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2月12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要求,提出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的建设标准和日常管理需符合国家、行业及省最新有关标准要求,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初始发电效率要求为:采用单晶硅组件的应不低于20%,采用多晶硅组件的应不低于17%,采用薄膜组件的应不低于15%。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太阳能保证率应不低于40%,集热器效率应不低于42%。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的,性能系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达到一级能效等级。
新建建筑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当单体建筑因应用条件受限不能满足光伏安装面积要求时,可在整个建设项目内统筹考虑,使光伏总安装面积满足要求。若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在立面等其他位置,则安装面积可与屋顶安装面积等比换算。鼓励在停车棚、围墙、遮阳棚、围栏、景观小品等构筑物及园区边角空地上设置光伏设施。
此外,因项目变压器容量或公共电网并网容量限制,导致整个建设项目不能满足光伏安装总面积要求时,现阶段可按照实际容量建设光伏设施,后续扩容后由建设单位补建剩余面积光伏设施;其他原因导致光伏安装总面积满足不了要求的,可采用“光储”、“光储充”、“光储直柔”、BIPV、薄膜太阳能、光伏热水器等绿色低碳新技术,且投资额不低于应建光伏设施建设成本。
全文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发改委,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部)、产业发展部(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建筑领域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皖工信电子〔2024〕3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芜政秘〔2023〕59号)和《芜湖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芜市建〔2023〕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要求,根据项目资源与适用条件,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合理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2.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的建设标准和日常管理需符合国家、行业及省最新有关标准要求,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初始发电效率要求为:采用单晶硅组件的应不低于20%,采用多晶硅组件的应不低于17%,采用薄膜组件的应不低于15%。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太阳能保证率应不低于40%,集热器效率应不低于42%。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的,性能系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达到一级能效等级。
3.新建建筑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当单体建筑因应用条件受限不能满足光伏安装面积要求时,可在整个建设项目内统筹考虑,使光伏总安装面积满足要求。若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在立面等其他位置,则安装面积可与屋顶安装面积等比换算。鼓励在停车棚、围墙、遮阳棚、围栏、景观小品等构筑物及园区边角空地上设置光伏设施。
4.因项目变压器容量或公共电网并网容量限制,导致整个建设项目不能满足光伏安装总面积要求时,现阶段可按照实际容量建设光伏设施,后续扩容后由建设单位补建剩余面积光伏设施;其他原因导致光伏安装总面积满足不了要求的,可采用“光储”、“光储充”、“光储直柔”、BIPV、薄膜太阳能、光伏热水器等绿色低碳新技术,且投资额不低于应建光伏设施建设成本。
5.建筑光伏工程不应损坏建筑物结构,不应影响建筑物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承受各种荷载能力,不应破坏屋面的防水层和保温层。上人屋面设置光伏设施时,应结合建筑物造型通过架空或隔断等方式加以隔离,并设带电警告标识及相应的电气安全防护措施,且应满足消防安全疏散等相关要求。
6.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乙类的建筑,或其他法律法规限制建设的场所不得建设光伏设施。
(二)建设要求
1.公共建筑。单体屋顶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各类办公、教育、医疗、文旅、商业、体育、交通等新建公共建筑,应同步建设建筑光伏一体化设施,光伏组件投影面积不少于屋顶面积的50%;有玻璃幕墙、石材外墙或铝板外墙等设计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墙面光伏组件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南、东、西三向墙面有效面积之和的10%。新建的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同步安装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
2.居住建筑。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应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适用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或太阳能光伏光热(PV/T)系统。配置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光伏发电组件投影面积不少于屋顶面积的35%;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光照条件受限的楼层可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
3.工业建筑。所有新建工业厂房应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设施,其中单体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组件投影面积不少于屋顶面积的70%;单体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光伏发电组件投影面积不少于屋顶面积的50%。各级政府及其平台公司投资新建的工业厂房,原则上墙面光伏发电组件面积不少于南、东、西三向墙面有效面积之和的10%;鼓励其他投资主体新建的工业厂房墙面配套安装光伏幕墙设施。
4.既有建筑。支持既有建筑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在建筑屋顶及墙面配套安装光伏设施。各级政府及其平台公司投资的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应率先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建设光伏设施。鼓励老旧小区屋顶或墙面维修、更换等城市更新项目,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实施节能改造。
二、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过程监管机制
(一)设计图审阶段
建设单位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建设承担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会同设计单位根据项目所在地资源条件和技术要求,合理选择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设计单位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设计质量负责,应用系统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和安徽省有关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标准要求。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建设单位应提早谋划、提前办理并网手续,加强与设计单位、太阳能光伏系统厂商等单位沟通,设计单位根据供电部门并网意见与相关规定深化光伏系统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设计质量承担审查责任。审查机构应按照有关要求对可再生能源应用部分进行审查,对设计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到2025年,全区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
8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推广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交通能源融合技术。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初见雏形,基本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体系,制定并出台减污降碳
5月10日,广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发布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0240377提案会办意见的函。会办意见表示,鉴于《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制定依据的《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同时废止,2023年清远市住建局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
2月4日,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
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确定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制定完善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相关标准和图集,试点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
2月29日,浙江省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泉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龙泉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支持范围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超
