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0月20日,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到,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采取市场化优选、依申请批准两种方式授予。鼓励通过市场化优选方式配置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资源。
涉及跨市(州)等重大集中式光伏、风电资源,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根据相关市(州)初步意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授予资源开发权。
通知要求, 项目法人应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建成投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项目超期未建成投产的,由原核准(备案)机关组织清退。因客观因素难以按期建成投产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无法建设的,视情况予以废止;因项目法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投产或终止建设的,纳入省新能源开发建设不良信用记录。
原文见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省级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省光伏、风电资源科学有序开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制定了《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2023年10月16日
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光伏、风电资源科学有序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适用本办法。抽水蓄能、地热能、农林生物质能等资源开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光伏、风电资源,是指已经资源调查确定、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能够开发用于发电的电源工程项目。
第四条 光伏资源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原则上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配电侧、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内消纳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户用光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两类。户用光伏项目指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指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外的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纳入光伏发电发展规划。
风电资源分为分散式风电项目、集中式风电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指总容量不超过50兆瓦,接入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及以下,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只有1个并网点,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的风电项目。集中式风电项目,指除分散式风电项目之外的风电项目。集中式风电项目应纳入风电发展规划。
第五条 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主要包括规划管理、开发权授予、项目审批、监督管理。
第六条 开发光伏、风电资源的投资主体,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成为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的项目法人。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指投资主体按照审定的工程技术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依法履行项目法人权责开发建设运营光伏、风电项目的权利。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对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实行统一管理,授权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全省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风电资源开发权的归口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指导下负责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资源开发权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八条 光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应当符合光伏、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电力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和协调,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能源发展规划。
第九条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开展全省光伏、风电资源普查,根据国家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资源普查成果,统一组织全省光伏、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
第十条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指导市(州)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光伏、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市(州)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在征求同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部门(单位)意见,经市(州)审查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定。市(州)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全省光伏、风电发展规划。
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指导下,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年度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报备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后组织实施。严禁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名义,建设未纳入规划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和集中式风电项目。
第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电网企业,根据全省光伏、风电发展规划编制配套电网实施方案。电网企业按照“适度超前、网源协调”的原则,落实光伏、风电项目接入电网条件,加快配套电网建设。对光伏、风电项目法人建设的配套送出工程,电网企业应在双方协商同意后依法依规回购。
第十二条 光伏、风电发展规划和配套电网实施方案,应根据电力发展需求、土地利用条件、资源普查深度以及光伏、风电技术进步等进行滚动修编。
第十三条 光伏、风电发展规划是能源发展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可按照能源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
第三章 开发权授予
第十四条 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采取市场化优选、依申请批准两种方式授予。
鼓励通过市场化优选方式配置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资源。
第十五条 市场化优选方式,指多个投资主体通过综合评价、项目竞标、电价竞争等市场化方式,由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授予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成为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的项目法人。
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指导下,市(州)人民政府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模式并提出市场化优选方式具体要求,形成项目初步实施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市场化优选工作,将项目法人市场化优选结果建议和实施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确认并将项目法人市场化优选建议向省政府报备。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报备结果通知市(州)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 依申请批准方式,指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按程序申请取得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成为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的项目法人。
依申请批准方式的有关规定,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激励措施的要求,另行制定报省政府同意后施行。
第十七条 涉及跨市(州)等重大集中式光伏、风电资源,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根据相关市(州)初步意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授予资源开发权。
第四章 项目审批
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应按照规程规范及时开展光伏、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并落实有关前置性要件后及时申请项目核准(备案)。
第十九条 集中式光伏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备案,集中式风电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核准。
第二十条 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备案,分散式风电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第二十一条 光伏、风电项目核准(备案)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第673号)、《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四川省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已办理核准(备案)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法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确需变更的,由原核准(备案)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光伏、风电资源开发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情况;项目法人应当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不得拒绝检查。
第二十四条 项目法人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承诺时限内完成核准(备案)、开工建设。逾期未完成核准(备案)、开工建设的,相应资源开发权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由原核准(备案)机关组织清退,项目法人纳入省新能源开发建设不良信用记录。风电项目开工以第一台风电机组基础施工为标志、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以主体工程施工为标志。
第二十五条 项目法人应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建成投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项目超期未建成投产的,由原核准(备案)机关组织清退。因客观因素难以按期建成投产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无法建设的,视情况予以废止;因项目法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投产或终止建设的,纳入省新能源开发建设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根据国家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施行期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此前出台的光伏、风电资源开发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与本办法一致的,继续执行;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6日,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乐清市2024年第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批次共有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82个,总装机容量4502.31kWp,年平均发电量3305290kWh。原文如下:关于乐清市2024年第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国网浙江乐
4月25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根据公告,项目选址区域按实际情况划分1个项目进行竞配,项目需在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5%,连续时长不小于4小时。公告如下: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
