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能源规划包括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规划(以下简称省级能源规划)等。
本办法适用于以上各类能源规划的研究编制、衔接审批、发布实施、评估调整等工作。
严格能源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拟定编制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应坚持精简原则,避免数量过多、交叉重叠等问题。未列入目录清单的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
属于日常工作或任务实施期限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编制规划。
能源规划应明确规划期,内容一般包括:发展基础和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其中,发展目标可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的能源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与生态环保、碳排放等指标和政策衔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能源规划制度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修订形成了《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请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
2.电子邮件:hangye@nea.gov.cn,传真:010-81929171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9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10日
能源规划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能源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编制工作,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以及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能源规划包括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规划(以下简称省级能源规划)等。
本办法适用于以上各类能源规划的研究编制、衔接审批、发布实施、评估调整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需要编制能源规划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和发布实施,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批和发布实施,工作需要时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编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按照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审批,由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实施。
省级能源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其中,省级综合能源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能源局审批,国家能源局原则上不批复省级分领域能源规划,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省级能源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发布实施。
第四条全国综合能源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依据全国综合能源规划编制。
区域能源规划应当符合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并与相关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衔接。
省级能源规划依据全国综合能源规划、相关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相关区域能源规划编制。
第五条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和区域能源规划是指导全国和相关区域能源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省级能源规划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
能源规划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能源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机关、相关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相关能源工程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六条严格能源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拟定编制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应坚持精简原则,避免数量过多、交叉重叠等问题。未列入目录清单的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
属于日常工作或任务实施期限少于3年的,原则上不编制规划。
第七条编制能源规划,应当遵循能源发展规律,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科学论证,履行研究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
第八条前期研究应当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转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开展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等工作,科学研判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研究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论证重大工程项目,加强多方案比选和多角度论证。前期研究工作应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智库等的辅助支持作用。
第九条能源规划应明确规划期,内容一般包括:发展基础和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其中,发展目标可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的能源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与生态环保、碳排放等指标和政策衔接。
第十条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应当明确能源总量规模、能源结构和区域布局,根据需要列入属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权限的重点工程项目。
区域和省级能源规划列入的有关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确定的总量规模和区域布局。
列入能源规划的工程项目可包括单体重大工程和打捆项目等形式,可分为规划期内建成投产、在建续建、开工建设、开展前期工作等类别。需经优选明确的工程项目,可列出备选项目清单。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可列出储备项目清单。
列入能源规划的工程项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相关标准等规定,原则上应当具备前期工作基础,符合要素保障等有关要求。列入规划前应当经过论证程序,应结合能源市场和价格等情况开展经济性评估。
第十一条能源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行业组织以及有关专家等方面的意见。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能源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加强各类能源规划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能源市场和相关政策的衔接。
国家能源局通过对接规划思路、加强指标衔接等方式,加强对省级能源规划编制的指导。
第三章 规划审批
第十三条能源规划在报送批准机关审批前,应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能源规划报送审批时,应一并附送规划编制说明、论证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意见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能源规划编制部门应根据批准机关提出的意见,对能源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修改稿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国家能源局在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等工作基础上,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开展省级综合能源规划审批。
国家能源局在省级综合能源规划审批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规划衔接工作,对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等内容,省级能源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完善规划,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修改稿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章 规划发布实施
第十六条能源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经批准的能源规划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能源规划的宣传解读等工作由规划编制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省级综合能源规划应按照国家能源局批复意见修改后发布实施,其他省级能源规划应与其衔接一致。
省级能源规划印发后应及时报送国家能源局并抄送所在地区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第十八条能源规划编制部门负责规划实施,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时序进度,落实具体措施;负责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有关问题。
第十九条国家能源局根据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和区域能源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将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并做好年度综合平衡,结合形势发展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工程项目和政策举措等实施要求,推动能源规划落地实施。
第二十条国家能源局组织派出机构对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和区域能源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派出机构形成辖区监管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
第二十一条能源规划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规划评估调整
第二十二条能源规划编制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应按要求报送原批准机关。
规划实施评估要结合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综合考虑能源供需形势、市场价格、技术迭代等要素的动态变化,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评估结果是深入推进规划实施、规划调整修订及编制下一个规划期能源规划的重要依据。
鼓励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规划实施第三方评估。
第二十三条强化能源规划权威性、严肃性。
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和区域能源规划经评估确需调整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结合规划评估结果,征求相关部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意见,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按照有关要求报原批准机关,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可以通过修订原规划部分内容、印发规划实施意见、补充调整项目等方式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
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和区域能源规划调整后,省级能源规划相应调整有关内容。
省级能源规划经评估和论证,可在原规划总量规模和布局范围内调整能源工程项目等有关事项。省级能源规划的调整情况及论证报告应报送国家能源局并抄送所在地区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调整后的规划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履行公开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各类能源规划管理有需要时,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能源规划管理办法》(国能规划〔2019〕87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13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9日-6月13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因地制宜开展离网制氢等试点构建风光氢储一体化能源架构6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深远海、沙戈荒、“高海边无”等电网薄弱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离网
