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1月29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政策指出,对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处于相同运行状态的不同项目批次共用计量点的机组,可按照额定容量比例计算各自上网电量。
政策还指出,发电企业的上下调电量,按照其申报价格结算,其中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的电费按照当月实际上网电量以及政府批复的价格水平或者价格机制进行结算。另外,风电、光伏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结算涉及中央财政补贴时,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 〔2020〕5 号)等补贴管理规定执行。
原文如下: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要求,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江西省能源局对《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3月5日前将反馈意见发至我局市场监管处邮箱(schzj@nea.gov.cn)。
联系电话:027-88717612
附件: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1年1月29日
原标题: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刚刚,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国家能源局终于正式公开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迈入平价新阶段的风电、光伏市场开发迎来全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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