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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龙头企业加大区内配套采购力度。
1.支持对象。
采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成品(或工业原料),产值增速或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先进钢铁材料企业及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可以申报,其中:
(1)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
(2)先进钢铁材料企业:下半年新投产的钢铁加工项目新增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企业。
(3)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且增量超过1000万元。
2.支持标准。
(1)产值排全区前500名工业企业: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采购开票额环比4—8月月均采购开票额增量部分的1%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先进钢铁材料企业:2023年下半年新投产的钢铁加工项目采购区内工业原料,新增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补助200万元。
(3)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采购开票额环比4—8月月均采购开票额增量部分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原文如下: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的通知
桂工信综合〔2023〕654号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六个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及系列子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6号)要求,全力实施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加快推动行业恢复、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企业稳产增效、开拓市场,加快推动全区工业经济持续向好,现组织开展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一)支持正增长有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3年1—8月累计产值超过2亿元且实现正增长(不含新入统企业);
(2)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企业月度税收(含入库期税额、退税额和留抵税额)、用电量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均实现正增长。
注:有效月是当月数据不为零的月份,下同。
2.补助标准。
2023年9—12月,按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补助。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当月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含10%)的,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当月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20%以上(含20%)的,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5%给予奖励;
(3)单个企业每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正增长有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二)支持负增长的企业扭负为正。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3年1—8月累计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累计增速为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去年同期数据为零的企业);
(2)2023年9—12月任意月份,企业累计产值同比增速实现扭负为正(核基的企业,按核基前数据修正增速)。
2.补助标准。
2023年9—12月,按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补助。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
(2)从次月开始,产值继续保持正增长且累计增速较1—8月回升2%以上的,按月度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累计增速较1—8月回升5%以上的,按月度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1.5%给予奖励;累计增速较1—8月回升10%以上的,按月度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2%给予奖励;
(3)单个企业月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负增长的企业扭负为正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三)支持新建投产企业加快释放产能。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3年1—8月累计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新建投产企业(统计入库时间为2022年6月—2023年8月);
(2)企业月度用电量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均实现正增长。
2.补助标准。
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产值较4—8月有效月均值增量部分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月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新建投产企业加快释放产能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四)支持下半年计划投产上规企业早上规早生产。
1.支持对象。
2023年9—12月统计入库的新建投产企业。
2.奖补标准。
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产值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月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早投产早上规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二、支持项目加快投资
(一)支持加快重点工业项目投资。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项目可以申报:
(1)项目需列入2023年下半年投资计划在2000万元以上的备选支持重点工业项目清单,具体项目清单由自治区会同各设区市根据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业项目清单等协商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项目2023年8—12月间月度实际投资较上半年月均投资增长(上半年月均投资低于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计算),或总投资30亿元以上(含30亿元)且月度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
(3)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等手续完善。
2.补助标准。
2023年8—12月,根据月度实际投资完成情况按月对清单内项目予以补助。
(1)投资增量补助。对项目月度实际投资较上半年月均投资增量部分,按增量投资额的0.5%给予补助;
(2)重大项目补助。对总投资30亿元(含)以上且月度实际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月度实际投资额的0.3%给予补助。
