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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海门区商务局发布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促进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指出,支持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其中对经认定的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制造业产业链)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补助。
持续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对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且固定资产(土地除外)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80%(其中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50%)的新开工项目(含现有企业新开工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5%补助,其中对经认定的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制造业产业链)项目按25%、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2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
原文如下: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促进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细化量化实化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积极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发展氛围,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1.安排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我市高端装备、船舶海工、高端纺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五大重点产业集群和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引导鼓励企业向上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
2.支持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其中对经认定的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制造业产业链)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工业互联网软硬件项目,按确认后开票金额的15%给予补助。鼓励数字化品牌创建,对新认定的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省级示范智能工厂(车间),按标准给予5~20万元奖励。全年为1000家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免费评估诊断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3.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实施支持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更新改造设备优化政策,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4.鼓励各地适当提高政策奖补比例,加大对全年新增应税销售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新增长点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挂钩服务,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全力推动新增长点企业达产达效,支撑全市工业经济较好增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5.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重大装备(首台套)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6.充分运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继续实行差别化资金扶持政策,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二、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提质增效
7.对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典型、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50%予以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8.支持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对市区获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认定的项目,市级在省财政奖励资金的基础上给予30%的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央企在通设立综合型总部和功能型总部,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给予落户奖励、办公用房保障等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资委)
9.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10.对从事集装箱装卸及运输的码头企业、内河航运企业、铁水联运企业及提供箱源的货主企业按标准予以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集装箱码头对外开放,新开外贸集装箱航班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保持建筑业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11.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综合运用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通过提高公积金信贷额度、降低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给予新购房资金奖补等措施,支持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鼓励开发商建设高品质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银保监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12.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融资支持。深入实施“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用足用好专项借款。组织商业银行成立银团,对优质房地产企业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于我市未设立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的项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降低10%。引导银行机构对基本面好、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建筑企业不压贷、抽贷、断贷,不提高存量贷款周转条件,最大程度压缩续贷时间。(责任单位: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建局)
13.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全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替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四、全力扩大有效投入
14.持续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对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且固定资产(土地除外)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80%(其中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50%)的新开工项目(含现有企业新开工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5%补助,其中对经认定的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制造业产业链)项目按25%、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2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对经认定的专精特新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2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4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15.加大省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探索采用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推行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出让等供应方式,鼓励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
16.强化省市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省重大项目排污总量指标不足部分,可按程序申请省、市储备库储备的排污总量指标予以解决。实施海域使用前置审查服务,完善规划承诺制项目用海报批路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17.支持民间投资更多进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养老、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支持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纳入各级重大项目清单的民间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创新和完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机制体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广应用“施工总承包+股权投资”模式,积极探索运用同股同权“施工总承包+”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
18.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积极争取国家结构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权益类、股权类金融工具等,多渠道规范筹措项目资本金。支持公路、铁路、城建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
五、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
19.持续办好“惠聚南通·美好生活”四季主题促消费系列活动,鼓励引导市场主体承办市级促消费活动。支持举办“寻味南通”江海美食促销季活动,组织企业参加江苏味道餐饮促消费活动和全省销售竞赛季活动。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地出台购车补贴政策、发放汽车消费券,引领新能源汽车消费新时尚。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
20.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各地出台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招引贸易型总部相关政策,做大做强批发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1.开展“金融让利促消费”系列活动,组织银行机构通过云闪付、自有客户端等渠道,在交通出行、餐饮旅游、超市百货等场景开展购券、立减等消费促进活动,全年撬动消费力争不低于5亿元。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扩大数字人民币在水电、燃气、通讯、医疗、教育、旅游等领域的应用覆盖面,在全市重点商圈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全年力争开设数字人民币钱包80万个,交易金额2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
