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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和新上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64亿千瓦时左右、城镇燃气供应2.9亿方左右。组织实施20个以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新增光伏装机3万千瓦以上,市场化交易电量105亿千瓦时以上。
原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全力以赴抓项目、促转型、增动能、优品质、利民生,切实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镇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由区发改局牵头)
坚定不移抢机遇抓项目,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关键牵引作用,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投资放量。推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0亿元、冲刺400亿元。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11.9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基地领域资金1.2亿元,综合交通领域资金2.97亿元,水网安澜提升领域资金1.04亿元,城镇有机更新领域资金1.2亿元,农业农村优先领域资金0.8亿元,文化旅游融合领域资金1.07亿元,民生设施等其他领域资金3.62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开展扩投资攻坚行动。强化“三重”报告机制与“1245”统筹机制联动,探索“产业布局+规划统筹+片区策划+资金保障+征拆清零+土地出让+招商落地+项目建设”多维合一的项目推进机制。推动249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其中新开工48个、续建132个、前期69个,完成年度投资319亿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三)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抢抓国家政策契机,全力争取“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中长期贷款等资金支持,力争实现中央资金到位4亿元以上,专项债券资金争取突破40亿元,占全市分配额度10%以上。积极运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用地用林用海保障措施,2025年,全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400亩以上,保障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20亩,保障项目用海50亩。(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五)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和新上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64亿千瓦时左右、城镇燃气供应2.9亿方左右。组织实施20个以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新增光伏装机3万千瓦以上,市场化交易电量105亿千瓦时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交通局)
(六)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壮大。加大民营企业和制造业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新增民营经济贷款40亿元。强化民企要素保障,推动新增工业用地、新增能耗、产业基金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7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建设高水平科创强区(由区科技局牵头)
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2025年,全社会R&D投入强度达到3.7%。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新增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0家。
(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13亿元,其中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资金0.29亿元,支持科创平台建设资金1.1亿元,人才支撑资金1.74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八)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对首次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50万元奖励,认定为专业孵化器的另行给予50万元奖励。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择优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晋级补差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九)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继续实施区“十四五”技术攻关重大专项计划,在项目实施期内,给予立项项目技术攻关实际投入金额的25%、最高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入选区级技术攻关扶持计划的,优先推荐申报上级项目。(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环境。以“六链协同”为核心,实施“种子工程”,迭代“雄镇英才”项目遴选管理体系,提高青年人才入选比例,给予个人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团队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按市级核定资助档次,承担50%的资助资金。引进大学生1.5万人以上。落实人才交流共享使用机制,深化“科技副总”“产业导师”制度。(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十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2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的企业,由市、区两级共同按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0%、最高3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税务局)
(十二)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开展科技贷款业务,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免抵押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LPR)、担保费、保险费等优惠,单家企业累计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对科技贷款中提供优惠利率(低于同期LPR30个基点)且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按不超过所得利息额的30%给予补助,对科技贷款中提供担保的保险(担保)公司,按年日均保证保险(担保)余额的1%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十三)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给予企业不超过技术交易实际付款金额的30%、最高10万元的创新券奖励。推广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壮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由区经信局牵头)
聚焦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迭代升级制造业“122”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2025年,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
(十四)做好财政资金保障。聚焦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1.38亿元,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建设、智能制造提速、优质企业培育等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五)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122”千百亿产业集群升级版,加快浙江省绿色石化产业集群核心区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链主企业。实施培育新兴产业打造新动能行动,推进制造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推动集成电路、新材料、关键基础件等特色产业提能升级。抢抓未来产业新赛道,加快省级石墨烯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在“招宝氢谷”打造氢能研发示范及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战新企业规模、增速给予资金奖励,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十六)支持设备技术更新。全力推动工业领域“两新”政策落地惠企。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大规模设备(技术)更新,对生产设备(技术、软件)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6%、最高200万元奖励,2025年工业领域完成设备更新1500台(套)。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对设备(技术)投资额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8%、最高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十七)加速数实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智改数转”全覆盖,对获评省级“未来工厂”试点、省级“未来工厂”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累进补差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省级5G全连接工厂、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级5G全连接工厂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深入实施“数字化改造三清零”行动,对实施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按项目投入给予30%、最高30万元奖励,推动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等级水平2.0覆盖率达60%。(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十八)强化优质企业培育。深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进一步扩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开拓企业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优质新产品市场,推进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九)强化先进制造业金融支撑。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不低于50%。持续推进“凤凰行动”升级工程,鼓励企业到宁波股交所挂牌融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经信局、人行北仑营管部)