项目同时符合以上两类补助条件的,仅享受其中一类补助。本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获得补助支持项目2023年下半年实际投资不足2000万元的,自治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资金。本补助政策为下半年重点工业项目扩大投资专项政策,此前已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可叠加享受本补助政策,但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
3.申报材料。
(1)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业项目投资补助申报表;
(2)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投融资处,联系电话:0771—8051009,邮箱:trzc@gxt.gxzf.gov.cn。
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一)支持汽车行业去库存促生产。
1.支持对象。
乘用车、商用车整车生产企业。
2.奖补标准。
——乘用车企业。从9月开始到12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乘用车整车企业,该月给予增产奖励800万元:(1)当月乘用车产量较7—8月平均产量增量8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50%以上(以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2)产值较7—8月平均值增加7.5亿元以上。9—12月4个月累计产值增量超过30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亿元,再额外奖励100万元,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商用车企业。从9月开始到12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商用车整车企业,该月给予增产奖励150万元:(1)当月商用车产量较7—8月平均产量增量800辆以上(以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2)产值较7—8月平均值增加1.8亿元以上。9—12月4个月累计产值增量超过7亿元以上的,每增加0.5亿元,再额外奖励50万元,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支持汽车行业去库存促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等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汽车处,联系电话:0771—8095126,邮箱:qcc@gxt.gxzf.gov.cn。
(二)支持龙头企业加大区内配套采购力度。
1.支持对象。
采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成品(或工业原料),产值增速或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先进钢铁材料企业及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可以申报,其中:
(1)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
(2)先进钢铁材料企业:下半年新投产的钢铁加工项目新增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企业。
(3)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10%以上,且增量超过1000万元。
备注: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详见《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更新全区产值前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的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函〔2023〕5号)。采购人与被采购对象不属于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双方实际控制人不属于直系亲属。采购人与被采购对象不得虚构交易,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发现,取消并收回工业提速增效政策全部奖励资金,并且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资金项目。实际交易时间以实际交货时间为准。
2.支持标准。
(1)产值排全区前500名工业企业: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采购开票额环比4—8月月均采购开票额增量部分的1%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先进钢铁材料企业:2023年下半年新投产的钢铁加工项目采购区内工业原料,新增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补助200万元。
(3)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2023年9—12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当月采购开票额环比4—8月月均采购开票额增量部分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加大区内配套采购补助资金申报表;
(2)产值排全区前500名工业企业、先进钢铁材料企业,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企业申报材料:企业按申报奖补金额提供相对应的采购合同、采购清单、发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等;
(3)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统计等部门审核材料;
(4)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市场开拓处,联系电话:0771—8011006,邮箱:scktc@gxt.gxzf.gov.cn。
(三)支持举办产销对接活动。
1.支持对象。
“桂酒飘香”、家具家居、日用消费品、“特色食品八桂行”等产销对接活动。
2.支持标准。
(1)参与工信厅组织“桂酒飘香”系列产销对接活动的规模以上酿酒工业企业:对区内规模以上生产企业2023年9—12月月均产值增量环比4—8月月均产值超过500万元的按增量部分2%进行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参与工信厅组织“特色食品八桂行”、家具家居产销、日用消费品产销等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区内规模以上生产企业2023年9—12月月均产值增量环比4—8月月均产值超过300万元的按增量部分2%进行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组织开展有50家以上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的产销对接活动,每场给予10万元的补助。
(4)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自行举办产销活动: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企业自行举办10家以上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产销活动(含新产品发布会、订货会等),按牵头企业实际投入的场租费和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备注:(1)(2)符合条件企业不可叠加享受“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支持政策和《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支持政策。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实际操作将结合财政资金额度等情况安排。
3.申报材料。
(1)当月5日前(节假日往后顺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的产销活动计划及方案。
(2)支持产销对接补助资金申报表;
(3)企业月度促销产值情况表;
(4)2023年9—12月,参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举办活动的企业申报材料包含活动方案、活动进度、销售增量、工业产值增量等;行业协会或企业举办促销活动的申报材料包含活动方案、活动进度等;
