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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光伏“双反”还需政府给力

2012-05-28 13:19来源:环球光伏网关键词:光伏产品光伏产业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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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于2012年5月17日对原产于我国的光伏产品做出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决定对我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光伏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我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0%至4.73%。

面对美国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举措,我国光伏行业巨头纷纷抱团应对,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下称机电商会)近日在上海召开“应对美国电池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光伏巨头尚德、英利、天合光能以及阿特斯等国内一线光伏企业表示,我国光伏产业赞同世界贸易自由,反对任何贸易保护主义,但并未强调反制议题。同时,上述4家企业成立了“光伏可持续发展联盟”,抱团应对。

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称,“我们呼吁各国政府应行动起来,避免光伏贸易从中美摩擦发展成全球大战,这样整个行业会出现严重的倒退。”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曾表态,我国已做好反制美国的准备,但是我们并不愿意出台,因为这对中美两国光伏行业都没好处。

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德胤告诉新华社记者,如果美方实施“双反”,预估我国企业对美出口将增加36%左右的成本,基本不再有价格优势。这意味着,如果10月份美国商务部在终裁中维持原判,我国光伏产品将被挤出美国市场,欧洲市场也可能会受到影响。

由于我国光伏组件的原料——多晶硅国内并不能完全自给,仍有大量缺口需要类似美国Hemlock这样的行业巨头填补,因此国内光伏组件企业对中美光伏贸易大战并不支持。此外,在辅料和生产设备上,我国光伏企业同样也是美国公司的大客户。

在国内光伏行业巨头抱团取暖自救的同时,也传出我国政府出招反制美国光伏行业的消息,在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光伏企业做出35%以上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税率裁决一周后,我国商务部做出反击。

商务部5月24日称,经初步调查认定,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违反了全球贸易组织(WTO)有关规定。

相比美方的“双反”税率数字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气势咄咄逼人,我国商务部未说明将采取何种措施。

事实上,早在“双反”案立案之初,我国商务部就曾表示,将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24日,我国商务部初步认定美国6项被调查措施违反WTO有关规定,对正常贸易造成扭曲。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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