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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超日:关于完成控股股东股份追加限售登记的公告

2013-11-21 13:54来源:上海证券报关键词:ST超超日太阳光伏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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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超日 公告编号:2013-139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控股股东股份追加限售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及追加锁定承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倪开禄及其关联人倪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2013年11月18日,上述股东所做上述承诺届满,并均在锁定期内严格履行了其锁定承诺,其所持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370,231,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9%。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倪开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倪娜女士的承诺函,倪开禄先生及倪娜女士承诺对其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追加限售期一年(自2013年11月18日起至2014年11月18日止)。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38)。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受控股股东倪开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倪娜女士的委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追加限售手续。截至目前已完成了所涉及股份限售登记及变更股份性质的手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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