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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深入挖掘屋顶光伏发展潜力,优先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大型商场、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部署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强清洁电力供应能力。鼓励集中式光伏建设,探索农光互补等项目。积极探索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及热电联产综合利用项目,探索浅层地热能、生物质天然气、氢能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鼓励逐步以高效电磁灶具替代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工商用户建设全电厨房。到2025年,力争全县非化石电力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装机容量占比达70%以上。
原文如下: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德清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湖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湖州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新目标新定位,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统筹全县经济发展、能源安全、居民生活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全力实施能源低碳发展行动、工业低碳转型行动等十大重点行动,探索“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奋力当好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与系统推进协同。按照“市县联动、条块结合、协同高效”的体系化工作要求,积极融入湖州市碳达峰工作,强化全县碳达峰工作的统筹平衡与协同发展,推动全县域、各领域、各行业结合实际制定科学达峰目标任务,确保按时达峰。
——坚持全面推进和特色创新齐抓。全面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和科技创新等“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低碳试点县建设,重点探索以数字技术赋能、低碳科技创新助力绿色发展新路径。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进并举。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构建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有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灵活用好碳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市场机制,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坚持稳妥有序和安全降碳共进。正确处理碳达峰和粮食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领域的关系,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应急保障和风险预案,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市碳达峰工作部署,以“奋力当好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排头兵”政治担当,推动碳达峰实践创新走在前列、当好标杆。全力当好绿色产业发展排头兵,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快实施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改造,在全市率先打造低碳新型产业集聚区。全力当好资源循环利用排头兵,以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为核心,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引领工程,在全市率先推动循环经济提质升级。全力当好绿色制度创新排头兵,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及时总结提炼低(零)碳发展德清经验,在全市率先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制度体系。全力当好绿色生活引领排头兵,以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为依托,全力推广碳普惠机制,在全市率先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全力当好绿色技术升级排头兵,依托城西科创大走廊北翼中心建设,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推动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迭代升级,在全市率先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
“十四五”期间,全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低碳技术创新和政策完善取得积极进展,低零碳试点创建体系不断完善。到2025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均完成市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建成高质量的全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性突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市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实现碳中和愿景奠定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源升级提效行动
1.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深入挖掘屋顶光伏发展潜力,优先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大型商场、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部署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强清洁电力供应能力。鼓励集中式光伏建设,探索农光互补等项目。积极探索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及热电联产综合利用项目,探索浅层地热能、生物质天然气、氢能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鼓励逐步以高效电磁灶具替代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工商用户建设全电厨房。到2025年,力争全县非化石电力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装机容量占比达70%以上。加大天然气推广利用,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向乡镇和农村延伸,到2025年,城乡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30%以上。(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科技局、县供电公司。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构建完善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推进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工业和城乡居民用气普及率。加快推进绍兴-杭州-湖州成品油管道(德清段)建设,加强管道气体安全稳定的供应保障。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推进±800千伏白鹤滩入浙、220千伏游子(城南)变、110千伏砂村变等重点输变电工程落地建设,优化完善输变电骨干网架,逐步建成“五环相扣、星罗棋布”的电网格局。围绕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理念,做好配电网智能化及价值拓展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电网能源承载能力、乡村电网能源保障能力、清洁能源和多元负荷接入能力。鼓励莫干山高新区、经开区等园区和重点企业建设分布式能源设施、智能微电网和储能电站,建立“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供应体系,实现多种能源可靠供给。(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建设局、县供电公司、县管道燃气企业)
3. 深入实施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重点领域用能预算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耗评估,抓实节能降耗工作。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市下达任务目标。严控电力、建材、造纸、印染等高耗能行业煤炭消费,探索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严控新上耗煤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自备燃煤电厂,优先使用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满足新增用能需求。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到2025年,完成16.17万吨标煤用能空间腾退工作。(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不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工业、交通、建筑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行动,围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立足智能家居、化工等重点工业领域,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进电机、风机、水泵、工业锅炉等重点设备节能增效。推进能耗数据在线监测工作,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落实绿色数据中心能效标准。持续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与能效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及时掌握重点用能企业和行业能耗动态变化,为促进能源数字化转型创造条件和提供应用示范。(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经信局、县建设局、县大数据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工业低碳转型行动
