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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5-08-25 08:57来源: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键词:屋顶光伏发电光伏政策南昌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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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模式

由居民本人或委托服务商向当地县、区能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居民或服务商组织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由市能源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对居民进行投资补助。

三、支持政策

(一)最大程度简化审批和并网手续。

要最大限度简化相关手续,为居民提供方便。示范工程涉及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由各县、区能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项目接网工程按照《国家电网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执行,无偿免费接入电网。相关服务企业承担产品安全、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责任。

(二)适度给予示范工程投资补助。

本示范工程享受市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3元/峰瓦,直接发放给居民。

(三)如遇国家或省政府光伏补贴政策调整,补贴将随国家和省政府政策同步调整。

四、实施

工程实施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家庭申报阶段

2015年7月1日起,各县、区级能源管理部门开始接受居民建设申报工作。有意愿的居民从网站下载申请表格,按要求明确填写个人信息、房屋产权归属、装机容量等信息,接到申请后,县、区能源管理部门组织对建设地点、建筑物承载能力、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进行现场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报市能源局汇总,市能源局负责总量控制。

县、区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要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立相关网页,宣传相关政策,指导居民提交申请。

原标题: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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