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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龙头企业加大区内配套采购力度。
1.支持对象。
采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成品(或工业原料),产值增速或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先进钢铁材料企业及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可以申报,其中:
(1)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
(2)先进钢铁材料企业:下半年新投产的钢铁加工项目新增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企业。
(3)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且增量超过1000万元。
2.支持标准。
(1)产值排全区前500名工业企业: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采购开票额环比4—8月月均采购开票额增量部分的1%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先进钢铁材料企业:2023年下半年新投产的钢铁加工项目采购区内工业原料,新增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补助200万元。
(3)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采购开票额环比4—8月月均采购开票额增量部分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原文如下: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的通知
桂工信综合〔2023〕654号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六个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及系列子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6号)要求,全力实施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加快推动行业恢复、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企业稳产增效、开拓市场,加快推动全区工业经济持续向好,现组织开展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一)支持正增长有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3年1—8月累计产值超过2亿元且实现正增长(不含新入统企业);
(2)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企业月度税收(含入库期税额、退税额和留抵税额)、用电量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均实现正增长。
注:有效月是当月数据不为零的月份,下同。
2.补助标准。
2023年9—12月,按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补助。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当月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含10%)的,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当月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20%以上(含20%)的,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5%给予奖励;
(3)单个企业每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正增长有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二)支持负增长的企业扭负为正。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3年1—8月累计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累计增速为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去年同期数据为零的企业);
(2)2023年9—12月任意月份,企业累计产值同比增速实现扭负为正(核基的企业,按核基前数据修正增速)。
2.补助标准。
2023年9—12月,按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补助。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
(2)从次月开始,产值继续保持正增长且累计增速较1—8月回升2%以上的,按月度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累计增速较1—8月回升5%以上的,按月度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5%给予奖励;累计增速较1—8月回升10%以上的,按月度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2%给予奖励;
(3)单个企业月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负增长的企业扭负为正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三)支持新建投产企业加快释放产能。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3年1—8月累计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新建投产企业(统计入库时间为2022年6月—2023年8月);
(2)企业月度用电量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均实现正增长。
2.补助标准。
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月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新建投产企业加快释放产能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四)支持下半年计划投产上规企业早上规早生产。
1.支持对象。
2023年9—12月统计入库的新建投产企业。
2.奖补标准。
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产值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月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早投产早上规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二、支持项目加快投资
(一)支持加快重点工业项目投资。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项目可以申报:
(1)项目需列入2023年下半年投资计划在2000万元以上的备选支持重点工业项目清单,具体项目清单由自治区会同各设区市根据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业项目清单等协商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项目2023年8—12月间月度实际投资较上半年月均投资增长(上半年月均投资低于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计算),或总投资30亿元以上(含30亿元)且月度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
(3)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等手续完善。
2.补助标准。
2023年8—12月,根据月度实际投资完成情况按月对清单内项目予以补助。
(1)投资增量补助。对项目月度实际投资较上半年月均投资增量部分,按增量投资额的0.5%给予补助;
(2)重大项目补助。对总投资30亿元(含)以上且月度实际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月度实际投资额的0.3%给予补助。
