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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到,新增新能源并网发电79.5万千瓦以上。谋划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力发电项目、“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申请,加大绿证在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能耗调控等方面的应用。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突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因地制宜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新型煤化工及精细化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硅基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绿色铝精深加工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氢能及储能、碳基材料等未来产业。
原文如下: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曲政发〔2024〕11号),结合沾益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突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因地制宜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新型煤化工及精细化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硅基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绿色铝精深加工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氢能及储能、碳基材料等未来产业。(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抢抓省政府构建“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市委市政府构建“3+6+2”产业承接格局的重大机遇,聚焦新型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硅基新材料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高端食品和生物医药产业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进一步优化实化、健全完善“两图一谱三库六清单”,持续打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攻坚战,抓实抓细产业经营主体、产业项目、产业园区、产业基础、产业平台、产业生态,加快构建具有沾益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加快推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灯塔工厂培育、磷石膏综合利用,大力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配合)
(三)支持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贸易环节专业化,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供需两端打造供应链,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区发改局、区商务局牵头)积极创建一批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对园区内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贸易、物流及供应链、销售企业,以及培育发展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咨询、软件服务、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标准化厂房租金、水费、网费等方面依规予以支持。(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商务局牵头)支持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谋划发展新能源汽车销售回收服务一体化中心,探索发展智能驾驶路线、低空经济等,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深入开展“三进经营主体”活动,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推动省级兑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省级财政按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单个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规定予以贴息”等政策支持。(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用地用林政策措施,打造一批设施农业示范点。(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牵头)盘活集体林地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下经济,打造一批林下经济示范点。(区自然资源局、区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争取上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度融入云南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持续优化“城市大脑”,丰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应用场景,提升数据治理利用能力。(区发改局牵头)推动在有机硅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等领域实施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加快建设智慧园区。(区工信局、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省级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试点。(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集中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加强政策协同、打造综合优势,全面提升园区吸引力、竞争力,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打造沿边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顺利通过认定复核。(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发挥高新区引领发展作用,建立园区产业协作机制,围绕各片区主导产业,加强产业协作融合发展。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园中园”模式参与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招商、运营。(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高新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进一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鼓励以依法收回、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工业用地;推行“成本+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价格协议收回模式,盘活企业闲置厂房。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确保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规模达20%以上、建设补充耕地0.27万亩以上、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299.832亩、处置闲置土地113.893亩以上。(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贯彻落实能源消费替代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配合市级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替代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统筹调剂机制。(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从全产业链角度综合考虑企业度电增加值、能耗强度、亩均投入和亩均产值等,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核心企业,在用地、用能、资金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贯彻落实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积极争取一批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落地沾益,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区工信局牵头)积极争取省级科技创新资金、市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金融资源向创新链产业链集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结对合作及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等方式加大差异化信贷支持力度。(区工信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九)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扎实抓好电煤保供、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隐患风险治理等工作,全力争取省级煤电专项资金支持。(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500千伏喜平变3号主变扩建、新建及改造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等电网工程建设。新增新能源并网发电79.5万千瓦以上。谋划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力发电项目、“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申请,加大绿证在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能耗调控等方面的应用。(区发改局、沾益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十)高质量推动项目谋划建设。贯彻落实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转,统筹落实项目要素保障,全流程加强跟踪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领域和投资导向,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谋划项目200个以上,总投资500亿元以上;储备项目100个以上、总投资250亿元以上;入库跟踪项目50个以上,总投资150亿元以上。(区发改局牵头)积极争取省、市财政项目前期费,有效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储备项目开工转化率达30%以上。全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骏马奖”等各类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扎实有效做好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区发改局牵头)
