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0月9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与改造、车辆购置。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配置标准,在大型居住区、商业区等附近设置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枢纽站。支持在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自有、租赁场站建设完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设施,保障用电接入条件,有效满足车辆充电需求。灵活设置微循环公交、定制公交等停靠站点,提高港湾式公交站点设置比例。加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推进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网优化提升行动。
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
(一)落实运营补贴补偿政策。各地要综合考虑城市规模、群众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首末班时间、发车间隔等服务标准。压紧压实城市公共交通的地方主体责任,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市县级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突出城市公共汽电车的基本公共服务属性,各地要在确定服务标准并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立并实施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运营主体,及时拨付相关资金,鼓励先行预拨部分资金。对于因执行低票价、减免票、经营冷僻线路、保障重大活动、抢险救灾及其他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地方财政及时给予适当补贴补偿。各地要在落实法定乘车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坚持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乘车优惠群体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老年人按年龄给予综合津贴的方式替代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
(二)完善价格机制。各地要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范围,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现有价格水平开展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对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听证的,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对定制公交等线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远郊等长距离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可探索采用按里程计价方式。
(三)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各地在保障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夜间充电执行低谷电价的基础上,结合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日间补电需求,可在日间设置部分时段执行低谷电价,以引导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多在低谷时段充电。充分发挥省级层面对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统筹作用,采用奖励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可持续运营、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等深化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方面的引导。用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政策,统筹用于保障农村客运(含服务农村地区的公共汽电车)线路车辆正常运营。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公交票款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导向改进授信评价机制,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严禁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保障公交优先通行。积极推进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和班次较为集中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实现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推广公交信号优先。修订完善公交专用道相关技术标准。优化公交专用道管理,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在保障公共汽电车运行速度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大型营运客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动态评估公交专用道使用情况,根据公共交通线网、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强化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完善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鼓励在公交车辆配备交通违法取证记录系统,严查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
(五)合理引导公众出行。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营造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地结合交通运行状况研究出台不同区域通行管理、停车管理等政策,制定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对城市核心区、拥堵区域的出行停车服务,可实行较高收费标准,降低小汽车在相关区域的使用强度。在城市外围周边轨道交通等站点配套建设驻车换乘(P+R)停车场,并对驻车换乘实施停车优惠,引导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中心区域。鼓励各地建立绿色出行奖励和错峰出行制度。
二、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
(六)加强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布局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布局优化安排相一致;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内容统筹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管控。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统筹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需求,提高节约集约水平。在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中开展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评估,为规划编制管理提供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和驻车换乘(P+R)停车场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七)改善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与改造、车辆购置。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配置标准,在大型居住区、商业区等附近设置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枢纽站。支持在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自有、租赁场站建设完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设施,保障用电接入条件,有效满足车辆充电需求。灵活设置微循环公交、定制公交等停靠站点,提高港湾式公交站点设置比例。加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推进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网优化提升行动。
(八)促进公交服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促进城市公共汽电车与城市轨道交通在线网、站点及运营层面的衔接融合,通过大数据应用提升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效率。鼓励发展微循环公交服务,根据客流需求应用小型化公交车辆。支持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充分利用运力资源,开通通勤、通学、就医等定制公交线路。优化定制公交管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支持发展“公交+旅游”服务模式,适度加密主要客运枢纽至城市景区景点的公交线路,支持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拓展旅游服务功能。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拓展站台、车身、车厢内等广告业务,在保障安全运营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加气、加油、充电、维修等服务。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三、加快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
