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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 力争新增光伏装机5GW

2024-01-11 13:15来源:松原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碳达峰光伏装机吉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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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印发《松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立足能源禀赋,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提升能源安全底线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风电建设,加快集中式风电项目布局。推进风力发电产业化发展,利用现有风电场资源优势,扩大风力发电规模,推广风电供热等技术,推进风光互补、风电制氢等项目建设。重点建设中国中车、吉林油田、吉林省能投、山东绿能、山东发展和国华等风电项目。推进乾安清洁能源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打造新能源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加快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进度。利用长岭荒草地和荒漠化土地建设光伏电站,结合乾安泡泽资源,建设渔光互补项目。广泛开展光伏分布式开发利用,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宁江、扶余、前郭等地光伏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建设正泰新能、吉林油田、北京洁源长岭、大唐前郭、大唐长岭金盆和阳光电源乾安等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生物热电联产和生物质气化项目。推进地热能利用,鼓励地热先导试验项目。与长春、白城合作打造特色氢能产业链。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10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5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含生活垃圾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5万千瓦。力争到2025年,风、光发电量分别达到235万千瓦时、150万千瓦时。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调整,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

推广绿电、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用于城市公共交通领域,例如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电力供应部分或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降低交通运输领域的碳排放。鼓励在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中推广应用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将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的减少。

全文如下: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松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政发〔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松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做好我市碳达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路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业升级调整,推进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多目标协同创新路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提前布局碳中和。

(二)工作原则。

——统筹全局、科学施策。坚持全市一盘棋,完善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分类指导与差异化政策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有序达峰。

——突出重点、优化路径。聚焦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关键行业和领域降碳,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健全激励约束政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先立后破、有序推进。处理好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关系,强化风险防范,确保安全稳定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得到优化调整,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新能源主导的新型电力体系加速建设,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取得新的进展,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渐被人们普遍接受和践行,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支持不断改善和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取得重大进步,关键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初步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加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持续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实现关键性突破,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公众自发的选择,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日益完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率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消耗下降率完成省定目标,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立足能源禀赋,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提升能源安全底线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风电建设,加快集中式风电项目布局。推进风力发电产业化发展,利用现有风电场资源优势,扩大风力发电规模,推广风电供热等技术,推进风光互补、风电制氢等项目建设。重点建设中国中车、吉林油田、吉林省能投、山东绿能、山东发展和国华等风电项目。推进乾安清洁能源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打造新能源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加快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进度。利用长岭荒草地和荒漠化土地建设光伏电站,结合乾安泡泽资源,建设渔光互补项目。广泛开展光伏分布式开发利用,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宁江、扶余、前郭等地光伏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建设正泰新能、吉林油田、北京洁源长岭、大唐前郭、大唐长岭金盆和阳光电源乾安等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生物热电联产和生物质气化项目。推进地热能利用,鼓励地热先导试验项目。与长春、白城合作打造特色氢能产业链。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10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5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含生活垃圾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5万千瓦。力争到2025年,风、光发电量分别达到235万千瓦时、150万千瓦时。(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能源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实行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管理。关停淘汰类产能和小火电机组,有序规划热电联产项目。完善供热结构,改造燃煤小锅炉,推广工业余热供热、智慧供热,改善管网,提高锅炉效率。细化政策措施,提高蓄热式电锅炉奖补标准,增加奖补资金预算额度,鼓励远离管网用户采用电能供暖。引入松原热电厂项目,替代区域锅炉房供热,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智慧供热信息化建设和老旧楼房管线改造项目及土建维修项目。推进新型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巩固扩大电能清洁供暖成果,提高城市清洁用能比例。加强企业能耗管理,淘汰落后装备,加快工艺节能升级,降低重点行业煤耗。加速燃煤发电节能环保改造,提升能源效率。实施综合节能改造,采用成熟适用技术。到2025年,城市集中供暖普及率达到90%以上;控制煤炭消费量在600万吨左右,降低比重至35.6%左右。(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引导油气消费。加大松辽盆地油气勘探开发,提高资源探明率和采收率,努力增储稳产,推进乾安、扶余等油田开发。加快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提高管网互联互通和资源调配能力,加快建设松原—白城—乌兰浩特等省内支干管道、长输管道到城市门站连接管道。加强油气储备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储气能力短板,推进长岭双坨子储气库建设,完善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生产经营库存相结合的石油储备体系。尽快形成多元储气能力,建立多层次储气系统。加快规划长输管道沿线市县城市门站、城镇燃气配套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提升城乡居民天然气普及率。推进“气化松原”建设,在松原石化园区内建设城市供气门站,城区内新建天然气管网,居民用户新增2万余户。调整优化车用天然气加气站规划布局,对加气站建设实行总量控制。推进“气化乡镇”建设,在宁江区新城乡、大洼镇等5个乡镇建设基础供气设施,先在经济条件好的村、屯试装管道天然气,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力争2025年,全市石油产量达40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20亿立方米。(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鼓励新能源参与跨省跨区市场交易,降低弃风弃光率,提高市场化运行水平。巩固和扩大煤电灵活性改造成果,加快推进热电机组储热改造和纯凝机组灵活性改造,挖掘调峰潜力,为新能源消纳创造条件。加强用户需求侧管理,培育可间断负荷,建立价格激励的负荷侧响应机制,提高智能用电水平,促进需求侧与供给侧协调发展。稳步发展气电项目,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进度与电价政策,推进松原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满足市区供热需求,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探索利用吉林油田自产天然气开展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用于吉林油田风光发电项目的调峰。统筹源网协调发展,根据新能源基地规划布局超前谋划电网外送通道建设,实现电源基地和电网通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重点推进松原龙凤500千伏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和乾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解决长岭、乾安等地区新能源基地接网外送问题;配合推进“吉电南送”特高压工程,超前布局配套电源和省内接网方案,为新能源电力跨区外送打造“快车道”。到2025年,风、光等新能源弃电率保持在5%以下。(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方针,落实能耗双控制度,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把节能降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5.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强与能耗双控制度衔接。推动规上企业电能管理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建设,强化能源需求的分类监测管理和供应安全预报预警。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完善综合配套政策,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在重点耗能行业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产品认证。加强节能监察执法,抓好石化、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能耗管控和节能监察工作,逐步健全市、县节能监察体系,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补助资金、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系统谋划建设一批能源基础设施,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探索开展多能互补耦合供能,充分挖掘电能清洁供暖发展潜力,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供暖示范和垃圾焚烧或填埋气发电工程建设。实施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在园区规划环评中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优化园区供能用能系统。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强化能效标杆引领作用和基准约束作用,推动电力、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成示范应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能源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水平。以通用用能设备为重点,实施电机、内燃机、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推广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对重点用能设备的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围绕“数字松原”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快数字化时代的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和IPv6规模部署,构建市级统筹的核心数字化设施体系,支撑松原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调整,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提高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到2025年末,新建5G基站3000座,新建铁塔共享水平提升到70%。(市通信办、市政数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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