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0月11日,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细则》指出,实施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市(州)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支持范围。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实施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的市(州)给予奖励。
2.支持对象。给予符合条件的市(州)激励,由市(州)按政策激励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市(州)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内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进行支持。
5.基本条件。申报市(州)已实施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相关企业产能利用率达到60%(含)以上,月度用电量1000万度(含)以上(企业在同一市(州)有多个基地的,用电量合并计算)且相关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2024年10月31日前,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采取打捆预拨的方式,资金预拨至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较为集中的相关市(州)。预拨资金由属地市(州)审核把关,按照市(州)实际需要支出资金的35%予以同步支持,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备案及复核,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开展最终清算。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的通知
川经信财资〔2024〕182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现将《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0日
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省经济运行工作推进会议、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和全省工业稳增长视频会议精神,加快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4〕3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业领域有关政策措施支持范围、支持对象、支持标准、支持方式等内容,管好用好政策资金,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政策措施及兑现流程
(一)实施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市(州)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支持范围。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实施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的市(州)给予奖励。
2.支持对象。给予符合条件的市(州)激励,由市(州)按政策激励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市(州)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内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进行支持。
5.基本条件。申报市(州)已实施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相关企业产能利用率达到60%(含)以上,月度用电量1000万度(含)以上(企业在同一市(州)有多个基地的,用电量合并计算)且相关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2024年10月31日前,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采取打捆预拨的方式,资金预拨至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较为集中的相关市(州)。预拨资金由属地市(州)审核把关,按照市(州)实际需要支出资金的35%予以同步支持,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备案及复核,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开展最终清算。
(二)支持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县依法合规设立稳增长应急转贷资金池的,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对资金池给予资金占用成本补助。
1.支持范围。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已设立和新设立应急转贷资金池的市(州)和相关县(市、区),按工业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新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占用成本补助。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应急转贷资金池运营管理法人单位。
3.支持方式和标准。对政策期内累计发生应急转贷业务5笔(含)以上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业务补助,补助标准为:单笔应急转贷业务金额×(同期1年期LPR÷360天)×单笔业务应急转贷天数。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应急转贷资金池须由省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牵头成立,应急转贷业务开展对象须为工业企业。
6.申报流程。2025年4月15日前,各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申报应急转贷资金。
(三)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需纳入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促进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1.支持范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需纳入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承担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竣工项目,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及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先报先得、小批量多频次安排下达资金。
5.基本条件。申报项目需取得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前期审批手续,提供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按照“即申快享”“简审快批”的原则进行。经济和信息化厅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首批资金采取打捆预拨方式至相关项目所在市(州),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属地市(州)审核把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备案及复核。按程序安排资金直达项目单位,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开展最终清算。
(四)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4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2024年1至9月生产规模保持正增长,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生产规模在2024年1至9月基础上由负转正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300万元激励。对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1.支持范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1亿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实施工业生产增长激励。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通过“免申即享”的方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增长情况实施激励。
(1)2024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且1—9月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政策期内生产规模同比增长10%(含)—20%、20%(含)以上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
同比增长率按“2024年1—12月”和“2025年1—3月”两个时段计算,且均需达到10%(含)以上。两个时段增长率均超过20%(含)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激励;其中一个时段增长率未达到20%(含)以上的,给予500万元激励。
(2)2024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且1—9月负增长的工业企业,政策期内生产规模增长率由负转正的,省级财政给予300万元激励。
同比增长率按“2024年1—12月”和“2025年1—3月”两个时段增长率计算,且两个时段增长率均为“正”增长的给予300万元激励,其中有一个时段为“负”增长的不予激励。
(3)2024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政策期内生产规模同比增长10%(含)—20%、20%(含)以上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同比增长率按“2024年1—12月”和“2025年1—3月”两个时段增长率计算,且均需达到10%(含)以上。两个时段增长率均超过20%(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激励;其中一个时段增长率未达到20%(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激励。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经营,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
(1)名单入库。2024年10月31日前,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统计局落实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及2024年1—9月生产正、负增长企业名单;同步落实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名单。
(2)下发市(州)基础名单。2024年11月15日前,经济和信息化厅下发各市(州)上述类型企业名单,并会同市(州)做好运行监测。
(3)市(州)上报达标企业名单。2025年4月15日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州)统计局,将达标企业名单正式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
