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市场正文

浙江省嘉兴市印发能源“双控”三年攻坚行动(2018~2020年)

2018-06-26 14:10来源:嘉兴市经信委关键词:光伏发电能源双控行动嘉兴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对节能技术改造投资给予适当支持。对年度淘汰落后低效电机和S9(SCB9)及以下变压器不少于1000千瓦(千伏安)的,按更新后的容量给予每千瓦(千伏安)30元补助。对年节能量达到100吨标准煤以上且节能率不低于10%的节能技改项目,按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

2.将能源管理提升纳入政府节能资金支持范围。对通过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且节能率不低于3%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应用研发(含软件)及硬件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审计投资额的20%~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

3.对节能技术服务支撑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对嘉兴市节能技术专家委员会、嘉兴市新能源发展专家委员会按照工作进度给予资金支持。对经批准设立的嘉兴市节能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4.鼓励开展能源“双控”试点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为能源“双控”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上述财政奖励补贴政策适用于市本级,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强化节能奖惩导向作用。

1.建立行业个性化资源要素配置导向。制定《关于深化工业领域“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意见》,对绩效综合评价加权得分低于全市加权平均水平的行业、企业实施用能削减倒逼机制。强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综合评价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惩罚性加价、有序用电配置措施,实行增量用能差别化收费等办法,重点确保A类企业用能需求,严格控制末类企业用能。

2.落实激励约束政策。认真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一站式”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企业、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对未落实节能管理制度、节能措施、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和提供虚假评估的中介机构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按照违法违规情节轻重认定节能失信行为等级,对严重失信主体建立节能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3.落实省政府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102号)精神,对县(市、区)实行节能目标奖惩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基础的用能权奖惩,对超额完成年度节能考核目标的部分按照每吨标准煤2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低于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平均水平的按照每吨标准煤1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反之予以扣罚。

六、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经济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旅委、市总工会、市机关事务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嘉兴电力局为成员单位的嘉兴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与嘉兴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负责全市能源“双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协同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管理,促进能源“双控”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约束性指标考核办法,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县级主体能源“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能源“双控”工作贡献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奖励。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县级主体实行问责,在当年度市对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一律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对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县级主体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没有完成目标的地区,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要提出整改措施报市政府。

(三)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嘉兴市节能协会及下属各行业分会的组织体系,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政府节能管理、节能监察、节能统计机构和能力建设。健全能源“双控”计量和统计指标体系,合理配备能源计量、监测设备。加强对县(市、区)领导干部和节能管理部门、节能监察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能源执法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强化节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场、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加强节能宣传月等主题宣传和日常性节能宣传教育,在报刊、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营造全社会节约新风尚。

附件:1.嘉兴市能源“双控”三年攻坚行动任务分工

2.嘉兴市能源“双控”工作试点名单

原标题:浙江省嘉兴市印发能源“双控”三年攻坚行动(2018~2020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发电查看更多>能源双控行动查看更多>嘉兴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