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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巴彦淖尔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依托境内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太阳能、风能利用为重点,在边境沿线、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光热等新能源产业,积极引进风电关键零部件制造、太阳能电池组件、光热装备制造、“源网荷储”一体化、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等项目。主动融入黄河“几”字弯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在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重点发展大型风光基地;按照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在磴口县乌兰布和沙漠布局千万千瓦级大型外送基地。
原文如下:
巴彦淖尔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全市碳达峰工作有序实施,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确定的筑牢“两个屏障”、建设“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紧扣落实“五大任务”,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市委提出的“五高五新”奋斗目标和“四个区”发展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稳步促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形成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机制,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提高全社会生产生活绿色低碳水平,确保巴彦淖尔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技创新、持续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谋求发展新动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强化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的能力。着重把握当今科技和产业变革方向,坚持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增效,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全面协调、统筹规划。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发展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等因素,坚持城乡一体化、区域联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并重,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充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稳步推进碳达峰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坚持绿色低碳、发挥优势。坚持生态优先,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构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打造绿色发展新态势。
——坚持对外开放、国际合作。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内外联动、东西互济的开放格局,着力构筑对外开放大平台,以向北开放为重点,全方位扩大开放,积极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切实可行、全民共享。结合巴彦淖尔市地域特点和发展实际,确定的目标既满足国家、自治区期望又通过努力可达,选择的达峰路径及重点任务清晰精准,提出的政策行动和保障措施切实可行,能使全市人民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切实增强低碳发展的协调性。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明显优化,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低碳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消费逐步减少,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汇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目标和任务全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全面推进能源低碳绿色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农牧业绿色发展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梯次有序达峰行动、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行动等“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一)能源低碳绿色转型行动
1.大力发展新能源。依托境内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太阳能、风能利用为重点,在边境沿线、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光热等新能源产业,积极引进风电关键零部件制造、太阳能电池组件、光热装备制造、“源网荷储”一体化、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等项目。主动融入黄河“几”字弯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在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重点发展大型风光基地;按照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在磴口县乌兰布和沙漠布局千万千瓦级大型外送基地;重点打造边境地区光热发电示范基地。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充分利用农牧业资源优势,推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应用。支持新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能源消费市场,继续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发电总量,持续提升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2.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源侧清洁化、电网侧智能化、用户侧电气化,建设清洁低碳高效、数字智能互动、安全可靠的新型电力系统。在电源侧打造“风光水火储”多元互补、集中式与分布式电源并举的模式,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提高新能源本地消纳能力。实施智能电网建设工程,加快上海庙至山东特高压通道配套风电基地16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灵活性改造及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提高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和调峰能力。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推动化学储能、光热储能、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应用。
3.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新增规模,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外,新建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加快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由主力电源逐步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变。科学推进“煤改电”,有序推进“煤改气”,加快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全面推动国家北方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在五原县开展绿色电力供暖示范。到2030年,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持续下降。
4.培育发展绿氢产业。培育发展风光制氢、储运、加氢应用、燃料电池等氢能一体化产业,实施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重点满足非电能源绿色发展重要需求,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围绕制氢和用氢环节,着力推动制氢、储(运)氢、加氢等相关装备产业发展,打通“制储运用”产业链。开展清洁能源替代行动,积极推动氢能在交通、冶金、化工、电力等领域推广应用,鼓励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商业模式,开展氢/油、氢/气、氢/电合建模式试点建设。到2030年,氢能产业初具规模。
5.合理调控油气消耗。保持石油消费增速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燃油消费规模,提升燃油油品质量与利用效率。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建设,促进天然气管输设施互联互通。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扩建充换电基础设施,推进城市中心区、大型商超等综合体、居民区及周边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用能预算管理制度,精细化实施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耗预算由能耗总量控制向能耗强度平衡转变。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源头管控,完善节能审查闭环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能耗双控评价考核,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加快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全面实施“万家”企业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端建设,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2.实施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实施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大力实施园区振兴行动,实施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相互配套、补充,促进废物、能量、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园区节能降碳。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有色、建材、化工、铁合金、焦化等行业开展能效评估和节能诊断,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开展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能效对标管理,严格执行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窑炉)、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的国家能效标准,新建项目选用重点用能设备须达到国家І级能效标准,优化能量系统,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系统,鼓励开展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推进工业炉窑散煤治理,加大燃煤锅炉、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推广使用节能低碳、绿色高效工艺技术及装备,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加强5G基站、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通讯、存储、传输等基础设备能效严格执行国家能效标准,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强化数据中心节能审查和能耗在线监测。推动绿色低碳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管控等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
5.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临河区、杭锦后旗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加强工业废水、城乡污水治理,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统筹融合,构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体系,将温室气体控制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衔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治理等工作的协同增效。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深化重点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结构。聚焦建设“两个基地、四个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积极打造奶业、肉羊、生物医药、风电装备等12条产业链,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围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节能环保装备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三大重点领域,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引导重点行业做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创新模式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强化低碳生产理念,加强工业园区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示范体系,重点围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以及绿色供应链的创建四大方面,与已有的自治区级、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对标,组织能耗、水耗等主要指标优于同行业已有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企业开展申报。
2.推动铁合金行业碳达峰。严控钢铁新增产能,推动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等重点区域淘汰25000kVA及以下矿热炉、球团竖炉等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工艺和设备。全力推进铁合金企业矿热炉密闭化改造,促进工艺流程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采用矿热炉补偿、测量、浇铸等技术,促进铁合金设备自动化、智能化,鼓励铁合金行业开展炉渣、尾气、余热综合利用(矿热炉尾气发电及余热利用项目)。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依托全区第二大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产业优势,加快推进有色金属向绿色化、循环化、自动化方向发展。推动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制造过程清洁化改造,提升深加工水平;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使用比例;提升余热回收水平,对标铜、锌、铅冶炼等国家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值,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节能技改工作,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创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和加工配套体系。重点聚焦铜、锌、铅产业,加快生产工艺流程改造,推广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自动化水平,加快低碳转型步伐。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推动传统建材行业技术创新,促进建材产品向轻质、高强、节能、低碳方向转型。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加强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采信应用等监督管理,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项目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
5.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积极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集聚。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严控上游产能,加快发展下游延伸加工产业,推动现有煤化工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强生物医药企业清洁化生产、绿色化转型。鼓励化工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控制水平。加强化工行业余热余压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6.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在建已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式+责任制”管理,推进分类处置,强化项目动态监管。全面核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进行整改,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建立拟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前评估制度。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产业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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