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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发布电力工程专项监管报告:光伏、风电多项目被点名

2015-04-22 14:40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能源局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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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理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能源局网站近日发布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本次专项监管现场督查工程主要侧重于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和大容量、大机组发电工程,以及风电工程和垃圾发电工程。风电、光伏项目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工程不履行质量监督手续现象比较突出。以下是报告正文。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

国家能源局

二○一五年四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理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规范电力质监机构行为、督促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电力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能源局自2014年7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对辽宁、吉林、安徽、山西、江西、甘肃、湖南、贵州、内蒙古(蒙东地区)等省区进行了督查,其中江西省作为能源局驻点督查地区。根据各地督查情况,形成此报告。

一、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7月底在江西南昌召开启动会,制定专项监管实施方案,成立专项监管督查组,全面部署专项监管工作。辽宁、吉林、安徽、山西、江西、甘肃、湖南、贵州、内蒙古(蒙东地区)等省区所辖派出机构按照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现场检查。

本次专项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贯彻落实情况、《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系列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以及监督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等五个方面。本次专项监管现场督查工程主要侧重于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和大容量、大机组发电工程,以及风电工程和垃圾发电工程。

现场督查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原则开展检查,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验、抽查实测、跟踪检查、座谈评议等方式,同时,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部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

从本次专项监管和现场督查情况看,大部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都比较重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能够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职责,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序运转,在电力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总体保持了电力工程质量基本受控和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印发后,大部分单位能够积极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努力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但是,本次专项监管现场督查也发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据统计,本次专项监管督查,共检查工程项目81项,检查组共发现问题935例,其中质量管理方面问题477例,实体质量方面问题458例。所发现问题中,涉及输变电工程方面的问题363例,火电建设工程方面问题151例,水电建设工程方面问题60例,风电建设工程方面问题320例,垃圾发电工程方面问题41例。现场督察组在监管督查过程中,共下发整改通知书65份,下达停工令2份。

督查发现问题按工程类别统计如下: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管理性问题和实体质量问题各占一半;管理性问题中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和风电工程占比较大;实体质量问题中风电工程较为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现场督查组已要求受检单位立即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原标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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