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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1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一期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F+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12-01 11:10来源:东方日升关键词:东方日升光伏组件光伏招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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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方日升1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一期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F+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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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东方日升1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一期高效太阳能电池生组件生产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F+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义乌007-HX西部拓展区块,义武公路(南侧)、江赤公路(西侧)交界处。

2.2工程规模:东方日升1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一期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大约5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28万平方米,项目包含设计费、融资费以及建安工程费(土建、机电安装、二次配及相关辅助设施)等费用,总投资估算约为14亿元。

2.3建设单位: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2.4建设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一阶段: 1号车间要在2021年4月30号前做到电池片产出,对应1号建筑生产车间、12号建筑220KV变电站、11a建筑废水处理站、4号建筑甲烷站、5号建筑硅烷站、6a号建筑甲类化学品库、6b号建筑乙类化学品库、7号建筑动力站、8号建筑氨气笑气站、9号建筑空分站、10号建筑生产及消防水池、13号建筑固废库、14号建筑门卫1和24号建筑门卫2等14栋建筑及配套的动力系统及管道均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全部投入正常运行。第二阶段:3号车间要在2021年7月30日前做到电池片产出,对应3号建筑生产车间及所有配套动力系统和配管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全部投入正常运行。第三阶段:2号车间在8月30号前完成2号楼建筑生产车间的桩基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及消防工程和电气工程。办公楼研发楼、宿舍楼和食堂均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投入使用。

2.5项目回购计划:

2.5.1项目获取《项目施工许可证》,支付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额的10%。

2.5.2单体项目土建竣工验收,支付单体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额的10%。

2.5.3土建竣工验收后一年时,支付项目建安工程费的16%。

2.5.4土建竣工验收后二年时,支付项目建安工程费的24%。

2.5.5土建竣工验收后三年时,支付项目建安工程费的40%。

2.5.6 项目进入回购期后融资费用与项目工程款同期支付。

2.6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东方日升1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一期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有关的融资、设计、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的设计、优化、修改、完善、报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工作。其中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设计、钢结构设计、外立面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预应力结构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抗震支架设计、BIM设计、自来水/燃气/供电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

(2)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部分工程内容:

①土建部分:电池车间、组件车间、成品仓库、空分站、大宗气体站、特气站、化学品库、集中供液站、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固废仓库、环保设备基础、氨气站、污水处理中心、动力中心、纯水站、220KV变电站、车间变电站、门卫室、消防和生产水池、动力监控中心和消控室、宿舍楼、办公楼、研发楼、食堂等;

②市政配套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管廊架、围墙及总厂区室外公用工程(雨水管、生活污水管、给水、工业污水排水、天燃管道、集中供热管道、电力排管、弱电排管)等;

③机电安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电池车间通风,管道,空调水,车间电气,动力中心片区,新建成品仓库,废水站,气化供应间等;

包括上述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程,并做好与集中供暖工程、天然气工程、通信服务工程、供配电工程、供水工程等工程施工、接入的协调配合。

(3)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

(4)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3.1.1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为同时具备以上第①~②的独立法人。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第①~②项时,接受采用联合体投标满足以上资质要求,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4个,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施工阶段,允许专业分包给有类似案例的专业公司承揽分包(如特气、大宗气体、化学品供应、纯水、废水、废气、空分、暖通、CDA、厂内输变电等工程),需事先报备给业主审查,经业主书面同意后实施。上述专业分包工程中涉及的相关设备应遵循甲控(技术方案)乙供(采购),具体由投标人自行组织。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3.3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类、E类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定标后招标人将核查拟派项目负责人2020年7月份-2020年10月份其中任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为准)。

3.4.2浙江省外设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须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4〕332号)要求完成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入库手续,且备案资质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

3.4.3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浙江省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3.4.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注: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业绩进行公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招标人核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提请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发售及购买事宜

5.1 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5.2 招标文件为线上发售,工本费2000元/份(公对公账户转账),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5.3 收款账户:

①账户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②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梅林支行

③银行账号:39760001040004861

5.4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下载公告下方开票及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投标确认回执附件,按照所给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2.按照所给账户信息缴纳标书工本费→3.将开票及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投标确认回执扫描件与工本费支付凭证,一同打包发送至邮箱cuign@risenenergy.com即为报名成功。

*招标代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所有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回复至报名邮箱中,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收,如出现长时间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电话咨询。

六、投标保证金

6.1 账户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梅林支行

6.3 银行账号:39760001040004861

6.4 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5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9日16:30时前缴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6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须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后的汇款底单发送至:cuign@risenenergy.com。)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10点0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116多功能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梅林塔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崔女士/杨先生(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574-59953216/18903763722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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