(十一)持续扩大产业投资。全面落实“大招商”工作机制,精准对接目标企业,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效,确保引入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个以上、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区投资促进局牵头)坚持每季度开工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提速办理重大产业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等手续,高位推进10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确保产业投资占比达65%以上。(区发改局牵头)聚焦打造先进制造基地,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确保新开工工业项目6个以上。(区工信局牵头)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深入开展“项目扩园、企业满园、集群强园”行动,发挥园区综合优势,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积极引导民间投资。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环保、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完善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上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项目,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民间投资占比达65%以上。(区工信局牵头)
三、不断激发消费潜力
(十三)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抓住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和推动汽车、家具、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区税务局负责)鼓励停车场地和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放服务费优惠。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开展跨区域自驾出游加油优惠、新车与成品油跨界融合促销等活动,促进成品油消费。(区商务局牵头)
(十四)持续扩大文旅消费。聚焦“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全产业链,推动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持续打响“清凉曲靖·避暑天堂”品牌,努力把“凉资源”转化为“热经济”。(区文旅局牵头)推出一批旅游休闲街区、金牌旅游村,丰富配套文旅消费场景,鼓励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特色展销、文创美食等特色活动。(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盘活存量土地用于旅游设施建设,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鼓励和引导利用闲置厂房、楼宇打造电商孵化基地、电商园区、直播基地,积极创建省级电商直播基地。(区商务局牵头)持续开展“清凉曲靖·避暑天堂”系列活动,策划组织一批大型文旅品牌活动。扎实做好工业记忆、美食记忆、车站记忆“三篇记忆”文章,加快推进珠江源海洋世界等项目建设,加大红瓦房、浑水塘、九孔桥等网红打卡地活动策划运营力度,打造文旅新名片。(区文旅局牵头)举办年货节、美食节等主题购物节,充分发挥消费券“乘数效应”,挖掘智能家居、国货“潮品”等消费增长点,积极发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和银发经济。(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十六)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力争3项以上指标进入全国优秀等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持续清理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区发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减证便民”和“证照分离”改革,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动政务服务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配合做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建设,探索设置惠企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窗口,逐步实现政策对象精准识别、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落细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持续擦亮服务企业“沾益品牌”。(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高质量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区发改局牵头)
(十七)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扎实开展1个工程、2个计划、9个助企活动,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确保“四上”企业达252户以上。研究支持经营主体升规纳限政策措施。(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抓好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融资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工作,全力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工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工信局牵头)全面落实“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八)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按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区税务局负责)2024年2月1日—12月31日,落实“曲靖中心城市工业用水价格降低15%”政策。(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涉及范围更广、优惠力度更大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研究降低企业综合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九)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延续实施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区财政局牵头)
五、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二十)运用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利用曲靖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字信用、贷款撮合、惠企政策直达等功能,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入驻平台,积极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推进财政涉企资金政策应上尽上融信服平台,推动贷款贴息政策在平台逐步实现免申即享。(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十一)强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健全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三农”主体等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供给质量。健全完善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区财政局牵头)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二)加强开放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谋划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促进贸易和产业一体化发展。(区商务局牵头)深入融入中欧班列运输体系、中老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完善珠江源物流枢纽规划,积极推进珠江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确保省级工业园区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用。全力推动大宗矿石、稀土保税仓等项目落地,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高新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促进外资外贸稳进提质。抢抓国家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机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建设,推进国际国内友城合作,深入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开放。(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和用地、环保等要素指标支持政策。(区投资促进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配合)大力发展外贸产业,积极培育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扩大本土工业产品、绿色农产品出口和原料进口规模,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达4000万美元以上。(区商务局牵头)
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二十四)全力保障就业稳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落实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政策。(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结合重点地区用工需求及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高质量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6万人以上。(区人社局牵头)