四、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由区发改局牵头)
构建“两轴两带六片区”服务业发展格局,全力建设具有影响力的科创服务高地、国际化青年发展城区和大宗商品配置中心。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二十)做好财政资金投入。聚焦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1.17亿元。其中,支持商贸及生产性服务业发展0.66亿元,支持科技及软件服务业发展0.18亿元,支持消费提质扩容等促消费领域资金0.16亿元,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0.17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十一)大力提振消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优化汽车置换更新标准,大力开展家电、电动自行车、智能家居、3C产品等领域的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支持家装更新改造和家电扩围拓品。持续挖掘消费潜能,迭代完善新一轮消费券,全年发放汽车等各类消费券1600万元以上。出台汽车销售季度补贴,支持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建设交通局)
(二十二)打造多元消费场景。不断创新和丰富消费活动场景,提供多元化消费体验,继续打响“镇潮购”品牌,以“1+6+N”形式办好促消费活动100场次以上。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鼓励利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消费。鼓励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对直播设备投入、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十三)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对成立三年内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规模上台阶。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相关科技服务中介促成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给予不超过实际交易额的5%、最高1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50万元。鼓励科技服务企业加大投入,对年设备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二十四)超常规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对当年成立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规模上台阶。引导软件企业提质发展,对首次列入全国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省级优秀/重点软件企业荣誉的,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二十五)支持专业服务高端化发展。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优质企业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等领域专业企业落户,规范中介服务活动,助力形成一流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二十六)促进文旅产业提质创新。大力推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文化新空间、文旅体新业态发展,支持体育赛事、重大文旅体活动举办,有效激活文旅体消费。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文化、旅游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二十七)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推动服务业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升总”,对年内达到规模并首次纳入统计库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强化科技型总部、新零售总部、平台型总部等总部企业政策支持力度,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头部企业做大增量,对十亿级以上商贸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对成立三年内的软件信息、科技服务业企业,经认定,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房补助。培育楼宇经济,对符合产业导向、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综合产出较高的楼宇,经认定给予楼宇经营管理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
五、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由区建设交通局牵头)
高水平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2025年,完成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6亿元,集装箱吞吐量超80万标箱,海铁联运量超15万标箱。
(二十八)强化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保障。围绕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战略实施,重点支持交通枢纽工程、对外联通网络、区域交通网络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智慧、绿色、品质交通等领域发展,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0.38亿元,积极争取329国道镇海雄镇路至九龙大道公路工程项目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建设交通局)
(二十九)支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推动航运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新一轮航运业政策,对航运市场主体提升运力规模、区内龙头企业带头发展等予以资金支持。推进镇海港区公铁水管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集装箱海铁联运。(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发改局)
(三十)加强交通惠民扶持。在交通物流、机械装备等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加快集卡车、工程车等商用车新能源替代,探索氢能车辆在公交领域的应用场景,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达到100%,应用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87%以上。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基本实现1000吨级以上泊位岸电设施全覆盖。高质量建设镇海“四好农村路”2.0版,全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8公里,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力度,全年累计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约12公里;提升省道公路运行水平,累计实施2条省道提升工程3.8公里。推进“轨道+公交+慢性”三网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公交线网优化。(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区(由区商务局牵头)
进一步发挥开放最大优势,系统推进“五个统筹”、加速深化“五外联动”,深入拓展“四大功能”,全面提升全区开放水平。2025年,全区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稳定。
(三十一)优化财政资金支持。2025年区财政预算安排扩大开放领域资金0.8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十二)持续打好“稳拓调”组合拳。深入实施“抢订单拓市场出海无忧”行动,支持企业全球多元化市场布局,全年支持重点境外展会30个以上,鼓励企业参与“甬通全球”系列境外展超百家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超过50%补助;对年出口额在800万美元(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政府联合平台投保保费给予全额奖励;对当年投保进口关税保证保险的企业,给予保费最高30%奖励,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十三)做大做强外贸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认证,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品牌投入,对首次获得AEO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培育外贸龙头企业,对全区出口前50强企业、进口前20强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鼓励出口企业走“出口名牌”之路,提升企业全球竞争力。加快本土跨国企业培育,鼓励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和并购。(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镇海海关、区发改局)
(三十四)创新发展外贸新业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引导企业拓展技术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服务出口贸易业务,引导国内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国际业务,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发展绿色贸易,鼓励企业制定绿色发展规划,建立并改进管理体系,开展碳足迹核算和披露ESG信息。着力优化贸易结构,拓展中间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扩大优质消费品、关键零部件进口。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建设,全年支持重点境内展会1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三十五)支持外贸发展新模式。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打造跨境电商“一站两仓”,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0亿元以上。推动传统企业触网升级,对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跨境综合服务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十六)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落实外资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未来产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2025年争取招引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1个以上。打响“投资镇海”品牌,高质量办好“投资镇海”系列招商活动3场次以上。支持外商在我区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