1. 加快培育低碳高效行业。完善要素配置相关政策,引导土地、能耗等要素向低碳高效产业倾斜,优先保障低碳高效产业发展需求。依托莫干山高新区国家级平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绿色家居、地理信息+等产业,全力打造“三区一中心”[1]。积极建设链接全球的北斗地信未来产业先导区,聚焦产业优势,打造地理信息与北斗时空、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通用航空等特色产业和未来产业深度融合的超千亿创新型产业集群,打造智力最密集、技术最前沿、产业最高端的多产业创新平台。推动地理信息、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在传统产业跨界发展。加快传统行业转型,积极落实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行动,聚焦智能化技改重点项目,重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5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以上。(县经信局、县大数据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
2. 坚决遏制高碳低效产业。严控建材、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新增产能,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强化节能审查,实施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推进高碳低效产能退出,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部品化转型,推动造纸、印染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实现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到2025年,力争印染行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达50%。严格项目节能审查程序,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积极发挥项目能评、环评、安评等作用,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三线一单”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符合能耗与碳排放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坚决暂停整改。围绕企业碳排放水平、碳利用效率、碳中和情况,开展三大指标智能对标,创建“碳均论英雄”新型工业效益评价体系,实现部门协同测碳、行业精准控碳、企业主动减碳的协同管理模式。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力争下降17%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下降20%以上。(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3. 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构建。实施传统产业延链、补链、增链,加快推动产业升级改造,持续推进装饰建材、金属加工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和园区生态化改造。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全行业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探索开展碳标签、碳足迹等低碳绿色认证,加大企业绿色产品的开发供应力度。积极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行动。到2025年,建成市级绿色低碳工厂50家,省级、国家级绿色低碳工厂10家,新增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建成市级绿色低碳园3个,省级绿色低碳园区1个。(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科技局)
4. 推动重点碳排放企业有序达峰。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大对年用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力度,常态化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工作,推动重点企业碳核查全覆盖。推动印染、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加快生产工艺和装备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重点企业加快制定企业级碳达峰实施方案,主动适应低碳发展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结合碳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做好企业资产管理。健全企业低碳运营管理机制,推动企业碳排放信息主动披露,强化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意识。(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三)实施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1. 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立足县域产业基础,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工业废弃物消减、废物交换、废物循环利用和处理,大力发展再制造业,重点推进工程机械、计算机服务器等零部件及配套的再制造,降低对原材料的需求,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积极落实可再生资源行业规范,支持废旧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弃油脂等资源再生企业发展,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超过60%。支持建筑垃圾、工业固废规模化、价值化利用,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2. 推进循环生产方式。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为目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数字化管理、清洁能源替代、能源梯级利用、“三废”资源化利用,构建园区循环企业共生体系和循环经济产业链。全面推行产业园区和企业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技术集约化,综合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和节能低碳效能。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持续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力争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50家。(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3. 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强制回收产品、包装物等分类回收系统,完善垃圾分类回收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依托“互联网”提升回收效率,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推动再生资源应收尽收。逐步建立统一多层级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提高废弃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合计确定责任延伸实施范围,到2025年重点产品可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率达50%以上。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可再生、可降解产品。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全覆盖推广使用可替代产品。(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绿色建筑推广行动
1. 提高新建建筑低碳水平。不断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转型规划修编工作。着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强化新建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节能率,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75%。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划,形成绿色建筑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运营全过程监管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建筑节能、节地、防水、隔热等技术研究,及时总结并推广使用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加快推进狮子山幼儿园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前溪街未来社区近零碳能耗建筑项目等绿色低碳建筑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达50%以上。(县建设局、县发改局)