1月21日,贵州望谟县人民政府发布《望谟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关的技术标准,推进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能效标准提升,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标准体系,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5日,广东省中山市住建局印发《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新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应按要求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1月11日,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6年,绿色建材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2024-2026年年均增长10%以上。总计培育30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建设50项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采购政策实施城市不少于100个,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达
12月13日,上海静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区域可再生能源,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提升静安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落实光伏建设目标分解和考核机制,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光伏建设任务。结合区域功能及建筑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光伏开发建设。积
1月22日,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攀枝花市关于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到2025年底,全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以上,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屋顶光伏覆盖
1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纳入省级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库管理项目的公示,文件显示,共计89个项目纳入省级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库管理清单,光伏项目4个:1、高效稳定大面积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2、高效稳定新型钙钛矿光伏研发与产业化项目3、基于高性价比薄膜电池
1月14日,上海市区域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其中提出,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原文见下: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自住建部官网获悉,12月24日至25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2025年要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要更大范围推广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选择一些基础好的地区,支持打造形成现代化建筑产业链。把绿色建筑培育发展成新的经济增长点。2025年实现新建建
12月31日,海南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启迪科技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拟通过三方优势、资源互补,积极把握市场机遇,联手在工程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等领域建立长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和高质量发展,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随着“光伏+车棚”的新型停车模式在全球广泛应用,如何兼顾光伏效能和防水特性成为支架企业研究的重点。迈贝特以市场需求为基底,研发出带排水包边BIPV车棚系统,综合了防水、实用、美学等多样性,实现全面隐形排水系统,打造具备防水功效的美学外观,为可持续发展做出技术贡献。新品车棚系统采用了“B
12月6日,安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应建尽建、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以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拓展建筑光伏应用场景为抓手,推进建筑光伏规模化应用,做强做大光伏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
随着全球对清洁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我国“双碳”政策的深入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作为一种创新的能源解决方案,正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在西安,就有这样一家“黑科技”企业——赫里欧新能源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建筑穿上会发电的“外衣”,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其自主研发的BIPV技术
11月20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名单,共计26个项目上榜,总装机容量9929.34kWp。详情如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
11月11日-11月16日,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盛典暨全球合作伙伴峰会在苏州隆重举行。来自海内外共计千余名嘉宾、合作伙伴先后出席为期一周的论坛和活动,大家共聚2500年历史文化名城,共探能源变革时代大势。低碳建筑全新征程在固德威智慧能源大厦揭幕仪式中,苏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毛伟,苏州高新区党
2025年1月20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汪振宇在铜陵市主持召开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座谈会。座谈会上,至信搏远(安徽)新材料公司、安徽汉星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华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灵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沐邦新能源(铜陵)有限公司等能源领域民营企业负责人先后发言,分别介绍了
近年来,安徽亳州市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屋顶、车棚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截至目前,亳州市建成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51家、规模326MW。其中2024年建成工业
1月8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分布式光伏合作开发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中选结果公示,西部绿色能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标。据了解,此项目总装机容量约52.62MW,屋顶面积约530000㎡,建设地点位于颍上县经开区梦想科技园、颍上县经开区芯颍产业园厂房、颍上经开区安徽世界村新能源汽车项目厂房、颍
12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公开征求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原文如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等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
12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2024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告》、《安徽省2024年度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告》。根据公告,风光规模共计6.075GW。其中光伏预中选项目37个,规模为3.075GW;风电预中选项目33个,规模为3GW。具体见下: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新政,工商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峰平谷时段发生了变化,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工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将执行尖峰电
日前,有网友咨询,关于光伏备案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来信:我省关于光伏备案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来信人:韩**来信时间:2024-12-09我省关于光伏备案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以什么为起止日期?到期前如何办理延期?回复部门:能源局回复时间:2024-12-11尊敬的网友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发布分布式光伏及县域节能项目招商延期公告,项目称,为使各潜在合作人充分地了解该招商项目、编制更为翔实的招商合作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作方案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原文如下: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及县域节能项目招商延期公告宿
12月5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意见的函。文件指出,新能源发电企业方面,平价集中式上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2025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平价工商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原则上均应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以下
12月6日,安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应建尽建、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以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拓展建筑光伏应用场景为抓手,推进建筑光伏规模化应用,做强做大光伏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