七、推进城乡融合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加快缩小“三大差距”,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2.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3%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缩小到1.64以内。
(三十七)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0.94亿元,其中,三农专项资金0.8亿元,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0.14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十八)夯实农业生产保供。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等常态化支持政策,对规模种植油菜、小麦和单季稻、早稻、双季晚稻的大户分别给予每亩300元、120元、220元和170元补助,实行收籽油菜收购价格动态补贴。严格落实地产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十九)促进乡村产业提升。培育现代化农创园,对经省级认定的农创客孵化园,按照市级相关政策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培育乡村土特产精品,发挥“镇海番茄”“镇海草莓”品牌优势,打造全产业链,按照市级相关政策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落实省市相关政策,对“浙农英才”工作站、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发展集聚区创建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十)优化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扶持项目,支持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稳定推进经营体制改革,对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学生创业就业、省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按规定给予奖补。加大金融支农赋能力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十一)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广新型农机应用,对未纳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新型农机实施购置补贴;对省级农机服务中心实行市区两级最高20万元的以奖代补政策;对省级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实行市区两级最高15万元的以奖代补政策。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围绕农业新品种选育与高效种养、农林牧渔等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农产品加工贮运与质量安全、农业装备设施与信息化、农村社区建设与环境优化等,开展农业与农村科技项目5个以上并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
(四十二)建设和美乡村和未来乡村。深入实施和美乡村“三大行动”,对深入实施和美乡村建设的项目予以支持;对农村规范化运维公厕、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进行扶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建设交通局)
(四十三)深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打造蛟川片区土地综合整治共富基本单元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精品工程,争取获得奖补。集成现有涉农政策,优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等农业生产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十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
(四十五)实施青年入乡发展行动。强化青年入乡“引育留用”全链条政策供给,2025年建立现代化农创园1个、“浙农英才”工作站1个、农创客共富基地2个、“浙农智富”品牌基地4个。深化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文化特派员制度,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推进省级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培育试点建设,开展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加快构筑乡村振兴“人才矩阵”。(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四十六)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18.6亿元。其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资金5.54亿元,各类学生资助资金0.06亿元,就业、高技能人才资金0.72亿元,医疗、卫生资金3.25亿元,养老保障资金6.82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5亿元,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资金1.16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十七)深化“镇享乐业”服务体系。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退役军人等就业服务保障,加快构建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帮扶机制,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帮扶覆盖率100%,“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25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
(四十八)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深入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大力建设公共实训体系,培育壮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平台。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全面推广“灵活保”2.0升级版,扩大服务范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十九)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深化“5+X”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支持医疗机构“医育融合”办托,满足多样化入托需求。积极推进家门口入托工程,新增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1家,发挥婴幼儿照护驿站作用,创新开展“点单式”家庭照护养育小组活动,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五十)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本级重大教育项目工期优化和评估工作。持续深化“双减”工作,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大中小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力度。全力推进国家级“两县”创建,确保到2025年底前,“两县”创建国家级评估通过率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五十一)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企业升级产品,提高品质,加强延伸物业服务,打造满足群众需求的好房子。深化“白名单”融资协调机制,推动“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销售,在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情况下,重点推动住房保障向城市基本运行重点行业一线人员扩面延伸,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1600户,发放公租房补贴1600户,建设筹集保租房2200套(间)。推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能换尽换。(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五十二)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实施“爱在邻里”家门口的幸福颐养圈提升工程,建成投用九龙康养中心、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2家,改建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12个。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60张。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五十三)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通过实施高层次人才招引培育激励政策,巩固人民医院三乙创建成果,推进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区级医院医疗质量与服务能力双提升,实现全年县域就诊率达90.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五十四)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根据《宁波市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工作指引》,规范支持慈善活动开展。强化三级助联体建设和平台运营。持续开展困难群众“善居工程”环境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38.31亿元。各领域政策牵头部门要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要素保障部门,强化政策落地。各部门要依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宣传解读,优化兑付流程,加快资金精准直达,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政策自2025年4月25日起施行。文本中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本政策与原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相关专项政策按管理办法或配套细则实施,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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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发布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到,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
