场输出热量之比宜不高于8%。

辅助燃烧系统应考虑寒冷地区电厂的冬季采暖需求。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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