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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中国能源消费情况的说明

2011-07-07 23:21来源: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关键词:能源消费风能太阳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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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能源消费总量的概念和核算方法

一、能源消费总量的概念

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间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从自然界能够直接取得或通过加工、转换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洗煤、焦炭、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产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们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获得的商品能源;核能仅包括作为能源使用的部分。

二、能源消费总量核算的方法

核算能源消费总量的原则是,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不得重复计算。

根据这一原则,能源消费总量主要采用以下两个途径进行核算:

(一)从供应角度进行核算

核算的基础统计指标:一次能源产量,各种能源的库存量、进口量、出口量以及主要用能行业、产品的能源消费量。

能源消费总量=一次能源产量+(进口量-出口量)+(期初库存量-期末库存量)=一次能源产量±净进(出)口量±库存减少(增加)量

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多在季度和年度初步数据的核算中使用。

(二)从消费角度进行核算

核算的基础统计指标: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生活的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运输和管理过程中的损失量。

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投入量-加工转换产出量+运输和管理过程中的能源损失量

这种核算方法需要掌握详细的能源消费数据,在年度统计时使用。

此外,年度核算时还要根据能源平衡模型编制能源平衡表,分别从资源供应(生产、进口、出口、库存)、加工转换、最终消费等几个方面同时进行详细核算。

三、能源消费总量核算的资料来源

能源消费总量中有关能源产品产量、产成品库存量的数据,是通过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统计调查报表,从全部生产企业调查取得的。进口量、出口量是从海关统计取得的。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投入量、加工转换产出量以及库存量,是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统计调查报表,从该范围内的全部企业调查取得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能源消费量,是通过批发零售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统计调查报表,从该范围内的全部企业调查取得的。流通企业库存量,是通过批发零售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统计调查报表,从全部能源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调查取得的。其他方面的能源消费量、损失量,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通过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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