6月10日,国家发改委对《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指出:能源规划包括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规划(以下简称省级能源规划)等。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需要编制能源规划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能源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加强各类能源规划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能源市场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应当明确能源总量规模、能源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扎实做好2025年能源工作,以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助力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从四个方面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一、出台背景制定年度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293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科学有序发展的建议,其中提到,完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推动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和现货市场交易。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促进新能源消纳。继续指导各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3日,国家电网因决心退出房地产业务而登上微博热搜首位!搜索量达到3579072次!3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对国家电网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其中,国家电网表示,全面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任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下决心退出传统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务,坚决按期完成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6月15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家能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19年7月25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向国家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积极推动电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电力安全监管有关文件、督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6月15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家能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19年7月25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向国家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积极推动电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电力安全监管有关文件、督查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开工6月20日,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该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生物安全生产基地内,项目建设2台460兆瓦级(9F
第五章电力行业发展本章作者王雪辰(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电力生产01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7%,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国全年电力系统运行保持稳定,供需总体平稳,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0
7月4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30日-7月4日)。政策篇六部门: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航运产业链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发布《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文件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
6月26日,南方电网公司召开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会,深入学习《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绍武出席会议并讲话。王绍武肯定了公司在实现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第一个五年
6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等格式文本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25〕101号)。为做好制度衔接,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告知承诺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余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问题的答复。答复文件明确,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余电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煤电基准价0.4012元/千瓦时执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今年上半年,雄韬股份、氢璞创能、国氢科技、捷氢科技、鲲华科技、协氢新能源、未势能源、玉柴集团、重塑能源、国鸿氢能、明天氢能、锋源氢能、氢沄(河南)新能源等13家燃料电池企业收获“捷报”如下:来源:高工氢电1、雄韬股份1月5日,雄韬山南氢能应用示范产业园在西藏山南市乃东区开工建设;4月,
贵州六盘水钟山区能源局发布《关于自然人、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提示》,通知称为有序推进自然人、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维护项目施工、安装、屋顶租赁等环节涉及人员合法权益,就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做出提示。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应办理项
近年来,随着风电、光伏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占比不断攀升,电力系统固有的“刚性”调节能力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王睿佳)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以“绿色电力直供+市场交易+绿证认证”为核心的新型能源消费机制。这一政策不仅是落实“双碳”战略的重要支点,也将深度重塑能源流通路径与用能模式。绿电直连的理论内涵与管理模
7月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按不高于当地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原则调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上限。陕西、宁夏、青海辅助服务市场中调峰交易不再分档,火电深度调峰申报价格上限调整如下:宁夏虚拟电厂调峰交易申报价格上限暂保持0.
7月4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30日-7月4日)。政策篇六部门: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航运产业链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发布《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文件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
7月4日,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35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华电新能”,扩位简称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票代码为“60093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
记者3日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获悉,我国海洋油气装备制造领域最大分布式光伏、电力储能及充电桩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在海油工程珠海深水装备制造基地全面投用。这标志着我国海洋油气装备制造产业绿色发展取得重要突破,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结构绿色化具有重要
2025年7月3日,国家电投旗下的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韩志伟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相关决议,任命冯俊杰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并由冯俊杰女士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冯俊杰简介冯俊杰,女,
贵州六盘水钟山区能源局发布《关于自然人、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提示》,通知称为有序推进自然人、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维护项目施工、安装、屋顶租赁等环节涉及人员合法权益,就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做出提示。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应办理项
光储星球获悉,意大利能源科技公司Heiwit正式宣布,其首款10kWh钠离子储能系统已在位于瓦雷泽省CaronnoPertusella的实验工厂成功投入运行。该系统不仅是Heiwit的首款钠离子产品,也是目前意大利乃至欧洲首台10kWh级别的钠离子储能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完成多轮全流程运行测试。数据显示系统性能稳定、
7月3日,广东肇庆南街街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发布。自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日起按两年周期计算(以实际的开工建设日期为准)。遴选范围及总体可开发资源:1、居民部分:全街道潜在可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约5000户。2、目前可开发资源将根据广宁县供电局提供具体的变压器容量及规模,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辽宁铁岭市人民政府发布《铁岭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重点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氢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项目等。鼓励电网企业、电
7月3日,广东肇庆南街街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发布。自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日起按两年周期计算(以实际的开工建设日期为准)。遴选范围及总体可开发资源:1、居民部分:全街道潜在可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约5000户。2、目前可开发资源将根据广宁县供电局提供具体的变压器容量及规模,综
为更好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保障《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7月2日上午,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了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中期工作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小组组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河北省、内
6月29日,由内蒙古电力集团电网储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鄂尔多斯万成功200兆瓦/800兆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完成连续运行72小时3次满充放循环,取得内蒙古电力调控公司独立新型储能整套启动试运行完成批准文件,并于6月30日进入内蒙古电力现货市场,开通交易权限,正式转商运营。该项目采用195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