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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光伏“路条”带来的灰色利益链条

2012-08-28 13:37来源:21世纪网关键词:光伏电站光伏路条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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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迟表示,由于这一规定,许多9.9MW的光伏电站在西部纷纷涌现,“有些项目批给个人临时注册的小公司,就是有利益输送嫌疑”。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临时注册的小公司,部分甚至可以通过修改光伏电站项目获得最终并网核准的时间。

“譬如宁夏的一个项目,在去年7月24日之后,一个小公司8、9月开始跑,将‘路条’时间拉回六月,10月兜售,11月脱手给某央企。”徐迟说。

一位江苏光伏企业高管证实了这一乱象:青海“930”文件下发之前,6月前很多企业没有到格尔木;国家发改委文件下发之后,8月份“从西宁到格尔木的火车上满是做光伏电站的人”,有些电站的核准时间即被修改到7月前,最后国家发改委将1.15元/度的电价补贴有效期延展至2011年12月31日,才有效遏制了如此乱象。

“像2012年建的电站,如果是拉到2011年核准,那么最迟要在3月前完成,而在2011年12月31日前要拿到电网的并网鉴定书。”徐迟说,2012年西部光伏电站的上网电价已降至1元/度,而2012年有可能降至0.8元/度。

被修改时间的“路条”,在出售中,卖方要价也不同。有的直接标价出售,有的要光伏电站股权,有的是销售组件。

徐迟说,目前流行的一种出售方式是,卖方将“路条”低价出售,然后要求做EPC的分包工程。“譬如要求自己去做土建,或是跟某个支架公司熟,要求做支架工程的分包”。

“由于竞争激烈,现在很多地方‘路条’的佣金价格已经很低了,很多就是50-60万,最多就是100万,而分包工程的利润比较可观。”徐迟说,以10MW工程计算,该项目的分包利润在200-300万之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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