4月25日,昭通市鲁甸县梭山镇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成交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中国能建。据悉,该项目为云南昭通市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规模为300MW。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且项目开工至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
4月23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电量达11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电量达38.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电量达7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67%。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量增长超40%,由多个因素促成:一方面,浙江风光装机容量大幅增加,2023年
4月24日,西藏阿里地区发改委发布《阿里地区2024年清洁能源保供项目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分为6个标段,总计规模260MW。其中,风电项目2个,规模总计100MW;光伏项目2个,规模总计60MW;光热项目2个,规模总计100MW。储能方面,要求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了华中监能罚决字〔2024〕14号、15号、16号、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新余市渝水区南安20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因未能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行政处罚。新余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调查核
4月24日,内蒙古华电腾格里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布,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1标段中标企业江苏火蓝电气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0606.450000万元;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Ⅱ标段中标企业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6822.144000万元。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基地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固定式光
4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对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37号代表的建议进行了答复,详情见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林函〔2024〕369号蓝胜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河池市列入国家第一批新型电力系统改革试点的建议(第2024437号
企查查显示,4月23日,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大唐发电全资持股。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首个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项目由包头交投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装机容量为0.485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部分供给九原政府部门办公用电,其余并入公用电网。项目并网后,预计年发电量约60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00吨,减少
4月23日,鲁甸县龙头山镇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中标结果公布,标段1中标企业通威,中标价格10560万元,单价0.88元/W;标段2中标企业晶澳科技,中标价格11850.5万元,单价0.865元/W。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1光伏组件总量为暂定120MWp,标段2光伏组件总量为暂定137MWp,规格型号为单晶硅双面N
4月23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电量达11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电量达38.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电量达7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67%。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量增长超40%,由多个因素促成:一方面,浙江风光装机容量大幅增加,2023年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了华中监能罚决字〔2024〕14号、15号、16号、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新余市渝水区南安20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因未能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行政处罚。新余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调查核
企查查显示,4月23日,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大唐发电全资持股。
日前,有网友咨询,大于6MW的屋顶光伏项目能不能分成两个单点接入小于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备案和在电网企业进行办理电网接入业务?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来信:大于6MW的屋顶光伏项目能不能分成两个单点接入小于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备案和在电网企业进行办理电网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浙能电力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383.48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63.7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上涨17.79%和17.99%。公司电量上升的原因主要是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及同比新增乐清电厂三期2台机组。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24年1-3月发
日前,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婺城区个人、村(社)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作专项奖补资金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50元/kw,补贴时间为2024月1月-10月并网的光伏(以供电提供的并网日期为准,按先并网先补助的原则,
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报道,湖北省孝感市部分县市乡村存在违规侵占基本农田甚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光伏电站的情况,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同时也将光伏用地合规性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事实上,进入2024年,光伏用地矛盾也愈演愈烈,不仅多个存量项目因为土地合规问题,面临被“叫停”风险;一些新增项
2024年以来,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咨询反映四川分布式光伏并网难问题呈增长态势。四川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热点难点,着力推动电网向分布式光伏公平无歧视开放。近期,四川能源监管办组成工作组深入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南充地区现场开展工作,既听取当地群众和经
4月11日,由中国安能一局承建的浙江诸暨光伏项目开工仪式在浙江省诸暨市陈宅镇顺利举行。诸暨市陈宅镇30.9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陈宅镇,计划装设60158块665Wp单晶硅光伏组件,直流侧40.00507MWp,交流侧30.9MW。
4月10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2024年一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总结一季度生产经营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国跃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余兵主持会议,集团领导王敏、傅振邦、杨鹏、冯来法、徐新福、王益民参加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指
4月8日,龙源电力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表示,2023年,龙源电力新增控股装机容量4509.83兆瓦,其中风电1562.55兆瓦,光伏2947.28兆瓦。截至2023年底,龙源电力总控股装机容量为35593.67兆瓦,其中风电27754.39兆瓦,火电1875.00兆瓦,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5964.28兆瓦。2023年,龙源电力累计完成发
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4月22日,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发布《攀枝花现代化产业体系2023年发展报告》的通知,通知指出,2023年,攀枝花已建成风电装机48.65万千瓦,在建3万千瓦;已建成集中式光伏21.92万千瓦,正在开发100万千瓦,待开发10万千瓦;已建成分布式光伏14.52万千瓦,待开发216万千瓦。原文如下:
4月15日,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鼓励产业园区、大型建筑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支持发展分布式光伏。扩大光伏在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景观照明等方面应用。因地制宜发
4月10日,四川“十五五”构建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新型能源体系研究课题比选结果公示。根据公示,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国家电投集团西南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选研究单位。比选排名:1.国家电投集团西南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得分:90.0分2.重庆理工大学得分:69.7分3.四川天斯特电力设计咨询
4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人民关于任免邓超等职务的通知,其中包括任命邓超为四川省能源局局长。全文见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邓超等职务的通知川府函〔2024〕10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邓超为四川省能源局局长;黄志为四川省铁路和机场建设办
4月1日,中国能建西南院总承包的国能大渡河汉源皇木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一次性送电成功。该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皇木镇,海拔高程为2100至2800米,额定交流侧及直流侧安装容量分别为100兆瓦和137.4兆瓦。项目包括31个光伏阵列及一座220千伏升压站,设计年平均发电量约为1.37亿千瓦时。项目建成后
3月28日上午,四川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举行加挂乐山市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局牌子挂牌仪式。在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挂乐山市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局牌子是全面推进我市晶硅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晶硅光伏产业的高度重视,将推动我市晶硅光伏产业发展迈入新阶段。
3月19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水风光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清洁能源发电占比逐步提高。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平均水平
3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经济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水平有效提升,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取得重要突破,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以绿色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
3月13日,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消息,四川将加快推进“绿电自给”工程,在36条高速公路布设分布式光伏设施,并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20%的比例同步配建储能系统。高速公路“绿电自给”工程是指在不降低高速公路既有使用性能和安全水平前提下,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既有土地和屋面资源,因地制宜布
2月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新投产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按照我省同类型机组当月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执行。同类型机组当月未形成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电量的,按照最近一次同类型机组月度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