2.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等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以公共建筑为重点,推进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同步实施自然通风、采光、建筑节水和环境改造。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现能源消费与碳排放情况实时监测、智能管控。到2025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结合低碳社区、未来社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面推进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低碳技术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开展相关的节能改造。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快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能耗审计,开展综合能效诊断,优先对建成2000年以前的存量建筑开展能效提升改造,提升公共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动既有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改造,鼓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2级及以上能效水平的用能设备。(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供电公司)
3. 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可再生能源设施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开展太阳能应用分析评估,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充分考虑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力争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完成市下达目标。(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供电公司)
4. 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提高建筑品质,推广绿色建造,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绿色建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核心,通过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到2025年,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50%以上。倡导建筑用能节约,建筑施工中要求使用绿色建材等高质量的建筑材料,延长建筑寿命,大力发展装配式建造及装修技术,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不低于40%,到2030年力争达45%以上。(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实施低碳交通建设行动
1. 促进交通结构性节能减排。大力发展水运、铁路等低能耗运输方式,推动部分公路货运需求向铁路、水路转移,调整船舶运力结构和运输结构。加快现代化航运发展,推进长三角港航协同发展,规划构建“两横三纵三支”航道网,重点推进浙北高等级航道集装箱运输通道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推进“陆改水”“散改集”的物流新模式,打造连接沪杭的航运中转物流基地,重点建设德清临杭物流园码头作业区建设,推进物流与周边港口、机场形成“海陆空铁”互补的组合运输方式,形成辐射长三角的公铁水集疏运通道,铁水周转量占综合运输比例逐年提升。(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升级。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电动客船等,加大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力度,力争到2025年,全县主城区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80%,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鼓励环保型船舶的应用,稳步推进LNG燃料动力应用,在水上客运领域探索应用纯电动船舶。严格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管理,开展高频营运车辆整治,基本完成淘汰老旧高能耗车船。到2025年、2030年,营运货车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占比力争分别达到25%、28%;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比例力争分别达到60%、100%。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比例(公路和水路运输)分别达到5.5%、16.5%。(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3. 加强智慧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省级交通强国绿色交通试点县建设,构建智能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动交通设施车联网功能改造,打造全域城市级自动驾驶与智慧出行示范区。到2025年,县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加快德清城乡智慧公交中心、光伏驿站等项目建设。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持续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水平,到2025年,城乡公交一体化比例保持在100%,建制村一公里公交覆盖率达到70%以上。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建设,加快推进超市、商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库)和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建设公用充电桩。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鼓励社区、物业、居民共治共享使用充电桩。鼓励德清临杭物流园区等物流园区、产业园、配送中心等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打造低碳水上服务区示范工程,实现停泊船舶岸电应用全覆盖。到2025年、2030年,全县绿色公路服务站占比达到50%、100%,到2025年,建成1个低碳水上服务区。(县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地信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实施农业降碳增汇行动
1. 推动农机设备低碳高效转型。完善新型农机装备补贴政策,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清理淘汰低效高能耗农机设备。坚持“数字先行+农机升级”的创新发展,鼓励北斗、5G、AI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农机装备融合,优先发展节能环保、精准高效的环境友好型农机装备,积极推广绿色低碳新农机具。增强生物质燃料、新能源技术在农业机械中的应用,优化农机能源消费结构。到2025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畜牧业机械化率达到70%,水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2. 推动养殖业绿色转型升级。聚焦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强低碳高效池塘循环流水养鱼技术等低碳渔业技术运用,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水产种业治理提升行动等“五大行动”,优化水产养殖品种结构,加强品种创新,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品种,打造现代渔业绿色发展样板地。探索推广“稻-青虾、稻-小龙虾、稻-鳖、稻-乌鳢”等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大力促进以生猪产业为代表的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猪-沼-果-鱼-竹”、“猪-粪-蘑菇”等生物链。压实全国健康养殖示范县、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建设,逐步向渔业规模化、种植业精品化、畜牧业生态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3. 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有效控制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快推进有机养分和高效环保农药替代、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快新型高效低毒环保型农药研发推广应用。加大商品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施肥强度降至16.4千克/亩,单位播种面积用药强度降至0.18千克/亩。(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4. 巩固提升自然空间碳汇。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美丽林相工程,提升县域森林质量,坚持因林施策、因地制宜,推动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林分特征,着力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扎实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合理规划城乡绿地,加强城乡绿化美化、增加城镇绿化面积,提高村庄绿化水平。着力推进城山郊野公园、石城山遗址保护提升工程等城市公园建设。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3%。加大湿地修复与保护力度,实施下渚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和京杭大运河德清段水生态水景观提升工程。以西部山区和下渚湖湿地为重点,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建设。扩大农田自然碳库,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采用有机肥、缓释肥、种植绿肥,增加农作物固碳能力与土壤有机质含量。依托秸秆碳汇利用示范项目,探索施用炭基肥和生物炭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强农田固碳能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金融办、县综合执法局、下渚湖街道、莫干山镇)
