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期,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原文如下:
武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结合武汉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全面绿色转型为主线,以重点行业降碳为抓手,以重点区域降碳为突破,以技术创新为引领,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和短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大力推进八大行动,确保全市2030年前总体实现碳达峰。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全市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逐步形成。到2025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立以低碳排放、集约高效为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特征的现代能源体系,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目标,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太阳能、风能、氢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创新发展“新能源+储能”。到2025年,光伏发电总装机达到1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0万吨标准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以下工作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区人民政府〉)
2.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积极提升“外热入汉”规模。“十四五”时期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
3.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电网建设,努力建成世界一流城市电网,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全面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扩大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提升“外电入汉”“绿电入汉”规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武汉供电公司)
(二)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增效。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预警调控机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改造,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2.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等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规划布局新型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强化数据中心能效准入管理,加快既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4.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三)实施工业深度减碳行动
1.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钢铁、石化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绿色制造,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全产业链低碳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违规新增产能。加快研发应用节能低碳技术,大力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全面打造钢铁全流程极致能效。到2025年,吨钢综合能耗下降2%。(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推动武汉化学工业区能量梯次利用、物料循环利用。调整燃料、原料结构,推进煤炭燃料替代,推动烯烃原料轻质化,推动炼油结构调整及油品质量升级。到2025年,吨原油加工能耗下降5%,吨乙烯生产综合能耗下降3.5%。(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一低”项目全过程监管,实行项目准入前联合审查,严禁未批先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节能审查,拟建在建项目全面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达到能效标准先进值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四)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降低交通能源消耗。大力发展水路、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加快推进枢纽协同。“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
2.推进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交通工具转型升级,积极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运营。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5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推动新建大型交通枢纽设施(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施既有枢纽设施绿色化改造,有序推进码头岸电设施改造,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港口泊位配备岸电设备全覆盖,集装箱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达到30%,港口作业船舶岸电使用率力争达到10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武汉供电公司)
(五)实施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1.加快建设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将绿色低碳指标纳入用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立项审查,在城市更新行动中推动建设项目绿色设计、绿色施工、智能建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至72%。(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
2.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多元化应用。促进建筑太阳能一体化应用,推动工业余热、太阳能等多元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局)
3.强化建筑低碳节能运维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能耗信息公示制度,逐步实施重点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和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
4.推进绿色低碳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开展农村公益性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灶具等设施设备。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武汉供电公司)
(六)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加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电网智能调度与控制、燃料电池、智能建造等低碳技术研究,加快生态系统减排增汇等技术开发,加强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深度脱碳技术创新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构建高能级低碳创新平台。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创建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企业组建绿色技术创新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3.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低碳技术转移转化市场交易体系。大力拓展应用场景,推广先进成熟的绿色低碳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加大造林力度,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森林碳汇储量。加快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2.增强湿地水体固碳能力。聚焦东湖城市生态绿心、沿江湿地等重点区域,构建蓝绿交融的湿地生态系统。制定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加强湖泊保护与修复,增强水体生态碳汇能力。(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3.提升公园绿地固碳能力。推进“千园之城”建设,打造“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体系。“十四五”期间,新建、改建公园350个,新增绿地5000公顷。(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积极推进农光互补等低碳农业模式应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巩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果。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林业局)
(八)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识和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2.推进绿色低碳办公。大力开展绿色低碳机关建设,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全面推进公务用车低碳化。到2025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更换率不低于60%。(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3.践行绿色低碳生活。鼓励消费者购置节能家电、高效照明、新能源车等绿色低碳产品。制止餐饮浪费,鼓励居民绿色出行。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4.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发挥低碳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碳排放核算,督促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依法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金融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系统推进全市碳达峰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市发改委加强工作协调调度和跟踪评估,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各相关单位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能源、工业(包括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建筑、交通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加大政策支持。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运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基于环境权益的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大力发展绿色保险。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推动全国性碳清算机构在汉设立。支持武昌区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三)完善市场机制。放大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效应,大力发展碳资产管理咨询评估、第三方核查等服务,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丰富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综合能源服务。
(四)健全规范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分领域、分行业、分能源种类的能源统计和碳排放核算体系。严格落实国家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标准、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研究建设全市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建立生态系统碳汇核算监测体系,开展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据悉,中央财政近日提前下达自治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2亿余元,以助力内蒙古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据悉,此项补助资金,主要是进一步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化建设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能源低碳绿色
