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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文件)

2013-11-27 10:58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光伏上网电价补贴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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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布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灯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26、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27、在经济开发区灯相对独立的供电区同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第七章 产业信息监测

28,组织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汇总项目备案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分类汇总备案信息后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29,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统计,并分别于每年7月,次年1月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拟送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统计信息,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监管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30,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配合本级能源主管部门向所在地的能源管理部门按季报送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包括项目建设,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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