项目同时符合以上两类补助条件的,仅享受其中一类补助。本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获得补助支持项目2023年下半年实际投资不足2000万元的,自治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资金。本补助政策为下半年重点工业项目扩大投资专项政策,此前已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可叠加享受本补助政策,但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
3.申报材料。
(1)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业项目投资补助申报表;
(2)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投融资处,联系电话:0771—8051009,邮箱:trzc@gxt.gxzf.gov.cn。
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一)支持汽车行业去库存促生产。
1.支持对象。
乘用车、商用车整车生产企业。
2.奖补标准。
——乘用车企业。从9月开始到12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乘用车整车企业,该月给予增产奖励800万元:(1)当月乘用车产量较7—8月平均产量增量8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50%以上(以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2)产值较7—8月平均值增加7.5亿元以上。9—12月4个月累计产值增量超过30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亿元,再额外奖励100万元,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商用车企业。从9月开始到12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商用车整车企业,该月给予增产奖励150万元:(1)当月商用车产量较7—8月平均产量增量800辆以上(以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2)产值较7—8月平均值增加1.8亿元以上。9—12月4个月累计产值增量超过7亿元以上的,每增加0.5亿元,再额外奖励50万元,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支持汽车行业去库存促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等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汽车处,联系电话:0771—8095126,邮箱:qcc@gxt.gxzf.gov.cn。
(二)支持龙头企业加大区内配套采购力度。
1.支持对象。
采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成品(或工业原料),产值增速或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先进钢铁材料企业及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可以申报,其中:
(1)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
(2)先进钢铁材料企业:下半年新投产的钢铁加工项目新增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企业。
(3)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且增量超过1000万元。
备注: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详见《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更新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的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函〔2023〕5号)。采购人与被采购对象不属于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双方实际控制人不属于直系亲属。采购人与被采购对象不得虚构交易,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发现,取消并收回工业提速增效政策全部奖励资金,并且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资金项目。实际交易时间以实际交货时间为准。
2.支持标准。
(1)产值排全区前500名工业企业: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采购开票额环比4—8月月均采购开票额增量部分的1%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先进钢铁材料企业:2023年下半年新投产的钢铁加工项目采购区内工业原料,新增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补助200万元。
(3)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采购开票额环比4—8月月均采购开票额增量部分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加大区内配套采购补助资金申报表;
(2)产值排全区前500名工业企业、先进钢铁材料企业,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申报材料:企业按申报奖补金额提供相对应的采购合同、采购清单、发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等;
(3)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等部门审核材料;
(4)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市场开拓处,联系电话:0771—8011006,邮箱:scktc@gxt.gxzf.gov.cn。
(三)支持举办产销对接活动。
1.支持对象。
“桂酒飘香”、家具家居、日用消费品、“特色食品八桂行”等产销对接活动。
2.支持标准。
(1)参与工信厅组织“桂酒飘香”系列产销对接活动的规模以上酿酒工业企业:对区内规模以上生产企业2023年9—12月月均产值增量环比4—8月月均产值超过500万元的按增量部分2%进行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参与工信厅组织“特色食品八桂行”、家具家居产销、日用消费品产销等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区内规模以上生产企业2023年9—12月月均产值增量环比4—8月月均产值超过300万元的按增量部分2%进行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组织开展有50家以上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的产销对接活动,每场给予10万元的补助。
(4)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自行举办产销活动: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企业自行举办10家以上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产销活动(含新产品发布会、订货会等),按牵头企业实际投入的场租费和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备注:(1)(2)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支持政策和《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当月5日前(节假日往后顺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的产销活动计划及方案。
(2)支持产销对接补助资金申报表;
(3)企业月度促销产值情况表;
(4)2023年9—12月,参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举办活动的企业申报材料包含活动方案、活动进度、销售增量、工业产值增量等;行业协会或企业举办促销活动的申报材料包含活动方案、活动进度等;
(5)企业按申报的奖补金额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协议)、银行转款凭证、发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市场开拓处,联系电话:0771—8011006,邮箱:scktc@gxt.gxzf.gov.cn。
(四)支持水泥产品开拓区外市场。
1.支持范围。
经长洲船闸水运和北部湾港海运面向区外市场销售水泥产品(含熟料,下同)的广西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2.奖补标准。