22.安排7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文旅项目、重点文旅园区(基地)和重点文旅企业发展。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减半征收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3.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继续深化各地文旅部门与工会、人社等部门的合作,支持将观看文艺剧院主旋律演出纳入工会活动,将符合条件的旅游度假区、旅游民宿、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区、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工会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24.精心举办2023中国南通江海国际文化旅游节,持续办好文旅乐购嘉年华,开展南通乡村旅游节、非遗购物节、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四季游主题活动等文旅消费推广活动不少于30场。持续推广“好通游”八大主题精品线路,发售“好通游”旅游惠民卡,打响“江海明珠·灵秀南通”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
六、推动外贸外资稳中提质
25.组织企业参加省百展万企拓市场行动,统筹各级资金支持企业积极参展。对参加省级“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目录”内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最高80%的补助,对参加省级“境外线下展会参考目录”内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最高70%的补助。办好“南通名品海外行”系列展,举办全市重点境外国际展会20个,对参展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参展补助,每增加一个展位增加1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6.推动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加快集聚和培育数字贸易标杆企业。强化数字贸易项目招引,对新落户的数字贸易企业予以奖励。鼓励开展国际资质认证,对认证费用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7.鼓励外资企业通过现汇、利润再投资等方式投资项目,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8.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增信作用,充分运用“苏贸贷”融资平台,支持平台承办银行开展中小微外贸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及出口信保项下融资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9.鼓励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支持企业通过新设、增资或并购方式到境外开展生产加工、技术研发、资源开发等项目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产业集聚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支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做大做强,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承揽国家援外项目,参与“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评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30.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支持银行为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资金结算服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推动降低短期险费率和资信费用,支持企业自主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推动市级中小微出口企业统保平台与省平台共同对年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下企业基本保费给予全额支持,加大平台对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南通银保监分局、中信保南通办事处)
七、支持科技人才发展
31.安排4.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生态建设。积极支持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不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32.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获得国家、省新认定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100~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3.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举办科创载体政策宣讲会,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宣传免税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34.加大对行业人才引进、培育和奖补的统筹,对企业全职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根据人才层次给予相应的津补贴。鼓励企业为在通见习、实习的高校学生申请人才公寓,多渠道保障青年人才安居。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育新时代“南通工匠”。(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八、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35.推动银行机构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投放小微企业普惠类贷款500亿元。全面推广线上转贷服务平台,企业通过合作银行申请转贷服务的,对1000万元以下、10天以内的转贷业务实行优惠费率,日利率低至0.3‰以内。积极开展“小微贷”“苏科贷”“江海贷”“通科贷”等财政金融信贷业务,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对上市(新三板挂牌)公司首发及再融资进行奖补,最高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
36.全年投放央行政策资金不少于300亿元。加快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投放进度,支持银行机构以更优惠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推动银行机构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以及小微、双创等专项金融债,缓解贷款资本约束,提升信贷投放能力。全年实现贷款增量超210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7.安排激励资金1.6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办理供应链融资不少于600亿元。强化企业信用正向激励作用,实现企业市场监管等信用领域评定结果在“通信贷”的联动应用。(责任单位: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38.引导银行机构压降负债成本,支持银行机构将再贷款利率下调和LPR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鼓励银行机构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涉农、绿色、专精特新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量身定制特色减让措施,全年推动银行机构支付让利不少于1亿元。(责任单位: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
39.落实我市“基金发展政策16条”,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助力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当年实际投资南通市区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每满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一年以上的,给予股权投资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1000万元。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对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市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3年内(且在基金存续期内)每年按基金对该类企业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
40.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处置不良债权,促进企业轻装上阵,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九、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41.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42.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
43.继续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规定继续实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等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根据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经批准后可阶段性适当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4.深入开展“创响江苏”春风行动,广泛开展劳务协作对接活动,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来通就业。多渠道发布岗位信息,高频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快建设“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发挥零工市场作用,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5.强化水电气生产要素保障,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建立涉企收费督导制度,加强事前事中监管,防范违规收费行为。在重点企业设立涉企收费监测哨点,深入挖掘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快速、妥善处置各类涉企收费投诉举报,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收费秩序。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无需用户投资。全市用户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可采用低压接入,对连续生产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提供用电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和园林局、南通供电公司)
46.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市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小微企业相关产品(含原料)检验费用及洁净室(区)检测费用减半收取,对市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费用减半收取。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对水资源费省级部分减按80%收取,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下调2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人防办)
十、营造经济运行良好环境