(5)企业按申报的奖补金额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协议)、银行转款凭证、发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市场开拓处,联系电话:0771—8011006,邮箱:scktc@gxt.gxzf.gov.cn。
(四)支持水泥产品开拓区外市场。
1.支持范围。
经长洲船闸水运和北部湾港海运面向区外市场销售水泥产品(含熟料,下同)的广西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2.奖补标准。
(1)经长洲船闸水运补贴。包含两部分:
一是补贴下行过闸费用:对经长洲船闸下行的水泥产品运输过闸费给予全额补贴。
二是增量运输物流补贴:2023年9—12月任意月份,对企业经长洲船闸下行水泥产品的增量部分(按2023年4—8月月均数作为环比基数)给予5元/吨的物流补贴。其中,没有环比基数的,按其他申报企业运输量环比基数的平均数计算增量。
每月每家企业最多享受水运补贴100万元。
(2)经北部湾港海运补贴。
2023年9—12月,对企业经北部湾港面向区外运输销售的水泥产品的增量部分(按2023年4—8月月均数作为环比基数)给予5元/吨的物流补贴。其中,没有环比基数的,按其他申报企业运输量环比基数的平均数计算增量。
每月每家企业最多享受海运补贴100万元。
3.申报材料(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审核工作)。
(1)同一批次水泥产品全流程销售合同、销售发票;
(2)长洲船闸或港务公司盖章确认的船舶货物清单;
(3)运输合同、运输发票以及结算单;
(4)经长洲船闸下行缴纳过闸费发票凭证;
(5)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石化建材处,联系电话:0771—8095271,邮箱:shjcc@gxt.gxzf.gov.cn。
四、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一)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政策。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3年9—12月企业月度产值环比2023年4—8月有效月均值增长5%以上(含5%);
(2)企业不在广西“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规定的工序或产品范围,具备独立电量计量条件。
2.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月度外购电量较基数电量增量部分给予奖励,产值增长5%(含)—7%每千瓦时奖励0.10元,产值增长7%(含)—9%每千瓦时奖励0.12元,产值增长9%(含)—11%每千瓦时奖励0.14元,产值增长11%(含)—13%每千瓦时奖励0.16元,产值增长13%(含)—15%每千瓦时奖励0.18元,产值增长15%及以上每千瓦时奖励0.20元。对于基数电量为0的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元。每家企业每月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备注:符合条件企业可叠加享受《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10条政策措施》(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3〕6号)、《关于印发2023年重大节假日期间工业企业稳产增产用电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运行〔2023〕233号)支持政策。基数电量以2023年4—8月有效月均两部制外购电量(剔除月度电量为0的月份),以月度超出基数电量的两部制外购电量为增量电量。
3.申报材料
(1)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补助资金申报表;
(2)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供电、统计等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责任处室。
经济运行处,联系电话:0771—8095273,邮箱:jjyxc@gxt.gxzf.gov.cn。
(二)“工业流动资金贷”产品。
1.支持对象。
(1)重点支持广西区内有市场、有产能、有订单的工业市场主体,产品实行名单制管理,名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
(2)自“工业流动资金贷”实施细则印发日起,已获得“桂惠贷”系列产品支持的市场主体,若提前还款超过30天(不含)以上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工业流动资金贷”。其他事项按“桂惠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支持方式。
(1)贴息比例及金额。
“工业流动资金贷”贴息比例为3个百分点,名单内企业每户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600万元,贴息资金单独核算,不纳入“桂惠贷”历年累计贴息上限管理。
(2)贴息资金来源及拨付。
“工业流动资金贷”单独列账、按月核算,贴息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贴息贷款利率要求。
“工业流动资金贷”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类型金融机构、同类型企业以及同类型期限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减去3个百分点,利率上限参照“桂惠贷”3个百分点贴息比例产品执行。
(4)贴息期限及申请要求。
“工业流动资金贷”贴息期限最长1年,1年以内的贷款按实际使用天数贴息。
(5)贴息贷款计划额度。
“工业流动资金贷”和“工业项目贷”贴息贷款额度合计使用,暂定230亿元。
(6)名单推荐方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3〕604号)要求做好工业流动资金企业名单推荐工作。
3.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31,邮箱:zhc@gxt.gxzf.gov.cn。
(三)“工业项目贷”产品。
1.支持对象。
(1)重点支持广西区内项目建设、设备更新等工业市场主体,产品实行名单制管理,名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
(2)自“工业项目贷”实施细则印发日起,已获得“桂惠贷”系列产品支持的市场主体,若提前还款超过30天(不含)以上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工业项目贷”。其他事项按“桂惠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支持方式。
(1)贴息比例及金额。
“工业项目贷”贴息比例为3个百分点,名单内企业每户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500万元,贴息资金单独核算,不纳入“桂惠贷”历年累计贴息上限管理。
(2)贴息资金来源。
“工业项目贷”单独列账、按月核算,贴息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贴息贷款利率要求
“工业项目贷”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类型金融机构、同类型企业以及同类型期限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减去3个百分点,利率上限参照“桂惠贷”3个百分点贴息比例产品执行。
(4)贴息期限及申请要求。
“工业项目贷”贴息期限最长1年,1年以内的贷款按实际使用天数贴息。
(5)贴息贷款计划额度。
“工业流动资金贷”和“工业项目贷”贴息贷款额度合计使用,暂定230亿元。
(6)名单推荐方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投融〔2023〕619号)要求做好工业项目贷企业名单推荐工作。
3.责任处室。
投融资处,联系电话:0771—8095227,邮箱:trzc@gxt.gxzf.gov.cn。
五、申报程序
(一)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收集申报材料。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加盖企业公章)。
(三)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汇总属地企业的申报材料,除工业流动资金贷、工业项目贷外,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支持项目加快投资、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帮助企业降本增效的所有申报材料打包统一报送,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各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市奖补申报材料组织复核,对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
