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16-07-25 09:10来源:江苏省发改委关键词:2016光伏发电规模光伏政策江苏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日前,江苏省发改委下达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一是安排17万千瓦,专项用于扶贫建设,继续在省定扶贫开发县、六大片区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涉及的县(区)各下达1万千瓦。二是安排3万千瓦,专项用于奖励引导,支持苏州建设“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永久会址,打造同里绿色能源小镇,引导扬中市创建绿色能源岛(太阳岛)省级示范区,奖励中天科技代表江苏参加“中国清洁能源‘十二五’总结与‘十三五’展望专题活动暨2016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各下达1万千瓦。三是安排30万千瓦,由省统一组织优选,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四是安排70万千瓦,继续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各省辖市规模。
原文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以及近年来国家光伏电站管理相关规定,在充分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市报送的年度光伏发电建议方案,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分解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管理建设规模。按照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要求,国家对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不限规模的光伏发电类型和地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其中,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可随时受理、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投产后随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均实行规模管理,由国家能源局统一下达。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下达我省2016年度12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
为加快落实具体项目,同时推动扶贫建设,探索和尝试采用竞争方式配置项目,试行光伏“领跑者”计划,经研究决定,对国家能源局下达的12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作如下安排。一是安排17万千瓦,专项用于扶贫建设,继续在省定扶贫开发县、六大片区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涉及的县(区)各下达1万千瓦。二是安排3万千瓦,专项用于奖励引导,支持苏州建设“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永久会址,打造同里绿色能源小镇,引导扬中市创建绿色能源岛(太阳岛)省级示范区,奖励中天科技代表江苏参加“中国清洁能源‘十二五’总结与‘十三五’展望专题活动暨2016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各下达1万千瓦。三是安排30万千瓦,由省统一组织优选,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四是安排70万千瓦,继续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各省辖市规模。在去年各市和有关专家共同参与,“因素法”分解规模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新政策和新要求,修改完善《江苏省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组织有关专家、相关厅局及各市代表共同研究,科学设置各因素权重,分解下达各市新增建设规模。
二、科学配置建设规模。一是光伏扶贫规模。相关县(区)发展改革委要商当地扶贫办,因地制宜选择建设场址,准确识别确定扶贫对象,明确扶贫收益分配方式。鼓励地方整合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采用入股方式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项目确定后,自动纳入所在市实施方案。二是奖励引导规模。苏州市按照制定上报国家的《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永久会址申报方案》,优选投资主体,在吴江区同里镇镇域范围内选址建设。扬中市应按已上报国家的《扬中市绿色能源岛(太阳岛)实施方案(2015-2020)》,落实具体项目,优先支持具备资金、技术和管理实力的企业投资建设,确保年底前光伏电站建成投运。中天科技要商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在南通市范围内确定建设场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推动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建设。三是省光伏“领跑者”规模。按照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要求,制定《江苏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暂行办法》,报备国家能源局,并依据《办法》,统一组织开展优选工作。四是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各市的规模。各市要优先支持实力强、业绩好、技术先进的投资主体,尤其是这些投资主体用地、选址等前期工作充分、年内可以建成投产的项目。方法上,各市可参照省“因素法”对下分解规模,也可按国家1163号和166号文件“鼓励”采取公开优选等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精神,参照省《江苏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暂行办法》进行优选。
三、抓紧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各市要在8月17日前,确定除省光伏“领跑者”之外的项目清单,形成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附件格式填写,送达我委。列入各市清单的项目,属于省采用“因素法”下达规模的项目,其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小于20MW;属于扶贫规模的项目,其规模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服务。各市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备案工作。各市备案总规模不得超过省下达的规模。备案文件中须载明投资主体及其出资人、股权结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内容。备案前,投资主体应当提供关于项目开工时间、并网时间(具体到年、月、日)的承诺。项目投产前,项目投资主体及出资人、股权结构不得调整;竞争性方式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地点也不得调整。对未按既定承诺日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各市要及时开展调剂工作,对其出资人今后提出的建设规模实行限制配置,并将投资主体及出资人、未如期开工建设等相关信息书面报告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2016年12月31日以后,各市纳入2016年新增建设规模的项目清单不得变更。各市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单位填报信息。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各市要按照附件格式,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报送项目上月进度。
五、请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及时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上网电价核定、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手续,并严格审核,对项目投资主体及其出资人等主要信息,与备案文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附件: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0日
