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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光伏发电“合理价格”成为争论焦点

2013-06-05 10:20来源:日经能源环境网关键词:光伏发电太阳能发电光伏补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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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举行的家用光伏发电系统补贴说明会上,一位参会者说“希望在屋顶上尽量多地设置太阳能电池模块,持续不断地发电”,而演讲者则回答说“即使发电量超过家庭用电量,也没多大好处”。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美国的家庭剩余电力收购制度跟日本明显不同,很难通过卖电获得收益。

在日本,10kW以下的家用系统全国一律以38日元/kWh的价格收购剩余电力,10kW以上的系统则以37.8日元/kWh的价格收购全部发电量。但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家庭如果某月产生了剩余电力,政府不会立即支付相应费用,而是将剩余电量转入下个月。

如果下个月的用电量超过发电量,则用上月的剩余电力抵消。然后,到系统设置12个月后,如果仍有剩余电力,加利福尼亚州会选择转入下个月或以0.04美元/kWh的低价收购累计的剩余电量。

这一制度叫做“净计量电价制度”(net-metering)。美国50个州中,有43个州和华盛顿特区采用了这一制度。不过,制度内容因各州和电力公司而异。基本上都是用接入电网的分散型发电设施来抵消自家消费的制度,不以卖电为目的。也就是“自产自消”。消费者为了跟电力公司签订净计量电价协议,会根据过去的年用电量来设计和设置光伏发电系统。

日本家用系统(10kW以下)采用的是剩余电力收购制度,10kW以上系统采用的是全量收购制度。10kW以上的系统不管设置场所用电量多少,政府都会收购全部发电量。美国的净计量电价(net-metering)制度因州而异,不过不仅适用于家庭,还适用于“自产自消型”商业设施、工厂及学校等接入电网的系统。

光伏发电系统的规模上限方面,加利福尼亚州为1000kW,肯塔基州为30kW。超过上限的话,不适用该制度。新墨西哥州的上限高达80MW。

加利福尼亚州的家用收购价格非常低,不到电费的1/4。即便如此,能收购就算好的了。几年前,美国的电力公司在法律上还没有收购剩余电力的义务。当时,剩余电力都是免费送给电力公司的。

夏威夷州现在仍不对剩余电力支付费用。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州及新泽西州等州在剩余电力累积了12个月后,以批发价格收购剩余电力。内华达州则无限期累积剩余电力。

电力公司解释说,以抵消用电量为前提的净计量电价制度是为了促进自产自消、保持系统稳定、最大限度减轻消费者负担所必需的。为了稳定电力系统,有的州甚至不仅对净计量电价,还对可接入电网的累计设置量设置上限。现在43个州中,有22个州设置了上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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