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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和完善光伏发电金融配套政策

2014-04-04 10:02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市场光伏政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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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成为光伏发电大国。然而,伴随并网、补贴等热点问题的逐步解决,一直困扰行业发展的融资难题就变得日益突出。2014年1月,国家能源局敲定2014年中国光伏终端市场建设目标是 14吉瓦,其中分布式8吉瓦,光伏电站6吉瓦,资金需求量约1400亿元;到2015年光伏发电累计建设目标为35吉瓦,资金累计需求量约3500亿元。光伏发电建设资金缺口巨大,破解融资难题业已成为当前加快发展光伏终端市场的瓶颈所在,也是建设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保障。

然而,传统金融手段对光伏终端市场的建设支撑乏力。欧美双反、产能过剩质疑、企业亏损等成为光伏产业在金融市场获得投资信心的障碍所在。同时,光伏发电金融扶持细则尚未正式出台,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光伏产业缺乏基本的了解和应有的重视。

为此,国家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引导和支持举措,多形式、多渠道为光伏行业的发展配置资金,积极鼓励各种资本参与其中。建议:

1.对重点优势企业出台特殊金融支撑政策

建议创造条件,努力扩大有竞争力企业的股权融资力度。其一,对目前受市场无序竞争影响,在公开市场暂不具备再融资条件的有竞争力的光伏企业,应当鼓励其通过定向募集的方式扩大资本金规模,改变资产负债比例,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及时纠正不分良莠全面叫停银行信贷、债券发行等极不合理的“一刀切”政策;其二,对有规模、有发展前景、能够实现进口替代的光伏生产设备制造企业和产业链中主要辅助设备、材料生产企业,证券监管机构应按照市场化原则,鼓励它们通过公开市场发行方式进行股权融资。

2.以创新金融方式扩大光伏市场融资渠道

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金融创新产品正成为光伏终端市场的主要融资来源。我国2013年3月出台《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法律形式承认了资产证券化,再加上分布式光伏 20年补贴期限和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的确定,使得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政策和市场条件都已完备。为此,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依托国内利好政策,建议国家充分鼓励分布式光伏创新融资渠道,实现资产证券化作为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券筹资的直接融资方式,把缺乏流动性但又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在资本市场上公开发行证券出售,从而获取融资机会,最大化地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以此为我国光伏产业的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雄厚的资金保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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