抄送: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物价局,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附件1: 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开2016年18.1GW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2.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下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
附件3.《江苏省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规定,普通光伏电站实行规模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光伏电站是指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为规范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以下简称“年度规模”)分解程序,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办法。
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采取“因素法”,在国家下达的年度规模中,对各市分解配置年度规模:
(一)各市上年度完成情况;
(二)各市上年度新增并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情况;
(三)光照资源分布情况;
(四)土地资源分布情况;
(五)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分布及建设进展;
(六)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分布及建设进展;
(七)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分布及建设进展;
(八)各市本年度项目储备及拟新开工规模情况。
第五条根据国家光伏发电政策取向和我省光伏发电发展情况,省适时调整用以配置年度规模的参考因素。
第六条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征求地方、部门和专家对年度规模配置参考因素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听取地方、部门和专家对各类因素权重设计的意见。
第七条本办法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配置2016年年度规模时开始实施。
第八条国家和省出台新政策时,本办法及时调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
昨日,辽宁省发改委对纳入20152016年建设规模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显示,截止2017年6月30日,辽宁省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新增并网容量757.2MW。国家下达的20152016年建设规模剩余673MW。纳入辽宁省20152016年建设规模的项目包括40个,合计并网容量679MW。公示期为2017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按照河北省能源局《关于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核查摸底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组织企业出具并网承诺函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各市上报、企业承诺和省级电网公司确认,现对2016年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进行调整,并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相关要求和国家能源局的部署,我委研究制定了现印发给你们。我委将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和本办法开展我省普
呼伦贝尔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你委《关于上报呼伦贝尔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呼发改能源字[2017]57号)收悉,你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完成了指标规模的竞争性配置工作,我委原则同意你委的建设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3月17日,质监总站借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平台,完成了2016年全国电力工程建设规模统计工作,并印发《2016年全国电力工程建设规模统计简报》。此次发布的统计数据包括电力项目投产规模、新开工规模和在建工程规模,各项主要指标如下:2016年竣工投产规模分别为:火电工程投产91个项目,装机容量5838
相关新闻:湖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的通知湖北省2016年光伏电站竞争比选排序(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公布了广西2016年光伏电站追加规模建设项目名单,共有7个项目获得竞争性配置规模,追加总规模为10.7万千瓦。项目不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的,追加建设规模作废。
截止2016年底,全市并网的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39.7兆瓦,较2015年增长45.2%,预计年发电量2.9亿千瓦时,相当于10万个家庭一年的用电量。按照《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本市确定了第三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名单,共有1216个项目,装机规模达到18兆瓦。依据《北京市十三
各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精神,我省提前使用2017年度建设规模50万千瓦,追加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16年12月31日,我们通过公开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了淮南中电焦岗湖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等24个项目,并报请国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要求,青海省能源局印发了《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补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青能新能〔2016〕7号),并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申请纳入青海省2016年光伏增补建设规模光伏电站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就分布式光伏在备案、并网等方面给出新的要求。根据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的变化,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分别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政策解读。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户用光伏发展迎来新变化#x2014;
根据印度中央电力局资料,2024年印度累计光伏装机达97.9GW,新增装机约为24.5GW,同比2023年增加一倍以上。随着政府招标与激励措施的推进,预期印度光伏市场也持续增长,助力全球能源转型。下文就将介绍印度主要光伏政策与2025年需求预测。分项目激励政策带动印度光伏需求(一)集中式&工商业项目首先
1月7日,苏州工业园区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2025年行动计划》。其中指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完成“十四五”下降目标,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超过480兆瓦,累计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制造荣誉企业超过150家,建成一批近零碳产业园、(近)零碳工
1月9日,重庆丰都县发改委印发关于丰都县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文件明确,各乡镇(街道)全面统筹协调本区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把关项目建设与城乡规划、村容市貌的合规性、协调性,履行好使用房屋安全和项目建设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协调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对
