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从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至今已有整整10个年头。在这10年间,在可再生能源法和相关政策强而有力地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和市场都迎来了跨越式发展。
但随着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目前可再生能源产业也面临着不少问题。那么,面临这些新问题和新形势,《可再生能源法》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近日,记者发现,在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以及能源基金会(中国)在京联合主办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这一话题也同样成为焦点。而记者同时了解到,可再生能源补贴方式有望调整。
可再生能源发展离不开法律保障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在会上指出,“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可再生能源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地位、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规划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统筹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全国保障性收购制度,以及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奠定了法律的基础,使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步入了快车道。”记者了解到,在《可再生能源法》推动下,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一路高歌猛进。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774万千瓦,到6月底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7亿千瓦,累计并网容量同比增长30%。
然而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挑战。朱明对此分析称,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的关键问题在于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典型代表是《可再生能源法》要求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不到位、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滞后问题突出、可再生能源优先调度政策受化石能源和地方政府干涉冲击较大等,已成为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
其中,就弃风限电而言,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风电弃风量已经达到3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21%,同比上升6%。
面临产业发展失衡,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将调整能源结构作为主攻方向,今年以来针对行业顽疾开出一剂剂良方,确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国家能源局先是在6月份下发通知,明确了部分存在弃风和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和光伏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等。7月份又提出建立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明确预警结果为红色的省区市,国家能源局在发布预警结果的当年不下达年度开发规模,地方暂缓核准新的风电项目,建议风电开发企业慎重决策建设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不再办理新的接网手续。
尽管有一系列政策保驾护航,但在国电集团副总经理谢长军看来,目前可再生能源立法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法律条款还不够完善,法律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以及部分法律条文表述不准确,存在理论脱离实际的情况,《可再生能源法》在严谨方面还有不足。
鉴于此,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孟伟在书面致辞中表示:“下一步,全国人大将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的总结和评估,使《可再生能源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加快推动包括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在内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建立完善的规则和秩序体系,保证《可再生能源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此基础上完善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其应有的贡献。”
补贴方向会适时向小而散的分布式能源倾斜
与会人士除了将目光聚焦在愈演愈烈的“弃风、弃光”问题上外,另外一个便是日益扩大的新能源领域资金补贴缺口问题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支玉强会上透露,当前新能源补贴资金的缺口越来越大。截至今年上半年,整个缺口高达550亿元。尽管第六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很快下发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压力,但随着新能源新增规模不断加速扩大,补贴缺口到年底预计或将突破600亿元。
支玉强表示,在现行可再生能源标杆电价政策下,为筹集可再生能源发展补贴资金,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曾5次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按理想政策规模,应该能征收到800亿元左右。而从现在来看,情况却不理想。
究其原因,支玉强分析指出:这主要是由于实体经济发展压力很大,降电价成为工业企业和实体经济强烈的需求和呼吁,也变成国务院的意见和要求,如果这个时候再去增加电价附加会变成很尖锐的一个矛盾。再一个方面就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阻力很大,现在地方推动自备电厂规模快速扩大,但自备电厂基本不缴或很少缴可再生能源附加,这是造成当前补贴基金缺口不断扩大的最主要原因。
“随着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研究和绿色电力证书的交易机制的建立,我们国家现行的这种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和补贴政策,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在支玉强看来,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燃煤发电,作为电能这个属性来讲,同属电能。那么,这种电能在市场上也应该按照统一的机制去竞争。支玉强建议,下一步改革的方向首先要实现价格和补贴的分离,为下一步促进电价和补贴市场化机制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来说,“在电价的方面,下一步的改革在没有成熟之前,咱们现在还继续执行燃煤标杆定价,那么下一步随着咱们上网电价市场化的推进程度的提高,这种市场化范围的扩大,那么可再生能源形成的电量的电价也要逐步通过市场竞争来形成。国外也大多是这样。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更低的报价。”支玉强认为,就补贴而言,差价补贴要变成定额补贴加上绿色证书的模式。现有的固定补贴模式还会保留一段时间,但随着财政逐渐退坡,最终补贴将退出历史舞台。与此同时,补贴方向也会适时作出调整,向小而散的分布式能源倾斜。
跨区辅助服务机制将更完善
“在经济增长乏力、全国电力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弃风问题在短时间内很难被破解且有进一步蔓延之势。”作为本次会议上最重要的发电企业代表,谢长军表示,目前应该从立法层面,完善可再生能源跨区辅助服务机制,明确规定东、南部发达省份对西部富余可再生能源电网的接纳业务,并对受电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打破地方政府条块分割的现状,下好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全国一盘棋。
在谢长军看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开发企业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法》的政策体系,实现四个完善、四个提升。
具体来说,谢长军建议,首先要完善立法标准,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历经几次重大修订,对法律政策有着全面、深入、细致的修正,德国法在作出原则性规定以后,还会进一步采用积极的操作方式。例如规定可再生能源上网时,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电网运营商的程序和步骤各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细化法律条文,提高可操作性,促进利益相关方按照详细可行的具体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其次,完善跨区辅助服务机制,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可再生能源在经济发展放缓的条件下,各地方政府因为利益问题,导致形势加剧,建议完善可再生能源跨区服务,明确规定东南部发达省份,对受让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再次,完善电量收购激励机制,提升可再生能源上网品质。可再生能源具有波动性、间歇性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网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积极性。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收购。最后,提升法律对产业的监督指导作用、指导能力。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对满足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补贴清单申报,经云南电网初审
3月4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4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4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8个,核准/备案容量377.3兆瓦,全部为集中式发电项目。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7个,核准/备案容量209.9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6个、核准/备案容量208.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电网企业应加强信息化管理,抓紧做好享受补助资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项目建档立卡编码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