(六)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拟奖补名单及金额报送给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补计划,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六、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总量按21亿元控制,各块资金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补助资金以万元为最小单位,不足万元部分不予补助。
(二)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单位需在广西区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不违反国家、自治区、设区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企业和项目单位,收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视情况取消其2到5年内工业和信息化资金申报资格。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可以在各月度多次申报,除备注说明外,各项政策均可以同时申报。
(四)请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企业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进行严格核实,保证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对于企业申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请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规定及培训内容自行解答,确实解答不了的再由地市工信局向我厅相关责任处室进行咨询。各市汇总的申报材料邮寄给我厅,联系人及电话:潘鸿涛,0771—8095234;邮箱:zhc@gxt.gxzf.gov.cn。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608室,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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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交所5月29日披露,江苏日御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御股份)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国泰君安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招股书显示,日御股份是中国江苏省无锡市的一家导电银浆料与金属化浆料方案供应商,专注导电光伏银浆制造和供应,产品涵盖PERC、TOPCon、BC、HJT等各类技术路线,其中HPBC
5月29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6月新增经营主体名单,新增7家发电企业,包括2家集中式光伏企业,5家风电企业。详情如下:
2008年金融危机2011~2012年光伏双反2018年“531”历次光伏周期之下,必然伴随着光伏企业大洗牌以及光伏从业人员的缩减。眼下仍在苦熬的由产能供需严重失衡而引发的第四轮周期,此前有媒体统计了109家A股光伏公司2024年在职员工总人数为63.87万人,而2023年这一数字为78.26万人,这也意味着至少已有14万
全球新能源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但政策不确定性、技术迭代加速、国际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频发。近年来,全球新能源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然而,行业高速发展背后暗藏多重法律风险。(作者:莫泰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新能源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目录一、行业趋势
“新能源入市后,价格如何体现价值?”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等联合主办的“电力低碳保供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进行了讨论,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新能源快速发展,整个电力系统平衡面临新能源保消纳和电网运行保供电的双重挑战,继续恪守全量消纳目标会面临巨大的平衡成本。业内人士表示,让新能
国投电力5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原董事张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刘国军先生为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
5月以来,隆基绿能、晶澳科技、通威股份、正泰新能、爱旭股份、华晟新能源、协鑫集成、高景太阳能、赛拉弗等11家中国光伏龙头企业,密集签约海外光伏项目。据北极星不完全统计,订单辐射澳大利亚、德国、葡萄牙、土耳其、赞比亚、秘鲁、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这一轮签约热潮中,其中隆基绿能拿下超1GW的
5月28日,棒杰股份发布公告称,经公开渠道查询,并结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民初498号),本次公司持有的下属子公司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
5月26日,亿晶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持有的2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90%。若本次拍卖完成,唯之能源将不再持有亿晶光电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此次拍卖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在光伏封装设备领域,一场由“平板压”技术引发的产业变革,正在悄然酝酿,并逐步走向聚光灯下。在光伏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真正能够脱颖而出的,是那些以技术为根、以创新为本的企业。秦皇岛宏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成达”)正是其中的代表。2025年5月,宏成达正式宣布全球首创平板
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逐步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能源电力行业的重要议题。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引绿+赋数+提效+汇碳”为路径推动配电网转型升级;江苏实现基于基准站聚合感知的分布式光伏可观可测;福建莆田湄洲岛奔向“零碳”智慧生活……全国首座“零碳岛”——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8日,甘肃召开关于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专场发布会。甘肃省能源局王永杰介绍,截至4月底,全省新能源装机达6720万千瓦,占电源总装机的64.7%,排名全国第2;与此同时,调峰能力持续提升,其中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54万千瓦。接下来,还要求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8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告,宣布与邯郸市产投集团及邯郸市城运集团签署合资协议,计划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根据协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24亿元,持股60%;邯郸方出资16亿元,持股40%。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合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5月27日,大唐集团发布《黑龙江双鸭山宝清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告》、《贵州赫章县松林坡乡箐营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二次)》以及《内蒙古赤峰浑善达克沙地100万千瓦风光储沙漠治理新能源基地示范项目(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4日,投资四川·攀枝花钒钛钢铁新材料投资推介会暨供需合作大会在成都举行。盐边与郑州天汇钒融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星链储能(四川)科技有限公司签约短流程制备钒电解液建设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10亿元,预计建成达产后年产值约30亿元。短流程制备钒电解液建设项目选址位于
