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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企业合力助中国光伏产业“过冬”

2012-07-03 08:54来源:赛迪顾问关键词:多晶硅贸易保护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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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贸易摩擦日益频繁,中国光伏产业面临挑战

2011年10月19日,美国SolarWorld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包括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美国双反调查的启动在全球其他国家也产生了一定的连锁反应,2011年12月19日,印度商工部门宣布收到其国内太阳能电池板企业递交的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进行不公平的比较,裁定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达31.14%至249.96%,我国应诉光伏企业将被征收最高31.22%的关税,不应诉企业将被征收249.96%的惩罚性关税。

据统计,2011年度全球十大光伏电池供应商中,5家来自中国大陆,3家来自中国台湾。在几大巨头中,美国市场占无锡尚德整个市场份额的20%、英利是15%、天合光能和阿特斯也在10%左右。此次美国裁定的反倾销税率,将导致中国光伏制造商的成本优势完全丧失,企业在全球光伏市场中的竞争力遭受严重削弱。

政府做好引导,企业练好内功,是中国光伏产业“过冬”之道

面临中国光伏产业遭受的国外市场需求疲软以及美国贸易保护的夹击,只有政府企业合力,才能使中国光伏产业应对挑战,持续前行。

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在投融资、市场应用、法律支持等方面的引导与协助。首先在投资方面,政府应该对国内部分地方政府为了一味的追求招商引资而盲目上马的相关光伏项目,如多晶硅项目、光伏电池项目等,进行严格的限制并清理,以免产能过剩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在融资方面,对一些优质型的企业,政府可采取担保的形式协助企业通过银行等机构获得融资,以保证公司的现金流稳定,避免出现破产的局面;在市场应用方面,在已经出台的光伏应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应该引导不同地区出台更加细分的具体政策,使得政策真正做到推动市场的发展,通过持续不断的扩大内需,来降低对国外市场的依赖性;在法律支持方面,应该积极协助国内的光伏企业对美国裁定的反倾销惩罚进行回击,保障国内光伏企业的利益在国际市场上不受到伤害,为国内光伏企业营造一个好的国际市场环境。

面对产业的冬天,企业只有练好内功,保存实力,才能迎来春天。首先,企业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管理成本、生产成本的控制,来降低企业的开支,保证企业的现金流在短时间内不出现问题;其次,企业应该加强在生产工艺、高端产品等领域的研发创新力度,以新技术换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另外,企业应积极寻求与国外企业的合作,通过迂回的方式找到避开美国反倾销惩罚的道路。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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