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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禁止光伏项目 现有企业逐步迁出

2013-08-28 10:31来源:法制日报关键词: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准入标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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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就《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条件》规定,光伏制造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好、生产成本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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