(1)经长洲船闸水运补贴。包含两部分:
一是补贴下行过闸费用:对经长洲船闸下行的水泥产品运输过闸费给予全额补贴。
二是增量运输物流补贴:2023年9—12月任意月份,对企业经长洲船闸下行水泥产品的增量部分(按2023年4—8月月均数作为环比基数)给予5元/吨的物流补贴。其中,没有环比基数的,按其他申报企业运输量环比基数的平均数计算增量。
每月每家企业最多享受水运补贴100万元。
(2)经北部湾港海运补贴。
2023年9—12月,对企业经北部湾港面向区外运输销售的水泥产品的增量部分(按2023年4—8月月均数作为环比基数)给予5元/吨的物流补贴。其中,没有环比基数的,按其他申报企业运输量环比基数的平均数计算增量。
每月每家企业最多享受海运补贴100万元。
3.申报材料(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审核工作)。
(1)同一批次水泥产品全流程销售合同、销售发票;
(2)长洲船闸或港务公司盖章确认的船舶货物清单;
(3)运输合同、运输发票以及结算单;
(4)经长洲船闸下行缴纳过闸费发票凭证;
(5)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石化建材处,联系电话:0771—8095271,邮箱:shjcc@gxt.gxzf.gov.cn。
四、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一)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政策。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2023年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5%以上(含5%);
(2)企业不在广西“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规定的工序或产品范围,具备独立电量计量条件。
2.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月度外购电量较基数电量增量部分给予奖励,产值增长5%(含)—7%每千瓦时奖励0.10元,产值增长7%(含)—9%每千瓦时奖励0.12元,产值增长9%(含)—11%每千瓦时奖励0.14元,产值增长11%(含)—13%每千瓦时奖励0.16元,产值增长13%(含)—15%每千瓦时奖励0.18元,产值增长15%及以上每千瓦时奖励0.20元。对于基数电量为0的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元。每家企业每月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关于印发2023年重大节假日期间工业企业稳产增产用电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运行〔2023〕233号)支持政策。基数电量以2023年4—8月有效月均两部制外购电量(剔除月度电量为0的月份),以月度超出基数电量的两部制外购电量为增量电量。
3.申报材料
(1)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供电、统计等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经济运行处,联系电话:0771—8095273,邮箱:jjyxc@gxt.gxzf.gov.cn。
(二)“工业流动资金贷”产品。
1.支持对象。
(1)重点支持广西区内有市场、有产能、有订单的工业市场主体,产品实行名单制管理,名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
(2)自“工业流动资金贷”实施细则印发日起,已获得“桂惠贷”系列产品支持的市场主体,若提前还款超过30天(不含)以上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工业流动资金贷”。其他事项按“桂惠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支持方式。
(1)贴息比例及金额。
“工业流动资金贷”贴息比例为3个百分点,名单内企业每户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600万元,贴息资金单独核算,不纳入“桂惠贷”历年累计贴息上限管理。
(2)贴息资金来源及拨付。
“工业流动资金贷”单独列账、按月核算,贴息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贴息贷款利率要求。
“工业流动资金贷”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类型金融机构、同类型企业以及同类型期限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减去3个百分点,利率上限参照“桂惠贷”3个百分点贴息比例产品执行。
(4)贴息期限及申请要求。
“工业流动资金贷”贴息期限最长1年,1年以内的贷款按实际使用天数贴息。
(5)贴息贷款计划额度。
“工业流动资金贷”和“工业项目贷”贴息贷款额度合计使用,暂定230亿元。
(6)名单推荐方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3〕604号)要求做好工业流动资金企业名单推荐工作。
3.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三)“工业项目贷”产品。
1.支持对象。
(1)重点支持广西区内项目建设、设备更新等工业市场主体,产品实行名单制管理,名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
(2)自“工业项目贷”实施细则印发日起,已获得“桂惠贷”系列产品支持的市场主体,若提前还款超过30天(不含)以上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工业项目贷”。其他事项按“桂惠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支持方式。
(1)贴息比例及金额。
“工业项目贷”贴息比例为3个百分点,名单内企业每户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500万元,贴息资金单独核算,不纳入“桂惠贷”历年累计贴息上限管理。
(2)贴息资金来源。
“工业项目贷”单独列账、按月核算,贴息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贴息贷款利率要求
“工业项目贷”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类型金融机构、同类型企业以及同类型期限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减去3个百分点,利率上限参照“桂惠贷”3个百分点贴息比例产品执行。
(4)贴息期限及申请要求。
“工业项目贷”贴息期限最长1年,1年以内的贷款按实际使用天数贴息。
(5)贴息贷款计划额度。
“工业流动资金贷”和“工业项目贷”贴息贷款额度合计使用,暂定230亿元。
(6)名单推荐方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投融〔2023〕619号)要求做好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
3.责任处室。
投融资处,联系电话:0771—8095227,邮箱:trzc@gxt.gxzf.gov.cn。
五、申报程序
(一)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收集申报材料。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加盖企业公章)。
(三)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汇总属地企业的申报材料,除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外,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支持项目加快投资、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帮助企业降本增效的所有申报材料打包统一报送,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各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市奖补申报材料组织复核,对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
(六)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拟奖补名单及金额报送给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补计划,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六、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总量按21亿元控制,各块资金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补助资金以万元为最小单位,不足万元部分不予补助。
