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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关于2021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2021-02-23 14:44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安徽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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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其中包括多项能源相关任务:

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广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和储能技术应用。

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

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相关阅读: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GW以上!2021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

原文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2021年13个方面374项重点工作,由省长王清宪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村农业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4﹒进出口总额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0.7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全员劳动生产率9.8万元/人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2.34%。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

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等。

13﹒粮食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

1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15﹒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主要预期目标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7﹒启动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

(1)全面实施国家实验室建设专项推进行动,努力打造“航母级”科技创新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发挥磁约束聚变等基础科学优势,争创新的国家实验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合肥市政府。

(3)加快建设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

(4)积极创建合肥滨湖科学城。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5)启动“量子中心”和“科大硅谷”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

(6)组建运行未来技术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开工建设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

(7)制定省科技创新“攻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持续动态扩容升级“攻尖”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投资集团等。

(8)实施500项左右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和共性基础技术难题。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9)制定实施新阶段江淮人才政策,加快推进平台聚才、政策引才、资助育才、创新用才、服务养才等五大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等。

(10)完善人才培养、流动、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外办等。

(11)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型人才集聚平台,备案一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新建省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7家,新引进和扶持提升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省投资集团等。

(12)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新培育高技能人才5万名。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18﹒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1)支持领军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2)落实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双百强”规上企业奖励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

(3)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实施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50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4)组建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投资集团等。

(5)提升安徽创新馆枢纽平台功能和服务企业能力,培养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合肥市政府。

(6)精心办好中国(安徽)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合肥市政府。

(7)扩大技术转化小试和中试基地布局,新增2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8)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国控集团等。

(9)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开展外部投贷联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0)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等。

(11)新培育省企业技术中心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等。

(12)新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300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三、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19﹒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

(1)开展重点产业产业链供应链设计,编制10个以上产业链供应链图谱,实施一批补链固链强链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2)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和产业集群群长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3)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在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智能制造工艺等方面实施一批工业“四基”补短板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4)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成集聚区建设目标任务2/3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肥海关等,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

(6)加强助企纾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设立稳企业保就业纾困专项贷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8)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覆盖面,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20﹒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1)实施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培育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智能家电等5个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2)加快大众安徽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系列项目落地见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外办、江汽集团等,合肥市政府。

(3)加快蔚来汽车中国总部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合肥市政府。

(4)扩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先发优势。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5)深化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提升自主可控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6)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广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和储能技术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等。

(7)建立实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竞争淘汰机制,开展2020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评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加快布局第六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加强陶铝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等高成长性产业布局,培育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21﹒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1)扩大制造业设备和技术改造投资,实施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000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2)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8000台以上,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0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3)创建绿色工厂5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4)加快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5)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6)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7)新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2﹒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1)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数据资源局等,合肥市政府。

(3)高标准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矿局、省税务局等。

(4)新建5G基站2.5万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5)建成5G应用场景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6)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40个,新增“皖企登云”企业600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等。

(7)培育数字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8)支持线上经济“枢纽型”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9)推进“中国声谷”扩园增量提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着力扩大内需畅通循环

23﹒拓展消费需求。

(1)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汽车、家电等实物消费升级,培育康养家政托育等服务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

(2)扩大信息消费规模,培育信息消费创新产品100件左右,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20个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3)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4)加强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5)提质升级文旅消费,建设一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矿局等。

(6)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行动,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原标题: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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