5月26日,中核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申彦锋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了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焦健一行。双方围绕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深入推进务实合作等进行了交流,共商产业合作发展新路径。中国中化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首席技术官张方参加会见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新能源发电能力大幅提升。电力系统不仅要灵活地适应发电侧和负荷侧的变化,也要保证即使新能源电源增加,电力系统依然是可靠且具有韧性的。如何通过技术、机制和模式创新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以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电源的接入?在2025能源电力转型国际论坛期间,本报记者采访
“水电是破解可再生能源间歇性难题的‘必选项’”——专访国际水电协会首席执行官埃迪·里奇在全球能源转型与气候挑战交织的关键时期,水电的战略价值日益成为国际焦点。5月19日,国际水电协会首席执行官埃迪·里奇(EddieRich)在接受中能传媒专访时强调,水电是破解可再生能源间歇性难题的“必选项”
电力规划的重点是按照宏观政策指引,以可控成本合理部署各类电力资源来保障长期的电力安全,权衡“低碳、经济、安全”三元目标。过去以常规电源为主、用电负荷平稳增长的电力系统在开展规划时,主要考虑电力电量的供需平衡、各类电力资源的可开发潜力和技术特性、应急备用能力及环境政策要求等约束条件
5月17日11时35分,河南电网风光新能源发电出力创新高,达3625万千瓦,其中风电1264万千瓦、光伏发电2361万千瓦,占同时刻用电负荷的67.6%。5月19日,河南电网风光新能源发电量首次超5亿千瓦时,达到5.03亿千瓦时,占当日河南电网用电量的42%。截至目前,河南风光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285万千瓦(风电245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当地时间5月21日,在荷兰鹿特丹举行的2025年世界氢能峰会上,全球领先的绿色科技企业远景能源宣布,其在赤峰打造的绿色氢氨项目首期工程获得法国必维国际检验集团(下称“必维集团”)的可再生氨认证,这意味着远景在赤峰生产的绿色氢氨成为全球首个获得该认证的绿氨产品。必维集团
5月29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3〕1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广西柳州市投资促进局发布一则光伏组件制造生产线项目招商公告。该项目拟引进资金额4亿元人民币,建设地点拟位于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7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机电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计划投产2条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线,配置光伏组件自动流水线
近日,广西发改委向各大发电集团,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下达《关于填报新能源项目成本调查表的函》。文件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合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方案,请你公司以广西区域范围
日前,有网友咨询,河流淹没区、调水渠和引水渠上是否能架设集中式光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问题:根据政府文件《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第三点第五条: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请问调水渠
4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泗顶马田光伏项目在泗顶镇山贝村拉正屯举行开工仪式,标志着这一绿色能源项目正式进入建设阶段,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融安县副县长陈远昭参加活动。该项目是融安县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升级的标杆工程。泗顶马田项目建设规模10
4月24日,广西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柳州电网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结果预警(2025年4月)。公示文件显示,4月,广西柳州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合计为207.96MW。88个乡镇之中,仅4个乡镇承载力评估为绿色,红色等级的乡镇为34个,可接入分布式光伏容量均为0。其余50个乡镇为黄色。
4月17日,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百色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25年加快培育壮大四大主导产业。全力推进2023—2024年获得新能源指标的69个新能源开发项目、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乐业逻西风电场等17个项
4月15日,广西崇左市发改委发布《崇左市各县区、乡镇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信息(4月)》,经统计,分布式光伏剩余可开放容量为116.06MW。详情如下:崇左市各县区、乡镇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信息(2025年4月)尊敬的用户: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
日前,广西玉林市能源局关于发布玉林市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的通知,评估结果显示,2个县区接网预警等级为红色;2个县区接网预警等级为黄色;2个县区接网预警等级为绿色。原文如下:玉林市能源局关于发布玉林市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的通知新能源
日前,广西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12个县市2025年第一季度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的通知,评估等级显示,预警等级红色供电区域为15个、预警等级黄色供电区域为6个、预警等级绿色供电区域为4个。详情如下: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的通知新能源相关企业:为
3月12日,广西玉林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风险隐患提醒函》,从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设备质量、设计选址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提醒,预防分布式光伏“4·30”“5·31”抢装潮期间,可能存在的人员触电伤亡、高处坠落等安全风险隐患。详情如下:玉林市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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