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月1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根据建筑面积分别按100元/㎡、150元/㎡、50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合建设〔2024〕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3〕7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城乡建设部分)〉的通知》(合建〔2023〕50号)的要求,现将部分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1.支持智能建造: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筑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项目,按投资额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2.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根据建筑面积分别按100元/㎡、150元/㎡、50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3.既有建筑改造: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节能率达到20%的,按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补助标准另加3元)补贴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二、申报主体
1.支持智能建造:注册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等建筑业企业。
2.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
3.既有建筑改造: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申报主体应为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改造项目的所有权人或受所有权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使用权人或节能服务机构。
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三、申报及审核时间
(一)支持智能建造和既有建筑改造
1.企业申报: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
2.县(市)区、开发区初审: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8日。
市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县(市)区、开发区提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提交联合审查小组。
(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免申即享”政策(企业根据收到的部门通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企业银行账户、联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资金等信息,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免申开始时间2024年3月25日,结束时间2024年4月14日。
四、申报方法、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详见《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城乡建设部分)〉的通知》(合建〔2023〕50号,附件1),申报材料纸质版请附封面(附件2)胶装。
重要提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仅报送纸质材料或仅在网上申报均视为项目未申报。
五、审核及兑现程序
政策兑现严格按照“企业申报、县区推荐、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兑现公示、政府审批”等流程办理,其中“免申即享”政策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六、政策咨询电话
1.智能建造: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0551-62692775
2.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
合肥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中心0551-62630372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从桃都肥城传来一则喜讯,由赫里欧新能源(肥城)公司主导推进的青兰高速肥城南高速出入口迎宾墙BIPV项目,荣获2024年度BIPV项目卓越解决方案奖。这一殊荣的获得,犹如一石激浪,在业内外激起层层涟漪,引发广泛关注。事实上,这个项目的成功只是肥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其中一个成功探索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10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4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指出,申报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
10月9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宁波市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030-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1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建筑按该标准执行。《宁波市建筑屋顶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
9月27日上午,由西安碲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碲化镉发电玻璃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这是西北地区首个在既有工业建筑上采用碲化镉发电玻璃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为工业园区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借鉴。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长兴路92号长安酒业园区,依托既有建筑将1120块碲化
10月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能效对标和碳效评价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节能减碳改造措施。鼓励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用绿色低碳首台(套)装备。鼓励采用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可再生能源热水技术
9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原文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
9月4日,滁州人大发布《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文件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电力资源,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要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分布式光伏等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绿色电力发电比例提升。绿电入市
9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建筑光伏推广应用。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盟市要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光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出台有利于建筑光伏发展的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大要素支撑,协同推动自治区建筑光
9月1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文件,申报项目为已竣工或在建(主体已完工)的建筑项目,依法取得相应建设许可,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申报单位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或引发影响社
9月9日,由国家能源集团投入援建资金4444万元的刚察县“青海湖特色商品体验中心光伏建筑(BIPV)示范项目”大型综合商超(即百盈超市)开张营业,标志着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营。2023年6月底,由国家能源集团投入援建资金4444万元的刚察县“青海湖特色商品体验中心光伏建筑(BIPV)示范项目”正式竣工并交付地方
11月13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2022年度第二批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显示,2022年在新昌县域境内建成运行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达到4356384.8元。原文如下:关于对2022年度第二批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奖补金额进行公示根据《关于印发新昌县2022年度非户用分布式光
11月12日,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失败用户重新发放补贴情况,文件显示,经核定补发账户612户,其中非自然人12户,自然人600户,共需补发奖补资金561933.87元。原文如下: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失败用户重新发放补贴情况公示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经济和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建〔2024〕70号)文件要求,现对拟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分配情况进行公示。附件: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分配情况表.xlsx
11月6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9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1680000万元,其中:风力发电876137万元,太阳能发电722593万元,生物质能发电81270万元。同一天,新能源云平台发布了
10月22日,浙江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资金奖补实施办法(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指出,对工业投资项目实施分类分档奖补,当年设备投资额300万元(含)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设
10月21日,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湖州南太湖新区家庭屋顶光伏度电补贴申领已满五年不再享受补贴资金用户公示,文件指出,家庭屋顶光伏补贴申领不得超过5年,经光伏企业申报及各街道和经发局审核,现将2023年3季度到2024年2季度新增家庭屋顶光伏补贴申领已满5年不再享受补贴资金用户予以公示。原
10月18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2024年第十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报告指出,此次纳入2024年第十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48个,核准/备案容量1283.9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32个、核准/备案容量1268.4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6个、核准/备案容量15.5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
10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4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指出,申报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
10月16日,浙江宁波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次政策调整的背景(一)发展目标全面提前完成。《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确保达到500万千
10月16日,宁波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一)全市范围内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市级财政按照
据悉,美国时间2024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DepartmentofCommerce)宣布了其对来自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的反补贴税(CVD)调查的初步裁定。反补贴初裁的税率从不到1%到近300%不等,预计终裁关税率可能进一步提高。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贸易委员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三季度全省能源经济运行形势。三季度,全省能源供应保障水平实现新跃升,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电力需求延续强劲增长势头。前三季度,全社会累计用电量273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截至9月底,全社会累计发电装机达到1.19亿千瓦。产运联动保障电煤充足供应。前三季度,
10月29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根据竞配方案,本次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5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00万千瓦。申报光伏项目基本条件:1.普通光伏电站:即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不含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
10月30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4年起,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其他市2025年起执行。到2025年,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支持滁州、芜湖、蚌埠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
10月23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50万千瓦以上。在电源侧储能领域,重点围绕风光资源集中区域,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新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为深化落实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六项工作机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分期推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系列问答,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自然资源领域热点问题,向全社会普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传递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理念,共同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本期
9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8月电力数据月度简报:一、装机情况截至2024年8月底,全社会装机容量11819.45万千瓦。其中水电619.82万千瓦、火电6241.23万千瓦、风电787.01万千瓦、太阳能3934.20万千瓦。二、发电情况本月全社会发电量400.30亿千瓦时,增长13.22%。其中:风力发电本月8.68亿千瓦时,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显示,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淮北市杜集经济开发区建设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该项目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新增1GW高效N型TOPCon太阳能电池智能生产线。据公开信息显示,
9月4日,滁州人大发布《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文件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电力资源,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要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分布式光伏等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绿色电力发电比例提升。绿电入市
9月10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提出,鼓励汽车、光伏储能、家电等重点企业依托自身境外仓储资源为省内企业提供公共仓储、物流、质检、维修等服务,结合境外经贸园区建设统筹优化我省海外仓布局。原文如下: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答复的
日前,有网友咨询,屋顶分布式光伏涉及多处屋顶,屋顶在不同的行政区,项目备案是在申请人注册地发改委备案,还是在项目所在地分别备案?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回应称依据2023年8月26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号),明确“分布式光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