12月2日,会泽县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中标公示,其中第一标段规模共545MW,包含鹦哥咀光伏发电项目、木格多光伏发电项目、大草房光伏发电项目、竹子等光伏发电项目、马路沟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标段85MW,包含轿子光伏发电项目和披嘎打厂箐光伏发电项目。从中标候选人来看,第
根据匈牙利政府提供的最新数据,匈牙利在2024年前10个月部署了约1.3GW的新光伏容量。匈牙利能源部在Facebook上发帖表示:“匈牙利的光伏增速已经连续第三年大幅超过1GW门槛。”2023年,该国安装了约1.6GW的太阳能发电容量。这一结果创下了匈牙利历年的纪录,是2022年新增产能的1.5倍多。截至2024年10月
11月27日,上海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印发《杨浦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部署太阳能光伏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大分布式光伏应用,充分利用园区、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机构、公共建筑、交通设施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实施一
日前,宝鸡市首个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并网投用。该项目利用宝鸡高新区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产业园生产厂房屋面,采用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该项目共有4座厂房,其中2座厂房屋面采用最新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模式建设,另外2座厂房屋顶采用支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确立了能源领域哪些重要制度?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问:能源法为什么被称为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
11月29日,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规范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所依托的建筑物应具有合法性,所依托的建筑物应产权明晰,房屋建设手续完整。严禁以建设光伏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挡,在屋顶违法搭建阳光房
11月29日,国网天津经研院“双碳先锋”共产党员服务队队员赴天津地铁6号线南孙庄站进行现场勘查,主动为天津地铁6号线大毕庄(三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提供志愿服务。天津龙源轨道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利用车辆段内的绿地、水塘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期工程总装机容量5.84兆瓦,预
11月28日,中国海油发布公告称,周心怀先生(“周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兼任本公司总裁。周先生仍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阎洪涛先生(“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阎先生将任职至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11月28日,以“聚焦零碳场景、共创绿氢未来”为主题的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成果发布会在鄂尔多斯临港经济区举行。现场发布了氨氢动力矿卡130T及井下矿车、国际首款60cm幅宽离子溶剂膜产品、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及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房-车-网融合与零碳微网系统4项技术成果。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与3家
11月28日,内蒙古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明确拨付补贴资金顺序如下:(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以及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二)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
12月3日,“双碳先锋”共产党员服务队队员主动为东信花卉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了现场勘查和咨询的志愿服务。天津市东信花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花卉”)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是东丽区花卉产业中的代表企业,也是中国智能化温室生产花卉规模最大的花卉企业。本项目计划利用东信花卉现状坑塘水
福建省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1月27日发布《泉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泉州市将实施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行动、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纺织印染行业碳达峰行动、钢铁行业碳达峰行动、其他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等重点行动,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详情如下: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7日,上海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印发《杨浦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建筑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合理
零碳智慧园区建设已是未来趋势——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张启平中国能源新闻网记者邱燕超“零碳智慧园区建设还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张启平接受中能传媒采访时表示,以清洁能源为主导的能源转型发展是大趋势,在这一转型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本导则按照建筑领域碳排放计算边界,给出了建材生产及运输、建筑建造及拆除、建筑运行五个阶段的碳排放计算方法,用于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期与运营期的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民用
2024年1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壮龙主持召开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部党组成员、领导小组副组长谢远生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实现碳达
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方案强调,在全区范围内选择15个具有代表性的旗县和15个典型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实行分类推进、示范引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统筹衔接,创新驱动;先立后破,安全降碳的原则。到2025年,试点旗县(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19号)有关工作安排,在全区范围内选择3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旗县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旗县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区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建立新型的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储能,因地制宜布局风电光伏项目,鼓励风光氢储、源网荷储、光伏建筑一体化等项目开发,鼓励低成本、大
我国各地区发展基础与发展条件差别极大,电力作为碳减排的主战场,电力碳排放如何在各地区进行分解将对利益格局调整产生重大影响。(来源:中国电力作者:冯君淑伍声宇吕梦璇国网能源研究院能源战略与规划研究所)锚定在发展中促进区域相对平衡,统筹好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电力协调发展,要坚持先行导向
11月22日,中化国际发布公司首份《应对气候变化报告》。在报告中,中化国际宣布公司目标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并明确提出了“三步走”时间表,力争于2029年前实现自身运营碳达峰,2030年实现碳达峰,2050年实现碳中和。报告显示,2020-2024年,中化国际围绕设备升级、技术改造累计实施重点低碳项目92个
当下,随着光伏发电走入农村,通过自己持有或出租屋顶等方式安装光伏项目成为老百姓实现家庭收入增长的方式。然而,这也引来了一批不法分子的觊觎,他们利用老百姓对光伏知识的匮乏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炮制出一个个看似诱人实则凶险的光伏骗局。为了充分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矛盾纠纷,提防上
近日,《湖北省玻璃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提出,2026年底前,全省8家平板玻璃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2028年底前,光伏压延玻璃、日用玻璃等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全文如下:鄂环发〔2024〕12号湖北省玻璃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9月12日,湖北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户用分布式光伏(包括“全款购”和“光伏贷/融资租赁”两种模式)由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房屋自有证明、项目自投承诺等材料后备案;租用屋顶的需提供与屋顶产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能源
9月11日,湖北孝感市发改委公布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积极争取能源科技创新等政策支持。目前,全市已争取国家新型储能示范试点1个,省级新型储能示范试点3个,其中:中广核大悟县大新镇50MW/100MWh储能电站纳入省级新型储能示范试点。同时,应城、云梦县入选国家能源局整县
8月12日,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新型电力系统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
6月25日,湖北省气象局发布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规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指标的计算方法,评估指标包括光伏发电理论可开发量、技术可开发量、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和年平均发电量。该文件适用于
6月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创新发展“新能源+储能”。到2026年,光伏发电总装机达到12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标准煤,培育5—10家氢能产业
6月3日,孝感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孝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显示,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核心,实施新能源优先发展工程,有力有序推动新能源成为新增电力供给主体。推动光伏发电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有序开展农村户用光伏建设工作,重点实施一批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5月30日,湖北红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安县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切实保障能源安全。建立能源供需形势监测机制。在迎峰度夏(冬)、极端天气期间做好能源保供监测、研判和调度。完善能源运行监测体系,统筹各类发电资源,加强高峰时段发电顶峰供电能力。推
5月2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在现有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储能电站等所在镇村投资建设充电设施;结合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利用闲置非耕地、各类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
5月16日,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此次公布的新能源项目共16个,容量159万千瓦。其中,百万千瓦基地项目4个,容量40万千瓦,均为风电项目;常规新能源项目12个,容量119万千瓦(风电项目8个、容量8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4个、容量39万千瓦)。从竟配通知来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