1月9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发改局就《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规范备案管理方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
近日,光伏产业相关政策频出,从光伏、电池等多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到工信部修订《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顶层政策纷纷放“大招”。在新时代背景下,光伏产业发展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如何才能推动行业更高质量发展?政策频发,释放哪些信号?时至年底,根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预
10月10日,市场期待已久的新版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终于揭开面纱。整体来看,新办法是基于分布式光伏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而作出的有效管理调整,将有效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当然,新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最终定稿还有待时日。而随着新办法敲定,早于2013年
为进一步推动潮安区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3日前通过
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的光伏市场,对于全球净零碳排与能源转型的推动至关重要,而随着美国总统大选将在2024年底举行,能源政策也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本文将观察过往民主、共和两党执政时期的光伏政策,并分析未来可能发展。川普政府期间(共和党):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美国现行的光伏贸易壁垒主要针对
2023年,印度政府发布2022-2032年国家电力计划(NationalElectricityPlan,NEP),预计2026-2027年再生能源累积装机达到337GW,其中光伏为186GW,占比五成以上,而根据MNRE装机资料,截至2023年底,印度累积光伏装机为73.3GW。换句话说,印度须在三、四年间新增110GW以上的光伏装机,该目标可谓雄心勃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目标的关键一年。截至目前,31省区市2024年政府报告全部公开,均对我国“双碳”目标的推进做出规划部署,要求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致力于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北极星整理发现,多地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
近日,江苏省最大规模渔光互补项目——赣榆区墩尚镇9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现首批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全部投用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10.6亿千瓦时。赣榆区墩尚镇9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东尚2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东尚3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东榆3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近日,为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实施期为20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15日,位于冶金工业园(锦丰镇)交通村的4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送电,这是张家港首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也是苏州2025年首个投用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据悉,该项目占地约100亩,其中光伏阵列占地73亩,共建设17个方阵,安装了5714块700瓦光伏组件。根据
日前,江苏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溧水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建设,推进美丽宜居街区建设,重点在片区区域能源供应上取得新进展,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大力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合理调试评估低碳能源供应体系,综合利
据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截至12月底,江苏省装机容量20409.26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8486.17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1.58%,占比同比提高6.99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321.4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1.37%,占比同比下降1.36个百分点;光伏装机6164.7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0.21%,占比
日前,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光伏组件供应商名录征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原文如下:光伏组件供应商名录征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SZZC2024-SQ-208号(二)项目名称:光伏组件供应商名录征集采购项目(三)预算金额:预算金额按实际发生确定。(四)采购需求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025年1月2日,中科云网发布公告称,2024年12月30日,公司与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就盐城光伏项目1GW组件招采事宜进行意向合作。根据《合作意向书》内容,中科云网在江苏盐城地区通过配套产业落地获得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将会获得1GW光伏项目备案,并在20
近日,江苏省最大规模渔光互补项目——墩尚镇9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现首批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全部投用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10.6亿千瓦时。墩尚镇9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东尚2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东尚3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东榆3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同时配套新建2
12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x2014;2030年)》的通知,对此前2023#x2014;2027的相关规划进行优化调整,移除不符合政策的海上光伏场址,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以及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开展海上光伏建设。根据海上光伏四类选址区域的要求,拟开展60个海上
12月19日,连云港海事局海上光伏海事监管办法(试行)发布(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要求,海上光伏的规划和项目选址应当与航道、航路、锚地、船舶定线区、船舶报告区、安全作业区等海上交通功能区域保持安全距离,充分考虑通航环境、通航资源、水文地质等条件,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项目选址。
12月17日,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引导苏中、苏北等城镇化潜力县(市、区)集中发展1个优势主导产业集群和1个潜力突破产业集群。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和“筑峰强链”企业培育计划,梯度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推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