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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光伏怪相:电站成“唐僧肉”任人宰割

2014-07-25 08:59来源:Solarzoom作者:涉江关键词:光伏电站光伏项目新疆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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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光照资源丰富,位居全年平均日照时数第二位。新疆光伏市场始于2011年,短短几年得到高速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3年新疆新增光伏并网容量达到2320MW,累计并网容量2570MW,是暨甘肃、青海之后的第三大光伏市场。

记者在新疆发改委5月份出台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列入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文件中看到,2014年新疆共规划570MW的光伏项目,除华电20MW的项目,其余全部被民企分掉。为什么国企敌不过民企?

有知情人士表示,一来因为国家反腐风暴凶猛,民企“跑路条”更胜一筹;二来,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国有企业规定年收益率低于8%的项目不予投资,而新疆部分地方政府巧立名目征收各种费用,让国企望而却步。以东疆某地区为例,这位知情人士为记者讲述了当地政府的种种“赚钱之道”。

东疆某地区(以下简称A地区)属于新疆光伏发展最好的地区。据新疆媒体报道,目前,A地区已建成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站规模超过600MW。今年上半年累计发电量超过3亿千瓦时。蓬勃的发展背后,离不开当地政府在光伏产业的生财之道。

生财之道一:在当地投资实体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011年和2012年,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新疆兵团都全力支持A地区光伏项目的落地,政府给予很多优惠政策,各部门全力支持。但在实施过程中当地政府发现,光伏电站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项目,光伏电站虽然投资大,但前几年因为有大量的设备增值税抵扣,对当地税收贡献很小,且对当地就业也并无多大贡献。虽然8年或10年之后光伏电站的税收很高,但执政者到那时候基本调走或高升了,故部分地方官员觉得光伏项目是个“鸡肋”。

基于上述因素,A地区政府在2012年中的时候宣布,想来A地区投资光伏电站必须在当地投资实体才给批路条。地方政府并规定,主材和辅材使用当地光伏制造业的产品比例不低于30%。

生财之道二:缴纳千万保证金

A地区光伏发展火爆,由此滋生了路条倒卖现象,不少私人公司因为倒卖路条而大发横财。为了打击这个现象,2013年当地政府又出规定,在A地区投资光伏电站,必须缴纳1000~2000万的保证金,只有缴纳了保证金政府才给批路条。“至于保证金什么时候退,估计到最后又会变成项目配套费。”

记者了解到,保证金在行业并不鲜见,比如在青海,1MW需交100万的保证金。一般在电站并网后就归还了。

但在A地区,是“放长线钓大鱼”。“比如1000万保证金,给你承诺100MW的电站项目,但要5-10年分批给。”知情人士表示。如此看来,保证金已经名不副实,成了当地政府的灰色收入。

原标题:新疆光伏怪相 电站成“唐僧肉”任人宰割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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