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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5-08-25 08:57来源: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键词:屋顶光伏发电光伏政策南昌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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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15年7月31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8月11日

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城乡居民利用屋顶装设光伏发电设备,探索户用光伏发电运营经验,经研究,决定实施“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为延续全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形成的良好发展环境,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民居屋顶,继续开展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力争3年内建设1000户,每户不超过5千瓦,力争完成总量5兆瓦的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激发社会特别是城乡居民投资光伏发电工程的积极性,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原则

——自愿建设和政策支持相结合。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示范工程完全建立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同时,由市级能源管理部门对示范工程给予一定补助,提高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积极引导和注重规范相结合。发挥示范工程的引导作用,吸引居民参与光伏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同时,通过示范工程探索规范管理的模式和经验,解决好技术规范缺失、相关政策薄弱、管理经验缺乏等问题。

——定向培育和公平竞争相结合。示范工程支持市内光伏产业的发展,引导我市光伏企业积极开拓户用光伏发电市场。同时,示范工程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省内相关企业通过竞争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原标题: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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