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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申报及资金拨付与清算流程

2014-12-17 09:22来源: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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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贴资金拨付流程

拨付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

拨付范围:符合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且列入补助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公共独立系统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拨付标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补助标准,对上网电量进行补助;公共独立系统按照容量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

拨付流程: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接网工程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财政部拨付补贴资金至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独立电网所在省财政部门,并顺序下达目录内项目公司。对于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于年度终了后随清算报告一并提出资金申请,财政部直接拨付资金至所在省财政厅,并顺序下达目录内项目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和清算流程如下图所示: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和清算流程如下图所示:

原标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申报及资金拨付与清算流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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