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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泉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2024-03-04 09:14来源: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键词: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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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浙江省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泉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龙泉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支持范围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超低、近零(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及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的原则,采取补助、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得批准的项目进行支持。已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原文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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