3月31日,龙源电力在北京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发布会(下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达到41143.2兆瓦,全部为可再生能源,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30408.77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10698.33兆瓦,其他可再生能源控股装机容量36.10兆瓦。报告显示,2024年
据巴西光伏行业协会(ABSOLAR)最新报告显示,目前巴西累计光伏装机容量已超过55GW(DC),占全国电力装机结构的22.2%。目前,光伏发电在巴西电力来源中仅次于水电,后者占比超过40%。根据ABSOLAR的报告,2024年,巴西新增直流端光伏装机14.97GW,使总装机达到52.88GW,包括37.4GW的分布式光伏和17.6GW的
3月23日,上海能源公布2024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94.9亿元,同比下降13.6%;归母净利润为7.16亿元,同比下降26.2%。2024年,上海能源原煤产量858.16万吨,商品煤产量627.41万吨,掘进综合进尺24,661米,发电量38.17亿度,铝材加工产量4.49万吨,铁路货运量1,399.83万吨,设备制修量1.93万吨。上海能源
3月26日,大唐发电公布年度业绩,2024年度,集团经营收入约为人民币1234.74亿元,比上年度增加约0.86%;税前利润约为人民币86.66亿元,比上年度增加约51.88%。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5.3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15.05%;基本每股利润约为人民币0.1646元。报告期内,大唐发电新增
日前,关于山东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扎实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提速鲁北基地建设节奏,在运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250万千瓦以上、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原文如下:关于山东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
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
3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2月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其中,光伏新增39.47GW,同比增长7.49%。截至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4.0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9.3亿千瓦,同比增长42.9%;风电装机容量5.3亿千瓦,同比增长17.6%。1-2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505小时,比上
法国生态转型部发布《多年度能源规划》(PPE3)最终版草案,提出到2035年,全国光伏累计装机目标为65-90GW,低于此前拟定的75-100GW目标。按照最新目标,法国需在2035年前每年新增4GW才能达到65GW目标,而若要实现90GW,则需每年新增7GW。法国2023年新增光伏装机3.2GW,2024年前9个月新增3.5GW,仍需加快
3月14日,马关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2025年,加快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确保小坝子35千伏变电站建成投用,启动实施篾厂、坡脚、大栗树35千伏和八寨110千伏变电站扩建项目,新(改)建10千伏线路255公里、低压线路6.7公里。聚焦新能源装机突破100万千瓦目标,抢抓政策窗口期,全面完成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苏银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文件明确,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园区新增负荷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以绿电牵引产业发展,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3〕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统筹推进建筑领域应用。鼓励在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因地制宜推动中深层地源、地表水源热泵规模化应用,满足建筑采暖和制冷需求。加强清洁取暖供应保障,支持选用地源、水源、空气源、余热源等类型热泵替
2025年3月18日-19日,由北极星电力网、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与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新能源运维专委会联合主办的第四届风电运维技改研讨会,于北京盛大举行。会上,美国菲力尔公司销售经理公丽梅分享了菲力尔(FLIR)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整体解决方案。(第四届风电运维技改大会图文直播)美国菲力尔(FL
3月31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发布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到,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
2025年3月25日下午,可再生能源专家技术委员会(REETC)《风电用高强混凝土性能研究》项目启动会暨技术交流会在北京鉴衡认证中心顺利举办。这是技术委员会首个研究性项目,也是与国际能源署风能(IEAWindIA)国内工作组联合开展工作后首个共性技术合作项目。来自国内外风电开发商、整机厂、混塔厂家、
过去一年,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京能源领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有关能源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安全韧性、低碳转型、节能增效、区域协同、改革创新、优化服务等各方面工作,能源领域发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京会见智利能源部部长迭戈·帕尔多,双方就可再生能源、电力以及储能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意见。王宏志强调,中智是相互信任的好朋友、共谋发展的好伙伴。在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下,中智能源合作不断开花结果,为智利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中智能源合作具有广阔的前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
2025年3月底,国际能源巨头壳牌(Shell)宣布终止在巴西的太阳能与陆上风电大型电站投资项目,理由是“调整投资组合”,保留其子公司PrimeEnergy分布式光伏业务,进一步引发新能源投资企业思考。(来源:微信公众号“走出去情报”作者:国复咨询)这一决策的背后,一方面是巴西可再生能源市场近年来投
3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并网时间要求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但尚未列入上一轮补贴清单的符合条件项目(2026年将不再对2023年及之前并网项目进行
3月31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发布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到,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
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
3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农村自建房按规定翻新、翻建,推广一体式光伏屋顶。原文如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大力提振和扩大消
3月3日,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原文如下: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光伏+”行动,有序推进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到2025年底,新增风电光伏装机600万千瓦、核电装机1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
3月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
2025年开年,浙江杭州几大科技公司的横空出世,让浙江再次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对于分布式光伏而言,浙江省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有关补贴政策、绿色办理通道、并网政策、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多项具体的支持政策,打造了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为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近期,天合富家在
2月17日,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促进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深远海风电、漂浮式光伏、波浪能、潮流能,以及绿色氢氨醇制备等绿色能源项目。原文如下: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促进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宁波市推进建筑领域屋顶光伏高水平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目标:新建房屋建筑方面,坚持持续全面强制性推广分布式光伏系统,确保新建建筑光伏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既有房屋建筑方面,按照“宜建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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