(二十五)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确保建成区面积较去年提高1平方公里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0.15%。(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省预算内投资支持,推动城乡绿化美化取得明显成效。(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区人社局牵头)
(二十六)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28条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区住建局牵头)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建设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配合)加强保交楼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按规定做好公租房实物保障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切实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区住建局牵头)
(二十七)持续提升教育、卫生、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深化集团化办学,缩小城乡校际差异,加快推进云南工业技师学院沾益校区二期项目,确保市二小沾益分校建成招生。(区教体局牵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推动区中医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完成盘江、菱角2个乡镇卫生院和20个村级卫生室标准化提质改造。(区卫健局牵头)优化提升“一老一小”服务,大力培育老年助餐、居家助老、养老照护等新模式,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个,建成市级示范托育机构1个。(区民政局、区卫健局牵头)
各部门要抢抓政策窗口期和机遇期,结合实际抓好清单式梳理、精准化配套、创造性落实,全力推动省、市、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落地执行和效果评估,强化协同联动,放大政策效应。每季度末向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区发改局每季度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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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用户向南京市政府咨询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需不需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验收?。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的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环评审批部门审批;其他光伏发电,需填报环境影响登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清洁能源的大力推广和光伏产业政策的利好,光伏发电项目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尤其在广袤的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被视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他们利用农村老年人对光伏知识的匮乏,举着“免费安装”“零成本”“高回报”的幌子,将众多农民诱入精心编织的“阳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路在何方?一、前言2024年10月9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预示着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目前,《办法(征求意见稿)》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
从保碧新能源官微获悉,近日,保碧新能源为山东滨州邹平铝园集团打造的7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工。据悉,该项目拟利用在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厂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70MW,接入魏桥集团下属热电厂微网系统,所产生的绿色电力全部自发自用,为邹平铝园集团打造示范性绿色能源园区。项目建成后,邹
10月24日,京秦G0121高速公路(遵秦段)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中建八局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580元/千瓦。遵秦高速遵化段、迁西段、迁安段、丰南段、卢龙段、抚宁段、海港区段、山海关段,项目总容量为约105.05482MW,总投资约36858.32万元。建设地点为唐山市(遵化
近日,云南能源简报2024年第8期发布,1-9月全省全部发电量3501.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0%。全省规模以上发电企业发电量3302.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其中:水电2381.83亿千瓦时,增长8.6%;火电433.66亿千瓦时,下降6.5%;风电298.94亿千瓦时,增长43.4%;太阳能发电187.77亿千瓦时,增长151.8%。
10月23日,云南红河州能源局公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4号建议的答复。该答复针对陈勇宏等3名代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红河县8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州级新能源发展规划的建议》第0214号建议。红河州能源局表示,红河县8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已纳入红河州“十四五”
前三季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一体推进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协同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数字化进程,难中求进、干中求
10月16日,2024光伏高质量发展论坛在昆明召开。“‘30.60目标’提出四年以来,我国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已全面进入到增量替代的阶段。”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许松林表示,“如今中国光伏企业已在太阳能领域多次取得突破,多次刷新太阳能转化效率的世界纪录,未来光伏将
10月16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集中式光伏和风电项目坚持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年度建设方案有关要求,按批次形成新能源项目开发方案,按程序报审后,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项目业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云南能源监管办立足监管职责,发挥派驻优势,持续推动云南第一批风光基地—金沙江下游云南侧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级示范基地(金下基地)建设监管,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云南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全力推动项目所属23个光伏
10月14日,云南省能源局下发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次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108个,装机934.75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30个、装机容量242.26万千瓦;光伏项目78个、装机容量692.49万千瓦。原文见下: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为深
10月9日,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启动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配,本次竞配共有8个光伏项目,总规模495MW,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项目。原文见下: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配文件项目编号:JX2024-47发包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临沧匠心工程管理服务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水务局发布一则公告,姚安瑞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整改,必要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未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不足,怠于整改,未提交整改材料,也未汇报整改情况,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30日,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发改局公布该县“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配置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结果,确定竞配得分最高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据了解,富宁县“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计划配置6个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总装机530MW。其中,集中式风电项目4个,装机
9月27日,云南临沧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沧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4〕9号)。其中提到,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快推进10个续建及11个拟建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2024年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力争年内开工和投产新能源项目各150万千瓦,完成能源投资100亿元以上。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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