(七)实施绿色生活倡导行动
1. 全方位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推行绿色包装。鼓励将绿色低碳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低碳、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鼓励家庭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鼓励居民自备购物袋、环保筷,培养绿色消费习惯,强化居民低碳生活意识,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打造节能环保绿色校园。完善人行道、自行车道和公共交通系统,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提倡绿色出行。创新推广垃圾源头分类的方式和机制,建立“垃圾分类+商超”、“积分兑换+停车优惠”、“季度评选+年度排行”等激励模式。探索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指数”测评体系,测评居民低碳生活指数,营造浓厚绿色生活氛围。(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
2. 提升绿色产品供给水平。建立健全绿色认证制度,持续完善绿色产品、低碳产品、节能产品等认证制度,探索推广碳足迹(碳标签)等认证。积极参与各级绿色低碳产品或服务认证体系建设,构建低碳产品标准规范,规范第三方认证机构服务市场,积极研制《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行为规范》等县级地方技术性规范。探索开展乡村民宿服务认证,率先启动民宿服务认证评价活动,到2025年,完成民宿服务认证100家。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加大财政政策对绿色低碳产品购买的支持力度,提升居民购买使用绿色节能产品的积极性。将绿色金融服务与绿色消费、个人信用结合,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3.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引导。开展面向企业、社会组织、公共机构等各类主体的低碳主题宣传和培训,党校、干部学院及相关行政单位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引导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履行减碳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全面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和规范居民低碳生活行为。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渠道,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关于生态文明的宣传活动和科普教育,为政府与公众间的沟通和互动提供快捷的通道。利用“湖州8·15生态文明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绿色生活主题活动。依托中小学开展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教育,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实施低碳科技强基行动
1. 全面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推动与“双碳”相关的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和负碳排放技术研究方向,融合能源、环境、材料和信息技术领域力量,依托浙工大绿色化工、生物制药等优势研究领域,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高端科研平台。推动新型研究机构发展,支持浙江大学-德清先进技术与产业研究院等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涡轮机械与推进系统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建设,加强莫干山研究院、中科卫星研究院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一体化布局,探索与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等组建联合实验室。推动浙江工业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合作,共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联合浙江工业大学、国网浙江电力公司共同打造“线上+线下”的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分中心)。到2025年,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家以上,争创省级科技创新平台6家以上。(县科技局、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2. 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国家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加快推进低碳技术产业化、低碳产业规模化发展,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以减污降碳需求为导向,引进学习国内外先进低碳技术,转化应用电能替代、装配式建筑、智能家居等一批低碳创新技术,促进重点行业绿色专项升级。加强新能源技术转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和生物质能应用,积极探索储能、氢能等技术。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鼓励企业运用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加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低碳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开展对典型技术和典型产品运用开展示范试点,公布示范效果,引领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到2025年,力争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30项以上。(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3.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鲲鹏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南太湖精英计划”人才项目,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能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强化本土高层次人才培养,着眼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内在需求,支持德清高校培育复合型低碳专门人才。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加快建设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到2025年,力争引进碳中和领域省级人才10人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个以上。(县委人才办、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
(九)实施低碳助力共富行动
1. 建立多元生态产品体系。以“大花园”示范县建设为牵引,以莫干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核心,全力推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省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省旅游现代化先行区等高能级平台创建,加快阜溪水街综合体、“江南之源”等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激活乡村资产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挖掘塑造一批有吸引力的民宿、休闲、康养、文创等旅游产品,以生态产业发展助推全民共富。到2025年,培育创建千万亿级核心景区2家,培育1个5A级景区、4个4A级景区,全县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乡村旅游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以全市“五谷丰登”计划为引领,加快推进莫干“论剑谷”建设,围绕“以高层次智创为核心,以多业态共创为特色”的功能模块布局,大力发展会议会展经济、实验室经济、研发总部经济、创谷经济,加快引育一批高端科研平台载体、高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高质量科技项目,推动科技人才植入美丽山谷,形成环莫干山创新生态圈。(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莫干山镇)
