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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5-07-29 15:57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光伏政策国家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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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张联合申办2022年冬奥会重大机遇,采用科学的理念、灵活的机制、先进的技术成果,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着力创新商业服务模式,着力加快规模化开发应用,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国际先进技术应用引领产业发展先导区,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可再生能源创新区,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率先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新电力市场化发展机制,破解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探索建立适合可再生能源特点的管理模式、市场机制、政策环境,形成适应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的体制机制改革新经验。

坚持创新引领,率先实现先进技术应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人才集聚,强化可再生能源前沿技术研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形成国际一流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试验田和发展新高地。

坚持绿色发展,率先探索新型低碳发展路径。通过高比例开发应用可再生能源,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培育绿色能源新业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绿色经济发展新典范。

坚持协同推进,率先构建绿色能源区域联动体系。切实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统筹张家口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和京津冀地区能源需求密集状况,推动区域发储输用融合,加快能源消费变革,形成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新模式。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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