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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宁夏发改委官网了解到,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就《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用于指导2020年宁夏区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
根据方案,全区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包括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进行中)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各类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促进全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我委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传真或邮件形式将正式意见建议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发展处。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前
电子邮箱:nengyuan_nx@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951-5044601/8301962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9日
附件下载:
1.《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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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3年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黑龙江全省总量消纳权重完成32.7%,非水电消纳权重完成30.9%。代购用户总量消纳权重完成20.00%,批发用户总量消纳权重完成19.96%,售电公司总量消纳权重完成20.37%。详情如下:黑龙江省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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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2.0%,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新疆电力交易知识小课堂2024年第6期《关于可再生能源消纳量的统计、分摊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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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免于消纳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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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通知,时段划分调整为:峰时段(8小时):16:00—24:00;平时段(8小时):00:00—1:00,7:00—12:00,14:00—16:00;谷时段(8小时):1:00—7:00,12:00—14:00。尖峰电价执行时间和时段不变,为每年7
11月5日,江苏发改委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拟推进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文件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存量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水平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另一方面,加强增量特高压输电项目的规划研究,推动适应大规模新能源输送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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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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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峰谷时段划分对每日用电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具体为:高峰时段:7:00-8:00、9:00-11:30、15:30-20:00;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其余为平时段。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全文见下:黑
10月11日,青海省能源局公布“关于支持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绿电供应工作的提案”——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82号提案答复的函。桑文俊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绿电供应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同意青海省目前的正常发电小时数以外的弃风弃光电量设置
11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正式下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超过4h及以上的大容量、安全、高效储能建设,新能源企业与该类储能签订租赁合同时,按其功率的1.2倍折算配储规模。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执行弃电优先控制。增量新能源项目应在首次并网前完成储能配置工
10月28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区内已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公用燃煤发电企业、参与中长期交易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直流配套电源、自备电厂(含绿电替代新能源场站)、水电、燃气、生物质、分布式新能源企业不参与本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发电曲
9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前期各地(区)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和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宁发改碳减排〔2024〕275号)要求,于2024年6月20日前已申报的示范项目,对照本通知要求仍符
9月9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年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以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分解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
8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按国家相关要求,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责任主体以电解铝为主,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绿电使用比例为34.3%,2024年只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024年8月1日,宁夏隆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常鹏飞,注册地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公司经营范围含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由
8月1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进行中)。其中提到,国网宁夏电力综合研判分析电网承载能力,当存在影响电网供电质量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风险时,可对低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限制出力等措施,相关调度措施应做到公平、
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严格执行弃电优先控制。2022年1月1日后并网的增量新能源项目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视同不满足配储要求,不符合并网条件,在重新完成配储前暂停调用。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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