47.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医疗保障工作要求,提升医疗保障服务信息化水平,助力患者在线诊疗,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着力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救治能力,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48.制定出台2023年“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营造更优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和开放环境。深入开展服务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宣传解读各级惠企政策。畅通企业诉求受理渠道,完善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常态化受理各类市场主体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49.完善市场监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制定广告、商标、计量等监管领域轻微违法从轻处罚“第五张清单”,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空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50.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实施“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牢牢守住“不出险”的底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市委市政府先前出台的同类别政策在未明确废止的情况下继续执行,同一事项涉及两项以上市级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各区和各主体功能区对以上政策措施迅速组织落实,涉及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各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市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健全政策实施评估机制,推动解决存在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就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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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昭通市鲁甸县梭山镇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成交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中国能建。据悉,该项目为云南昭通市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规模为300MW。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且项目开工至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
4月26日,TCL中环公布2024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见下: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方面,光伏材料业务板块:2024年一季度,TCL中环布局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工业4.0柔性制造能力,光伏材料销售规模约34.95GW,同比增长40%;N型及大尺寸(210系列)产品出货占比88%,其中N型210外销市占率90%以上,持续保持领先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5日,中国海油举行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对于“中国海油近期成立新能源分公司有何规划”的提问,中国海油表示,中国海油重视新能源发展,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开展海陆风光发电、加大CCUS科技攻关、探索培育氢能等。据了解,中国海油是中国最大的海上原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也是
4月28日,同德化工发布公告称,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同德新能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同德化工表示,利用公司成熟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经验,以海外民爆市场为切入点,开发新能源产业有关的矿山资源,为公司实现产业转型打好基础,并寻找
4月22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件指出,重庆市风、光新能源资源属全国Ⅳ类地区,主要集中于渝东北、渝东南的奉节、石柱等区县。“十四五”以来,重庆市启动了“风光倍增计划”,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风电光伏新能源开
4月28日,据AITO汽车官微消息,2024年4月26日16时34分左右,一辆问界M7Plus在山西运城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对于事故中出现的人员伤亡,我们深表痛心,对遇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根据国家平台数据接入管理规定,获悉该车辆发生事故时车速115公里/小时,安全气囊正常打开,动力电池包特性均正常。我们正在积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宁德时代官微,4月27日,公安部交科所、宁德时代、时代智慧、滨湖山水城在江苏无锡滨湖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太湖湾车联网创新中心(智能汽车运行安全检验中心),旨在推动中国智能汽车运行安全创新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在车展现场,一场场发布会紧锣密鼓进行,车企争相秀出自家真功夫。站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赛点,汽车产业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发展方向,带着发展的新理念、新成就,迈入发展新阶段。“今天体验了一圈国产车,我是见一辆爱一辆。”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一身红衣坐在一辆车上,成为2024北京国际车展(下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网传北京车展中雷军被理想汽车CEO李想锁进车里半小时,引发热议。4月27日,小米高管徐洁云微博辟谣:假的,我就在李想旁边。实际情况是,雷总坐进L6体验,当时在说左右扶手放置手臂都非常舒服,从设计角度非常合理。段子归段子,大家别把段子当真。
4月27日下午,中城大有董事长吴发福、书记张金培、常务副总刘泽碧等在深圳会见了来访的中铁二十一局运营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魏惠民,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岳占双等。双方就新能源产业发展,储能项目建设等专业领域合作发展进行深度交流并达成共识,进行了合作签约仪式。中城大有新能源事业一部总经理
4月25日,云南省发改委及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141个,总规模1018.325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3个,规模共计119.65MW。同时,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可通过自建新型
4月25日,云南省发改委及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141个,总规模1018.32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规模1006.36万千瓦,风电11.965万千瓦。全文如下:[$NewPage$]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主要目标是:力争未来五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4%以上,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提高到8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0%以上,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
根据国家建设统计数据初步推测:江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潜在容量大约在6500万千瓦,户用光伏潜在容量在2900万千瓦左右。两者相加,总容量接近一亿千瓦。——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能源发展业务部副主任刘进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
4月22日,常州极地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高效光伏组件制造项目签约落户江苏连云港高新区。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10.5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7亿元,计划建设2GW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二期项目计划投资3.5亿元,规划建设1GW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
4月17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通知指出,支持新型储能应用推广。鼓励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的新能源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应用
2023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近百吉瓦,再度创下历史新高。其中江苏省可谓备受瞩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位列全国第一,且户用光伏挤入前二,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第二大分布式光伏市场。江苏省分布式光伏的爆发,离不开全产业链的推动及政策扶持。作为我国光伏产业的发源地,至今江苏省拥有完备的
4月17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相关内容。该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也是常州市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首部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五十四条,以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
4月15日上午,江苏、内蒙古两省区在呼和浩特市签署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将共同加快推进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至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前期工作,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大力
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
4月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监管范围是自2021年9月《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对电网企业面向全省范围内新能源发电、储能等电源提供接入电网服务情况开展监管。监管内容包括,电网企业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电源项目业主提出的接入申
为进一步规范句容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近日,句容市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宣贯工作会在市发改委召开。句容市发改委,各镇、街道、管委会,句容市供电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分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句容市供电公司根据分布式光伏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并结合句容市实际,就
日前,扬州市发改、自规、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重点围绕分布式光伏建设准入标准、优化前期管理手续、提升并网接入服务、规范并网管理和加强合规运行监督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准入标准按照“政
2023年的江苏分布式光储市场,用“井喷”来形容都不过分。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统计,2023年1-12月,江苏新增光伏装机1419.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更是高达1217.1万千瓦,这一数字不仅超越了山东、浙江、河北等传统分布式光伏大省,更使得江苏在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排名中一举跃居第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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