2024年1月15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6号),根据文件,将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规范管理!文件要求,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审核和拨付补助资金,并依
日前,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可再生
2月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12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2553761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302978万元,太阳能发电1214973万元。原文如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清算的通知》。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项目共1231个,补贴资金16747.97万元,其中风力发电项目33个,补贴金额8956.58万元;光伏发电项目16个,补贴金额6152.76万元;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33个,补贴金额1531.11
12月13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3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3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147个,核准/备案容量1452.5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41个、核准/备案容量1388.7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06个、核准/备案容量63.8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
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补贴范围包括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显示,2024年风力发电补助32.6773亿元,太阳能发电补助11.8061亿元,生物质能发电补助未安排补助预算,风光补助资金总计44.4834亿元。《通知》明确拨付补贴资金原则如下:(一)优先足额拨付第
11月8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3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报告显示,此次纳入2023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86个,核准/备案容量210.46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2个、核准/备案容量186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84个、核准/备案容量24.46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4月19日,苏美达发布公告称,2024年1-3月,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521.2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9%。
日前,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杭州市级太阳能光伏补贴到期的公告》,公告称,杭州市级太阳能光伏补贴政策于2020年9月10日正式上线“亲清在线”,对杭州市境内2014年至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613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光伏地面电站发放光伏发电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止。截至2023年11月3
4月15日,北京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节能降碳类事项申报的通知。其中,在附件《分布式光伏发电类项目办事指南》提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800元的一次性奖励。若项目为第三方投资,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业主
日前,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婺城区个人、村(社)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作专项奖补资金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50元/kw,补贴时间为2024月1月-10月并网的光伏(以供电提供的并网日期为准,按先并网先补助的原则,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政府表示,由于其第一轮屋顶太阳能回扣计划反响热烈,现已将申请期限从2024年4月15日起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据了解,屋顶太阳能计划于2024年2月宣布,由联邦政府和维多利亚州政府的联合倡议,该计划将为成功申请者提供每套公寓高达2,800美元的补助金,从而降低公寓楼安装太阳能光伏
3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大新能源企业招引力度。围绕储能电池及系统、智能光伏、天然气贸易、充电设施、高效电力电子器件、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氢能、海上风电运维等重点方向引进企业,依规模和贡献等条
马来西亚能源转型和水转型部(PETRA)宣布了一项名“人民太阳能激励计划(SolaRIS)”的激励计划,以鼓励住宅能源消费者采用太阳能。该计划向所有拥有国家能源有限公司(TNB)账户的马来西亚公民以及首次申请NEM项目的公民开放。SolaRIS计划是基于净能源计量计划(NEM)制定的,政府将为2024年4月1日及
近期,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了2024年和2025年住宅、工商业领域太阳能系统的新上网电价补贴(FIT)费率标准。对于住宅领域10kW以下的系统,2023年的FIT标准16.0日元(0.11美元)/kWh将在2024年继续执行,但到2025年将降至15.0日元(0.099美元)/kWh。对于10kW-50kW之间的地面商业太阳能系统,将维持10.0日元
3月22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嘉兴市(市本级)第二十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电量追补情况的公示,本次补发资金为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电量补贴资金共计1665005.76元。原文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嘉光伏办〔2018〕1号)精
4月20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47,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19%。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爱旭”)于2024
3月18日,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根据通知,对2023年度经过备案认可的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经并网验收后,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3元/瓦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全文见下: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4月18日下午,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在怒江州府与怒江州委书记洪维智举行会谈。双方就推动怒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进行深入交流。怒江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李义军,怒江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永铸参加会谈。江毅对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介绍了中国华电经营情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4月16日北京印发《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推动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提升、梯度培育促进企业全面绿色达标、推动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引导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协同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绿色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增长新动能、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全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内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办结投诉举报530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4年3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同比下降28.44%、环比增长5.79%。其中:投诉383件,同比下降28.54%、环比下降4.73%;举报74件
近日,巴斯夫与中国能建广东院在广东省湛江市签署了为期25年的绿电采购合同,中国能建广东院将为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供应可再生能源电力。这是双方继2023年9月签署合作意向书后,全面开启绿色低碳领域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双方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巴斯夫是全球领先的
3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双轮驱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构建内外协同的煤炭供应链,建设煤炭储备基地,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大幅提高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等
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