(九)积极推动新增用地综合开发。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优先保障场站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允许新增城市公共汽电车枢纽场站配套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等面积。利用城市公共交通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的,应根据设施功能分层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的,应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将相关设施规划建设需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
(十)因地制宜实施既有用地综合开发。支持现有的城市公共汽电车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和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辆基地等,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优先保障场站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利用场站内部分闲置设施开展社会化商业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存量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实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根据设施功能分层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允许适当提高容积率。
(十一)建立用地综合开发收益反哺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用地实施综合开发,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单独开发的,相关收益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与其他开发主体共同实施综合开发,或其他开发主体单独实施综合开发的,相关收益反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十二)保障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引导企业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驾驶员工资收入水平。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列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岗位津贴。
(十三)关心关爱从业人员。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不断改善从业人员生产环境,推进职工休息室、爱心驿站等建设,妥善解决驾驶员就餐、休息等实际问题。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体检和心理健康辅导,关心关爱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身心健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对身体状况难以适应驾驶岗位的,及时调整到适合岗位。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及时足额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加大对困难从业人员的帮扶力度。组织开展“最美公交司机”“最美地铁人”推选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营造尊重关爱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十四)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的动态监测,依据乘客满意度、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行速度、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城市公共交通正点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等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评价制度,推动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责任。
(十五)推动政策落实。各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工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对于存在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欠薪欠保、发生重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情形的城市,不得参与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申报,属于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示范城市的,取消创建资格或被授予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3年10月8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月13日,云南楚雄州发布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风电、光伏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根据公告,楚雄州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共计27个,规模合计209.7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分为12个标段,合计18个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140万千瓦;风电项目:分为7个
据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截至12月底,江苏省装机容量20409.26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8486.17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1.58%,占比同比提高6.99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321.4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1.37%,占比同比下降1.36个百分点;光伏装机6164.7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0.21%,占比
1月11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云南院与缅甸GoldEnergy(金色能源)公司在缅甸仰光签署了缅甸曼德勒密铁拉1吉瓦光伏发电基地技术服务合同。金色能源董事长吴当凯、云南院总经理王宏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金色能源总经理杨鸿生与云南院国际事业部主任黄光鑫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同,在缅中资企业及当地企业代表约
据天眼查显示,2025年1月9日,广东藏粤直流电力运营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法定代表人董言乐,注册资本11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股东信
1月14日,海天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光大环境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固废处理、光伏新能源、市政供排水、管道直饮水、农业资源化等领域通过股权合作、项目投资和产业合作等形式开展深入合作。合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强强联合,助力生态环境持续发展依托双方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资
1月14日,龙源电力发布公告称,本公司2024年12月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6,728,882兆瓦时,较2023年同期同比下降13.07%。其中,风电发电量下降2.99%,主要由于公司项目所在区域12月平均风速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长28.19%;本公司不再拥有火电控股装机,本月未产生火电发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1月13日发布6户中央企业13名领导人员职务任免消息,分别是: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爱国、姜超为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唐学智任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赵晖任中国铁
根据印度市场研究与咨询公司JMKResearchandAnalytics的数据,印度2024年新增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为24.5GW,同比增长145%,创下年度新增容量的历史最高纪录,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98.4GW。新增装机包括约18.5GW的大型地面电站项目、4.59GW的屋顶光伏和1.48GW的离网光伏,分别同比增长184.6%、53%和197%。其
1月9日,合浦县西场渔光互补一期光伏发电项目(闸口片区)开工仪式在合浦县闸口镇群珠村隆重举行,标志着这一生态友好型的新能源项目正式进入建设阶段。合浦县西场渔光互补一期项目由中电华灯(北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县闸口镇,规划用地面积约6246亩,项目于2024年1月
1月10日,中广核新能源发布公告,2024年12月公司及附属公司的发电量为1465.6吉瓦时,同比减少13.6%。其中,中国风电项目发电量减少17.1%,中国太阳能项目发电量增加13.3%,中国热电联产及燃气项目发电量减少20.8%,中国水电项目发电量增加63.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附属公司累计发电量约为1.91