(五)实施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产量20000辆以上、重型商用车产量5000辆以上的燃油汽车生产企业,在前两年同期平均销售量基础上,对增量部分给予激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每辆2000元;重型商用车每辆5000元。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量,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增产激励,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1.支持范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燃油乘用车和燃油轻型商用车产量20000辆以上、燃油重型商用车产量5000辆以上,且对比前两年同期平均销售量有增量的汽车生产企业激励。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企业达到产量标准的前提下,对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销售量超过前两年同期(即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平均销售量的增量部分,按照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每辆2000元、重型商用车每辆50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及经营,且具备相应整车生产准入条件的企业,同时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
(1)材料准备。申报企业自行选择申报方向(燃油乘用车、燃油轻型商用车或燃油重型商用车),按照申报资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包括真实合规性承诺书、企业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产品公告页、申报产品销售发票及汇总表等),在装订成册后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申报材料由市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25年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3)终审及拨付。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将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资金将按程序直接一次性拨付至通过审核的申报企业。
(六)继续实施“转企升规”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企升规”企业户数增加的市(州),省级财政给予激励。“个转企”户均标准为0.6万元,“小升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企业户均标准分别为8万元、4万元、2万元。
1.支持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有“个转企”和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市(州)给予激励。
2.支持对象。给予有“个转企”和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市(州)激励。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通过“免申即享”的方法,根据各地“小升规”工业企业入库户数,按照“户均标准8万元”对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给予激励。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核定“个转企”户数,按照“户均标准0.6万元”,对市(州)给予激励。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经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核定。
6.申报流程。无需市(州)申报。期间,根据省统计局核定的“小升规”工业企业户数、省市场监管局核定的“个转企”户数,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会同财政厅据实安排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和政策服务
(一)抓好企业和项目服务。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把坚持落实政策与优化服务结合起来,加快建设“企业之家”服务体系和重大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本地重点企业培育库和重点项目库,并适时动态调整。要分级开展“纾困解难大走访”活动,确保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清单制+责任制”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增产稳岗。深入开展升规稳规帮扶,推动建立升规后企业“友好监管”机制。突出“六个一批”,围绕紧盯“圈”“链”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强链补链,狠抓重点项目竣工达产。
(二)严把项目资金申报关口。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相关要求,对资金分配有关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项目安排的合法合规性、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三)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突出简申快批、直达快享,突出问题导向、政策找人,精确“画像”目标对象,创新政策措施,优化兑现方式。要周密制定工作预案,细化落实举措,精心组织对接“先预拨、后清算”“即申快享”“报账式”等新的政策兑现方式,提升兑现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当期获得感。
(四)规范资金安排使用。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激励引导的政策方向规范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不得用于补助部门(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奖金及各项津补贴等工资性支出,严禁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用途。激励下达到市(州)的资金,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及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细化落实到末端,资金直达项目单位,不得再次切块分配至县(市、区)。激励下达到企业的资金,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应会同财政部门及时一次性拨付到企业,不得截留、挪用涉企惠企资金。
(五)落实资金全流程管理。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本细则具体要求开展资金申报、项目评审评价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08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要求,落实管理主体“三级责任”,建立廉政防范三级“背书”机制,按节点逐项签字把关,确保廉政风险责任可监督可追溯。用好信息化手段进行精细管理,及时在“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开展线上监管,完成项目入库、申报、评审、监管、存档等全过程管理,提升项目管理资金精细化、透明化水平。
(六)强化资金绩效管理。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激励资金的绩效管理,负责编制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和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分析监控结果及问题原因,督促指导实施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按质保量完成。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适时组织对激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绩效评价,督导和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七)加大政策宣传引导。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坚持线上线下解读相结合,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企业第一时间知悉熟悉政策内容。要结合服务企业和项目,做政策快递员,把政策送上门。各地要设立咨询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并开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告稳增长和政策落实中的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0月23至24日,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在山东青岛盛大召开。来自27个国家的能源部长、驻华使节和高级别代表,国际组织负责人及中外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600余位代表共同参会。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山东省政府省长周乃翔、青岛市委书记曾赞荣出席会议并致辞。本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四
近期,印度本土光伏制造产能密集签约落地,据不完全统计,仅9月以来,就有4家本土制造商宣布将在印度建设光伏电池、组件产能超16.5GW,其中电池产能超11.5GW,组件产能超过5GW。根据MercomIndiaresearch最新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印度光伏组件累计制造能力达到77.2GW,太阳能电池制造能力总计达到7
太阳能和储能行业咨询公司Sinovoltaics第二季度东南亚太阳能供应链地图(SSCM)报告显示,东南亚的太阳能光伏制造空间将大幅增长。据Sinovoltaics统计,目前东南亚地区的太阳能铸锭产能23GW,太阳能电池产能50GW,组件产能已达到78.8GW,这比之前预测数据有所上调。并且,根据截至目前统计到的已公布的
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太阳能光伏制造商SEGSolar已开始建设其位于印度尼西亚的垂直整合太阳能光伏工业园区,该工业园区的硅锭、硅片、电池和组件年产能为5GW,投产后将成为印尼最大的一体化光伏制造项目。该光伏综合体位于中爪哇省的KawasanIndustriTerpaduBatang。第一阶段计划建设10条先进的n型太
9月23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贵州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印发《贵州省推动建材行业稳增长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启动“十五五”新型建材产业发展规划前期工作和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开展全省光伏压延玻璃产业规划布局专项研究。以下为原文:各省直有
近段时间以来,有企业向协会反应下游电站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标价格机制的原因导致价格踩踏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是光伏产品价格不断下滑的重要推手。为更好了解真实情况、推动上下游对接、探讨解决方案、引导行业健康发展,2024年8月29日下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指导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北京