(二)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单位需在广西区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不违反国家、自治区、设区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企业和项目单位,收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视情况取消其2到5年内工业和信息化资金申报资格。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可以在各月度多次申报,除备注说明外,各项政策均可以同时申报。
(四)请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企业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进行严格核实,保证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对于企业申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请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规定及培训内容自行解答,确实解答不了的再由地市工信局向我厅相关责任处室进行咨询。各市汇总的申报材料邮寄给我厅,联系人及电话:潘鸿涛,0771—8095234;邮箱:zhc@gxt.gxzf.gov.cn。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608室,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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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天合光能重磅发布面向沙戈荒大基地的高价值产品解决方案。这一解决方案完全立足于电力市场化需求,重构光伏电站设计及投资回报逻辑,以极致度电成本、抗风沙高可靠和高效运维产品,构建起支撑电力市场化交易收益最大化的三大基石,助力光伏发电“增量”又要“增质”的目标实现。天合光能全球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20日,首航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23.711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3号)。公告内容显示,首航新能本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公开
在国务院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为海南自贸港的绿色发展注入新动力。作为海南省投资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能源项目,海南昌江核电站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通过“核电+光伏”的多元能源模式,探索高安全标准下的绿色转型路径。在核电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结果中,包含2家光伏企业。其中,南通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日,南通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530120221010139551号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粗氢氧化镍钴钴粉”,净重4780千克。经查验并鉴定发现,实际进口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
3月20日晚间,*ST中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许加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廖嘉琦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
“晶澳科技自成立以来,已经完整经历了光伏行业历史上的所有周期,并且全部成功穿越,实现了更大发展。”站在光伏行业的第四轮周期,站在光伏企业的风暴口,站在晶澳科技的二十周年,刚刚履新晶澳科技中国区总裁的靳军辉道出了心中“底气”。这份强烈信念也绝不仅仅是经验之谈,而是内外共振的必然结果
3月18日,钧达股份公布2024年年报。年报数据显示,钧达股份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9.5亿元,同比下降46.7%;归母净利润亏损5.91亿元,同比下降172.47%。截至2024年底,钧达股份拥有44GW全N型电池产能。凭借N型产能结构及技术领先优势,2024年度公司实现电池产品出货33.74GW,同比增长12.62%;其N型电池
天眼查显示,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又新增一项被执行人消息。具体如下,立案日期为3月14日,执行标的168,167.00元,执行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3月16日,中核资本发布严正声明,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期发现有名为柳铭的男子冒充本公司华东区域投资总经理身份,并私自以该身份印制名片,可能涉及开展非法活动。为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特发布如下声明:一、公司并未设立华东区域管理机构。
3月15日,韶能股份发布公告,为抓住发展机遇,延伸拓展新能源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韶能集团韶关市瑞储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瑞储新能”)于2023年4月在公司旗下子公司的屋顶建设实施光伏发电一期项目,该项目分三批,目前均已建设完成,经营状况良好。经充分论证分析后,瑞储新能拟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13日晚,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本次首航新能拟募集资金约12.11亿元,主要投向“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等。据了解,2月13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7日,株洲市资源投资集团与中车株洲所签订“风光储氢充”新能源资源开发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风电、光伏、储能、制氢产业发展及风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建设等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场景应用—产业协同”的全链条生态圈。据了解,中车株洲所风
2025年,迟迟未能推进的绿电直供、隔墙售电或将迎来规模化落地。新能源消纳问题愈发严峻,出海贸易绿色壁垒逐渐高筑,在绿电供给和需求方迫切寻求匹配的情况下,绿电直供的呼声高涨,从中央文件强调,到地方试点,新能源和电网的博弈开始有了突破。2月13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
一、现货运行情况(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Lambda)实时价格2024年的春节也在2月份,不同处是今年春节跨越在1月与2月,即今年2月仅有一半春节假期。因此与去年同期相比,典型现货省份负荷与外送(或外受)均大幅增长。山西、蒙西、广东价格下降。山西,蒙西因新能源出力增加比需求上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鄂尔多斯市时代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达拉特旗10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取得备案批复,标志着该项目光伏储能工程正式立项。据了解,该项目位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由鄂尔多斯市国投集团新能源公司联合宁德时代共同开发建设。项目配建风电66万千瓦、光伏34万千瓦、16%/4小
“自从应用了新的电压治理技术,咱这台区不仅电压稳定再没有波动报警,线损率也从5.5%降到3.25%了!”2月28日,在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一处已完成改造的10千伏架空配电线路旁,国网吉林供电公司运维人员张峻铭兴奋地说。当前,分布式电源集中并网致使配电网潮流流向改变,引发电压异常波动、越限及谐波污