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通知,2025年国家能源局将重点强调以下监管工作:全过程监管国家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开展“十四五”能源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监管和总结评估,对各省(区、市)完成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情况进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3日,广东省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发布《惠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规定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光伏+储能+充电+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优先支持在具备可接入容量的地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存在消纳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的日益严峻,交通行业作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要领域,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压力。在此背景下,交能融合发展已成为交通运输行业降低碳排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一支研究团队在交能融合发展模式及路径、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关键技术与示范
202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11月26日定为“世界可持续交通运输日“,旨在呼吁全球行动,共同构建安全、绿色、经济和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作为光伏行业的领军企业,东方日升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深度践行可持续交通理念,采取多项创新举措,推动绿色物流绿色变革,助力全球可持续
随着光伏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光伏+交通设施在现代化城市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日,由正泰新能供货的格鲁吉亚泰拉维光伏公交车站安装成功,凭借自主发电、无线WIFI、给手机充电的功能,一下子就成为格鲁吉亚“网红”公交站。该系列公交站台采用光伏发电模式助力节能减排。站台顶棚采用正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0日,广东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征求《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公告。文件提出,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支持适用型技术产
11月7日,由陕西交控集团绿色发展集团投资建设的吕村收费站、照金收费站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作为高速公路路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期)中首个并网发电的项目,2个站点充分利用收费站屋顶及闲置地面1979平方米,建设0.41MW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消纳电能。投运后
11月11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光伏组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有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招标光伏组件共500MW,主要满足招标人长三角、珠
10月31日,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的上海轨道交通东宝兴路地铁站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是利用既有运营地铁站屋顶建设的上海地铁首座高架车站分布式光伏电站,是高架地铁车站新场景应用,也是完成迈向绿色交通的又一
随着全球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域的节能减碳任务愈发艰巨。作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领域,交通运输行业排放约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10.4%。如何在这一领域实现绿色转型,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而“光伏+交通”模式的出现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近年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6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六部门印发《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公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40%比例配建快速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普通国道服务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满足8辆以上电动汽车同
9月25日下午,全球可持续交通高峰论坛(2024)部长论坛在北京举行,主题是“全球治理——建立全球可持续交通合作伙伴关系”,20多个国家交通部长分享了全球交通治理方面的经验,发表了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见解,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表达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合作、积极建立全球可持续交通
日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公布2025年一季度杭州地区分布式电源并网可开放容量情况。详情如下:
日前,福建泉州丰泽区、鲤城区(含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溪县、永春县、惠安县,三明市大田县、建宁县,漳州市平和县,龙岩市上杭县、漳平市等地陆续公布最新分布式电源并网可开放容量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泉州丰泽区、鲤城区(含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溪县、惠安县,三明市大田县、建宁县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14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政府公开该县2024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信息,可新增开放容量剩余31.70MW。
尽管饱受战争摧残,乌克兰在2024年仍实现了光伏市场的显著增长——根据乌克兰太阳能协会(ASEU)的报告,其2024年新增装机容量达到800-850MW。这一增长主要由企业和家庭依靠自用光伏系统驱动,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同时应对电网安全的挑战。ASEU董事会主席VladyslavSokolovsky指出,自用市场的增长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13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政府公布该县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信息。根据国网大田县供电公司对该县辖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进行测算,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末,大田县剩余可开放容量为46.43MW。
导语光储充一体化是一种将光伏发电、储能和充电相结合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如何根据新能源出力、充电需求以及电价合理安排储能系统的运行方式,是解决光储充一体化电站经济性运行的关键问题。本文介绍了市场上常见光储充一体化电站的系统结构与运行模式,研究提出了适应分时电价政策的光储充一体化电站
日前,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信息显示丰泽区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电源并网可开放容量为461.33MW。原文如下:泉州市丰泽区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
2024年11月19日,全国首个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的具体实施方案——《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落地。时隔一个多月,《湖南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发布,分布式光伏“入市”的大幕正缓缓拉开,同时也引起舆论极大关注,分布式光伏“入市”究竟是喜是忧?在全
1月10日,福建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公示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信息显示,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新增开放容量为67.45MW。
1月10日,由浙江和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EPC总承包的“国能丰城2024年第一批50MW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在热烈的氛围中迎来了项目开工仪式。该项目依托金华市当地优越的市场环境和消纳潜力,致力于推动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项目整体规划直流侧容量为29.99994MWp,一期建设规模设定为30M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