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能源局2024-12-20
三、发电机组优先发电(一)优先发电规模确定原则按照以用定发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规模,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不足
来源:内蒙古财政厅2024-11-29
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补贴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九)你公司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11-15
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补贴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八)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
来源:财政部2024-11-15
;(六)上述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如为2022年1月1日以后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拨付资金时可将其2022年以前年度电量对应的补贴考虑在内;(七)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
来源:财政部2024-06-20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3-06
;针对2024年及以后的新建项目,建议每年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度电成本加配套储能成本及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当年新建项目的发电上网价格,和各地煤电价格脱钩,其中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以核定电价签订购售电合同
来源:天津市工信局2023-11-30
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交易电量,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批发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购买绿电,零售用户通过售电公司购买绿电。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3-11-28
来源:财政部网站2023-06-29
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八)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
来源:天津市工信局2022-11-17
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电量可自愿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不领取补贴。...(一)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来源: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2022-11-15
三、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在拨付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时,不得超过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同时强调: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07-08
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电量可自愿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不领取补贴。...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电量可自愿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不领取补贴。
来源:财政部2022-06-27
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
来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2022-05-26
可自愿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不领取补贴;分布式新能源可通过聚合的方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市场初期,主要指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它电源上网电量。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03-14
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上网电价执行保障性收购价格,并确保当期发电价格20年不变,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电量可参与市场交易,由市场机制形成价格。
来源:财政部2021-11-16
三、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在拨付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时,不得超过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合理利用小时数。...二、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
来源: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2021-08-02
;五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存在手续不全、规避行业管理、实际并网装机容量与核准(备案)容量不一致等情况;六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存在上网电量异常的情况;七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已达合理利用小时数;八是生物质发电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化石燃料掺烧及排放不达标问题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07-28
价格机制方面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电网企业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1-05-14
去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下称“426号文”),明确核定了存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来源:光伏们2021-04-08
(三)新建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规定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折算至每年的利用小时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