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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终裁结果不公 美国光伏企业“倒戈”亲华

2012-10-18 10:51来源:中国贸易报关键词:光伏双反光伏企业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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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硅光伏电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18.32%至249.96%,反补贴税率为14.78%至15.97%。目前,中国光伏企业正面对来自欧美的“双重夹击”。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对此发表谈话称:“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合理抗辩,仍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我们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终裁结果仍不公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机电商会)法律部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虽然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应诉程序并提出了强有力的抗辩,且美国商务部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国企业的观点,但此次调查从发起到结束,仍存在诸多不公正做法。

“此次调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生产及对美出口情况,带有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性质,必将对美国和全球清洁能源市场的长期发展带来巨大损害。”该工作人员说。

在沈丹阳看来,美国在新能源领域挑起贸易摩擦事端,向全世界发出了贸易保护主义和阻碍新能源发展的消极信号,“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双反’税的做法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挑战的大趋势背道而驰,也与20国集团首脑会议达成的不采取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承诺相违背。”

中国光伏企业表示,实际上,中美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也将损害美国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商以及消费者的利益。

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国太阳能板生产商对记者表示,由于国家在2008年前后密集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助推新能源产业发展,光伏产业链获得了集聚式发展。得益于此,中国光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优势,制定并实施了具有前瞻性的商业策略,晶硅光伏电池产品在美国市场获得了价格优势。

该生产商直言,中国企业从来没有实施、也无意实施低价位恶性竞争。中国企业之所以被美国商务部裁定出较高的倾销和补贴幅度,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在展开反倾销调查时采取了一系列对中国不利的歧视性做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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