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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伏企业涉嫌保单欺诈 遭海外买家质疑

2012-04-23 09:00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光伏企业欺诈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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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真正的问题还不仅于此,这家保险经纪公司何以如此大胆地制作“证书”,联合卖家对海外买家进行欺诈?事实上,中国保监会并没有规定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出具产品质量保险的证书,即使没有明文禁止,该证书也应该做到与保单一致,措辞应当尽量严谨,避免欺诈或误导,而事实上该经纪公司“证书”的措辞有很强的误导性和欺诈性。另外,更重要的是,一家光伏企业年销售额可能达到数十亿甚至百亿元,出了问题后,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也是以亿为单位计算,而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通常只有500万元(2012年底前,保监会要求调整到1000万),根本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也就意味着这样的骗局一旦问题暴露,保险经纪公司即使破产也没有办法承担相关的连带赔偿责任。

本报在上海保监局网站上发现,这家保险经纪公司在2011年曾因船建险及货运险业务制作“阴阳保单”(给被保险人的保单内容和保险公司系统内录入的保单内容不一致,是欺诈行为的一种),而被监管部门罚款30万元(沪保监罚[2011]4号)。

4月19日,记者从上海保险业内了解到,在目前比较活跃的百余家光伏企业市场上,有大约30家左右的公司购买的都是国内的一年期保障的保证险,仅有七八家企业是通过海外机构直接在国外购买25年期的长期保单,例如阿特斯太阳能、晶科能源等都是直接向美国当地保险公司购买25年期不可撤销保单,正泰太阳能直接向德国慕尼黑再保险购买同类产品等等。

“中国出口涉及到中高端的产品,海外买家大都要求中方投保产品质量保险,否则海外买家不会购买中国企业的产品,但是国内的光伏企业采用这样的方式,来取得海外买家对产品的信任,利用海外买家对中国保险产品的不了解,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欺诈,如果被海外买家知道,对中国的光伏产业势必是一种打击。”4月20日,去年在纽交所上市的一家国内太阳能企业负责人告诉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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