日前,美国新墨西哥州州长米歇尔·卢汉·格里沙姆和EbonSolar联合宣布将对新墨西哥州太阳能产业投资约9.42亿美元。EbonSolar计划在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的MesadelSol工业开发区建造一个占地约83.4万平方英尺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工厂,创造900多个新的工作岗位。阿尔伯克基市市长蒂姆·凯勒表示:“我们将
近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了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名单,英利发展(天津)公司申报的“高效组件智能智造项目”成功获批,并获200万元专项资金。该项目充分发挥英利发展光伏行业人才、技术、品牌先发优势,在旧有车间、产线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新建3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
为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述两份文件均由2021年版本修订而来。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光
7月26日,宏盛华源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具体来看,浙江盛达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9,081.30万元不变,共有7个技改方向发生变更。其中包括取消对新能源光伏支架车间建设的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沈阳市人民政府10月31日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沈政发〔2024〕10号),沈阳市将重点打造3个示范,聚焦2个环节,共20项工作任务。其中:打造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包括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等4项重点任务;打造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示范包括推动制造
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行动计划提出,锚定2035年美丽上海总体建成战略目标,以“十美”共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上海实践。到2026年,本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10月28日上午,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主席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落实李强总理在宁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刘国跃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王敏,党组成员傅振邦、杨鹏、冯来法、王益民、闫国春出席会议。会议指出,习近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绿证核发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绿证核发工作质效,近期,新疆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组织增量配电网、地方电网企业开展绿证核发涉及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建立绿证核发涉及数据归集工作机制,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各环节工作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10月24日发布《美丽威海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面向美丽威海建设目标,提出了立足实际、体现特色的七大板块26项重点任务。一是构建“一屏一带十廊多核”的高品质生态空间,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和提升精致威海自然生态功
10月2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赵志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和工信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下一步,
10月2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今年以来持续加强政策供给,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和工信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484号(经济发展类24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提到,关于加快完善数能融合顶层设计,做好新能源并网,推动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合理安排新能源发展规模、布局和时序。加大数据中心绿电、绿证市场服务力度,助力数据中心绿
10月23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绿色低碳是新型工业化的生态底色,我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今年以来持续加强政策供给,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
10月22日,由工程材料研究院主导制定的《油气田设备材料绿色制造和低碳排放指南》(简称《指南》)正式发布。这是中国石油在油气行业提出并牵头制定的首个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对促进全球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油气田设备材料是油气工业及低碳能源发展的基石,其绿色制造面临着制造水平
2024年10月30日,华润电力四川公司阿坝黑水扎窝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成功举办开工仪式。该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扎窝镇、晴朗乡境内,距离黑水县城直线距离约22km,场址海拔3000米至3600米。项目规划总装机50MW,由13个3.3MW+2个3.6MW固定式阵列区组成,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新建的110kV升压站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0月24日,四川省巴中市发改委公布了该市2024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巴中市下辖巴州区、恩阳区2个市辖区,以及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3个县还剩余161.37MW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其中,位于巴州区的经开区是重点开发区域,剩余可开放容量27.26MW。
10月21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四川经济运行数据。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四川地区生产总值为45441.8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高于全国水平(4.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082.57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801.13亿元,增长5.6%;第三产业增加值
10月18日,三峡集团四川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英平在凉山州西昌市与中共凉山州委副书记、州长阿石拉比座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落实三峡集团与四川省委省政府签订的新一轮绿色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要求,加快推进金沙江下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以下简称“金下基地”)四川侧统筹开发进行深入交流。三峡集团
2024年10月10日,德昌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木色卡布主持召开德昌县与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江苏协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座谈会,洽谈2GW钙钛矿/晶体硅叠层太阳能电池片和5GW高效光伏组件制造项目。会上,江苏协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了公司概况、战略优势、技术优势,表达了相关诉求。各参会
9月29日,四川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会,听取有关市(州)及项目业主单位关于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汇报,通报全省在建风光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梳理分析全省风光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和前期要件办理等相关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省能源局副局长曾光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
9月24日,2024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乐山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乐山共签约项目27个,涵盖晶硅光伏、核技术应用、食品饮料、新型建材、现代农业、文旅服务业等多个领域。省政协副主席林书成出席活动并致辞。现场,乐山从地理区位、文旅资源、产业基础、发展特质等方面展示
9月20日,四川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德阳建设规划(2024-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节能降碳增效行动等方面提到推动储能发展的具体措施,具体包括:切实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序推动清洁能源发展,优化能源生产结构,加大生物质发
今年4月底前,关于四川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问题的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咨询频发,同时,四川分布式光伏并网总量仅约64万千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办在市场监管司和新能源司指导下,对四川省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突出问题开展监管,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纠正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设置前置条件行为。我
9月10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四川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第一批)培育名单,其中包括乐眉宜晶硅光伏产业集群。原文如下:关于公布四川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第一批)培育名单的通知川经信规划函〔2024〕539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负责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四川省先进制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