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光伏组件太阳能电池市场正文

太阳能发电将成农民“致富”新途径

2013-05-10 10:18来源:日经能源环境网关键词:太阳能发电光伏下乡太阳能电池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该支援制度的机制是,为百万瓦级太阳能设施等的建设费提供无息贷款,之后根据设备使用年限(15年~20年)陆续返还。从4月开始,将在全国公开征集3个地区作为示范地区,然后以通过示范地区积累的经验为基础,向其他地区普及。

要设置1兆瓦(MW)的太阳能发电系统,大概需要2公顷左右的土地和3.5亿日元的初期投资。由于年均可发电105万千瓦时,因此按照2013年度的收购价格36日元(不含税)计算,年售电收入可达到3700万日元左右。按20年计算,总收入可达到7.4亿日元。即使从中偿还本金(3.5亿日元),扣除相关经费,20年也能获得约3.5亿日元的利润。即便由10家农户共同设置,每户也能分得3500万日元。这无疑是增加农户收入、振兴农林渔村经济的有力方法。

在安倍政权的领导下,日本加盟环太平洋经济合作协定(TPP)已经具备现实意味。虽然此举有可能对本来就疲惫的日本农业带来更大打击,但通过太阳能共享和上述支援制度,反而有可能增强日本农业。

开放弃耕地!

关于太阳能共享解禁条件,简单地说可分为以下两点:(1)不得使农业生产环境发生恶化;(2)许可期结束即拆除设备。

这两点要求在目前耕种的农田上均可做到,因此对于已放弃耕种的弃耕地来说,就更容易了。长时间放弃耕种的土地已经荒废,只要不使其继续恶化,并且在今后恢复耕种时,能够尽快拆除设备即可,因此要满足(1)和(2)两个条件很简单。

在目前耕种的农田上进行太阳能共享时,因电池板设置密度减小,所以发电量也减少,但如果是弃耕地,则无需和农业共享太阳能,因此可进行100%的太阳能发电。

关于这一点,笔者向农水省相关负责人提出了询问,得到的回答是:“对于休耕地和弃耕地,一旦其恢复耕种,便视为普通的太阳能共享。”虽然无法直接用作100%的百万瓦级太阳能设施用地,但从此次通知的宗旨来看,这点考虑地十分妥当。

对于国土面积小、闲置土地也较少的日本而言,全国40万公顷的弃耕地是极其贵重的资产。在因经济收入少而放弃耕作的农户中,也许会有人在通过售电收入得到生活保障后,而决定恢复农田耕作吧。通过对利用农地进行太阳能发电解除禁令,还可实现农业再生。真可谓是一举两得!

以上说的是在农田上同时进行太阳能发电,反过来也有在百万瓦级太阳能电池板下开辟新农田的尝试。总之,都是要实现农业和发电一体化。 还需解决相关课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太阳能发电查看更多>光伏下乡查看更多>太阳能电池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