2月24日,乌兰察布地区电网运行数据再传捷报,电网最大负荷攀升至918.4万千瓦,单日供电量首次突破2.04亿千瓦时,两项指标均刷新历史纪录,负荷与供电量双创新高,能源需求持续攀升,标志着该地区能源保供能力与绿色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这一数据不仅稳居内蒙古电力集团所属盟市前列,更凸显了地区经济
3月1日,以“聚力促振兴、共谋谱新篇”为主题的辽宁省与中央企业深化合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巩固中央企业与地方合作良好态势,积极拓展合作新领域新赛道,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互利共赢,共同为服务国家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
2月22日,内蒙古通威绿色基材配套35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破土动工。永祥股份电力总监张锌表示,该项目是国内首个世界500强民企和央企的股份制合作、借网全额自发自用、绿电比例超50%的风光耦合绿电制硅的市场化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标志着通威在加快产品绿色智造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将为内蒙古通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2日报道,大理州积极谋划布局储能项目发展,祥云县经开区200兆瓦/400兆瓦时锂离子电池储能项目列入省级集中共享新型储能试点,宾川岩淜光伏发电项目成为全州首个“光伏+储能”示范项目,在祥云天峰山建成全州第一个“风光储一体化”场站,推动了澜沧江干流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基地
北极星储能网讯:2月12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银川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5—2030年)》。其中提出,形成“风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网络。构建以充电站为中心,风光储充互补的能源网络,实现区域全覆盖,提升充电效率,保障绿色能源供应。鼓励在现有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储能电站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青海海西州发布招商引资目录,包括盐湖资源开发类、新能源开发类、装备制造产业类、新材料产业类、数字经济类项目,内容涵盖盐湖资源开发、风光储、400万千瓦/1600万千瓦时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年产50万吨储热熔盐项目、新能源重卡充换电等28个项目。北极星储能网整理的具体名
日前,广西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12个县市2025年第一季度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的通知,评估等级显示,预警等级红色供电区域为15个、预警等级黄色供电区域为6个、预警等级绿色供电区域为4个。详情如下: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的通知新能源相关企业:为
3月12日,广西玉林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风险隐患提醒函》,从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设备质量、设计选址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提醒,预防分布式光伏“4·30”“5·31”抢装潮期间,可能存在的人员触电伤亡、高处坠落等安全风险隐患。详情如下:玉林市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日前,广西东兰纳就7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在隘洞镇同乐村开工。据了解,东兰纳就7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东兰县聚焦“双碳”目标、紧扣“低碳”发展助推绿色转型发展的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用地面积约2500亩,装机容量75兆瓦。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1.05亿千瓦时,可替代标煤4.2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18日,广西南宁市2025年一季度重大项目开(竣)工活动举行,开工主会场设在广西隆安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广西隆安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位于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C区,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910亩,整个产业链项目总投
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占工业比重提升至22%左右。光伏电池、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风力发电机组等新产品产量成倍增长。新产业新产品对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5年广西电力市场政府授权合约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新能源发电政府授权合约价格分为绿电政府授权合约价格(以下简称绿电合约价格)和常规电能量政府授权合约价格(以下简称常规合约价格),按年确定。覆盖范围为:防城港红沙核电1
1月9日,合浦县西场渔光互补一期光伏发电项目(闸口片区)开工仪式在合浦县闸口镇群珠村隆重举行,标志着这一生态友好型的新能源项目正式进入建设阶段。合浦县西场渔光互补一期项目由中电华灯(北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县闸口镇,规划用地面积约6246亩,项目于2024年1月
1月9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发改局就《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规范备案管理方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
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新能源回收指标再分配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此次公布的项目清单中共计39个,装机规模395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36个,装机规模375万千瓦,光伏项目3个,装机规模20万千瓦。通知指出,列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均已经过市级层面开展竞争性配置前期工作成熟,具
日前,广西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024年新能源项目回收指标再分配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结果显示:2个陆上风电项目和1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评分工作,1个陆上风电项目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原文如下: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2024年新能源项目回收
12月5日,广西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北海市第二批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其中风电274MW、光伏50MW,金风科技150MW、天顺风能124MW、广西北海电投50MW三家企业分获指标。原文如下: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北海市第二批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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