2. 拓宽生态价值转化通道。以“两山合作社”为支点,充分发挥市场力量,聚焦低效资产盘活、绿色能源推广、森林碳汇交易、文化资源开发、本土农业扶持、金融产品创新、低碳惠民服务等领域,不断丰富业务产品,创新运营模式,规范业务流程,撬动生态资源高效转化,全力打造共富转化新高地,争取每年入选省级“两山合作社”典型案例1个。深入推进德清GEP核算决策支持平台建设,系统研究GDP和GEP转化核算、评估机制,加快构建以绿色GDP为主导的考核体系,积极探索GEP考核体系,持续拓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全周期生态价值管理、绿色金融贷等GEP核算综合应用场景,有效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全面推动产村融合发展,积极探索股权式、合作型等紧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潜力,大力推进“航母计划”“新一轮强村计划”,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25年底,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下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50%以上并稳步提升。(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金融办、县文旅集团)
3. 探索践行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实践。积极践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通过对16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践行成效进行系统梳理,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优势,为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高效赋能、综合利用、全面保护找准定位,探索、形成并完善“以地理信息等新技术为支撑,全球议程与区域战略协调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评建结合迭代提升”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努力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践行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典范城市。(县发改局,各相关部门)
(十)实施试点示范建设行动
1. 构建全域近零碳试点体系。加快构建低碳县—低碳镇(街道)—低碳村(社区)多层级低零碳试点体系,综合运用市场、财税、金融、土地等手段,在碳生产力水平提升、碳排放数字智治、碳汇能力建设、零碳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积极探索。高标准推进全省综合类低碳试点县建设,聚焦“12345+N”工作体系,将以地理信息为核心衍生开来的数字技术与“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有机融合,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零碳发展经验和模式。高水平推进莫干山镇、下渚湖街道低(零)碳试点镇(街道)以及对河口村、新丰社区等11个低(零)碳试点村(社区)建设,在扩大试点镇(街道)、村(社区)试点覆盖面的基础上,逐步向低(零)碳试点园区、企业延伸,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基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高新区、经开区、各镇(街道))
2. 全面推动重点领域示范先行。依托低碳试点县综合类试点建设,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科技创新等“6+1”重点领域以及碳达峰各相关领域推动创新示范,率先在“实施节能降碳控煤增效示范工程”“打造百家绿色制造示范工厂”“打造‘无废城市’县域样板”“全域推进未来社区示范建设”“推进交通强国绿色交通试点”“构建零碳农业发展体系”“深化绿色产品认证集成改革”“打造低碳领域高端科研平台”“完善湿地碳汇核算标准和交易体系”“推出可持续发展创新实践典型案例”等十项重点领域开展探索创新,形成十大标志性项目。结合碳达峰工作深入推进,每年动态更新完善标志性项目,推动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政策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明确各项清单负责人、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倒排时间,压茬推进,确保政策到位、任务到位、项目到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日常指导,定期跟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严格责任考核。将碳达峰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建立碳达峰目标责任考核清单化、闭环化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碳排放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明确领域、行业主管机构的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分配考核指标,健全责任体系。按照目标任务和项目进度要求,将全县碳排放达峰各阶段、各层次的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强化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问责。
(三)强化能力建设。推动低碳发展人才培养政策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技能认定机制。积极学习吸收国内外先进发展理念、低碳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各部门低碳发展能力建设,加大低碳发展能力建设培训工作力度,对相关领域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撑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工作。邀请第三方机构加强低碳发展相关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低碳发展相关工作队伍的意识和工作能力水平。鼓励重点排放行业和领域协同开展达峰目标和路径研究,强化“双碳”相关专业智库建设,研究建立“双碳”专家库,加强技术支撑力量。
(四)推进交流合作。充分利用长三角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低碳发展的区域交流合作,重点加强新能源研究与开发、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近零排放试点示范建设、城市达峰及分行业分领域达峰、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的区域合作。协同推进生态绿色区域一体化发展,率先开展“近零碳”和“净零碳”试点研究,强化治理目标一致性和协同性。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推太湖流域生态大保护,巩固生态空间碳汇。
附件:十大重点领域示范工程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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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
9月13日,仙居县人民政府公开征求《白塔镇建筑物屋顶太阳能光伏安装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安装屋顶太阳能光伏备案的具体细则如下:1、必须符合屋顶太阳能光伏安全性要求;2、申请安装屋顶太阳能光伏的,必须先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两委讨论通过,并公示5天无异议
9月11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市重点围绕纺织服装、箱包、集成装饰、紧固件等传统行业和光伏新能源、化工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网络通信等新兴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500个以上。支持
9月9日,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东区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推动新建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90%。推动光伏逆变器向微型化、智能化升级,提升发电效率,增强光伏逆变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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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浙江省东阳市发改委印发《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政策解读。根据政策解文件明确,本次《实施意见》共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措施2部分内容: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即调整光伏补贴力度,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补助标准由原来的0.11元/千瓦时调
9月4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舟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利用。原文如下: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各县(区)人
9月4日,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文件称,截至2023年底,全市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133.05万千瓦,光伏累计并网装机容量59.5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33%。原文如下: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毛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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