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7月21日,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周口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全面梳理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努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引导工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理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鼓励工业园区实施综合能源改造,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管理平台,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新开工高速公路及我市境内有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全面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客货运场站等,合理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乡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除应急保障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加大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力度,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水平。鼓励各县(市、区)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发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引导新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行,不断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建成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全文如下: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2023〕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周口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3年7月17日
周口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9号),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以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为抓手,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完成省下达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任务,为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合理增长,能源消费强度与省定“十四五”目标统筹衔接;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3138万吨、0.0758万吨、0.8045万吨、0.2752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十大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行绿色产品设计,强化绿色供应链建设,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到2025年创建3—5个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钢铁、焦化、造纸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化工、造纸、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生物医药、可降解材料、智能零部件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推进新兴产业领域技术、装备升级。加快5G、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中心、新能源充电桩、车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建设能碳一体化智慧管控中心。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巩固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推动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配合,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全面梳理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努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引导工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理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鼓励工业园区实施综合能源改造,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管理平台,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以各省级开发区为重点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全面推进省级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依托我市水运优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模式,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到2025年,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新开工高速公路及我市境内有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全面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客货运场站等,合理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乡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除应急保障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开展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应用示范,鼓励在中短途固定运输线路或大型物流园区、港口等场地内转运中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推进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汽车排放检验系统对接互联。鼓励有条件的船舶采用液化天然气动力系统,鼓励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和拖轮应用清洁能源,大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新建码头、船舶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比例达到100%。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港航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漯阜铁路公司配合)
(四)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加大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力度,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水平。鼓励各县(市、区)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发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引导新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行,不断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建成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6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积极推进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到2024年年底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86万平方米。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和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等节能型农业生产设施,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到2024年年底完成农房节能改造10000户。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持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多渠道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提升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水平。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规模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均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5%。(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不断促进公共机构能效提升。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加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创建5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炼钢等耗煤企业开展供热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企业和城镇居民利用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供热供汽。(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周口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实施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生态缓冲带建设等工程,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负责)
(九)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医疗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施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应采取分流制系统,对排水管网进行清污分流改造、混接错接改造、破损管网修补更换,提升污水收集效能。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合理布局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在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等环节推行再生水。坚持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鼓励发展“生物质利用+焚烧”,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中心城区、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8%、95%;中心城区、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2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6900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95%左右。(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全面推广使用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组织开展涂料行业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联合检查,加强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检测与监管。强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摸排分类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废气旁路,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加大油品储运销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力度,重点推进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油气排放监管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政策体系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发展阶段、重大项目投产等因素,合理确定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各县(市、区)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对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地方,免于考核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各县(市、区)“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内容,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范围。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设,推动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统计局配合)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全过程调度管理,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建立减排量管理台账,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体系。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领域、行业减排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将重点减排工程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总量减排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完善经济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废旧金属循环利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财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及资金支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各级财政投入分担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争取专项债、中长期贷款、贴息贷款等国家、省金融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动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力度,落实落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电价上浮政策。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善城镇供热价格机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周口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市场化机制。落实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统筹衔接,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根据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建立存量、在建、拟建的“两高”项目清单台账,实行动态调整。对存量、在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开展评估检查,实施分类处置,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对标行业能效标杆,组织存量“两高”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新建“两高”项目会商联审制度,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严格对标能效标杆水平、污染物排放控制先进水平,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能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周口银保监分局等配合)
(六)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持续推进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落实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对标国家百项能效标准引领工程,推进落实居民消费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标准、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560千瓦及以下)第四阶段、船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国内排放标准。严格执行下一阶段轻型车、重型车排放标准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法问责,确保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统计监测能力。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探索建立省、市、县、园区、重点用能单位五级智慧节能综合服务平台体系,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范围,调整污染物统计调查指标和排放计算方法,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省、市招才引智平台载体和人才引进计划,引进高层次节能减排人才和团队,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人才培育力度。鼓励市内高校建设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节能环保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制定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奖励政策,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执法监察队伍。加强乡镇、县级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企业、执法监察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节能环保人才业务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坚持系统思维,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要将本地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把握工作节奏,确保目标完成。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指导服务,抓好工作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强化监督考核。制定“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和跨周期因素,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目标导向,将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科学运用节能减排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全面节约。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系统推进节水、节粮、节能、节支,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商业团体、公益组织、协会商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公益事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监督,营造人人参与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
附件:1.“十四五”各县(市、区)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配表
2.“十四五”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量指标计划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6日,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乐清市2024年第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批次共有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82个,总装机容量4502.31kWp,年平均发电量3305290kWh。原文如下:关于乐清市2024年第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国网浙江乐
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江苏站)”在南京隆重召开,会上,中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威表示,分布式光伏、储能开发投资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项目合规性,二是房屋合规性,三是其他风险事项。中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威在
刚刚过去的2023年,分布式光伏以近百吉瓦新增装机创下历史新高。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光伏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储能行业持续爆发,特别是随着各地峰谷价差进一步拉大,工商业储能已具备良好的经济性,装机量快速增长,工商业储能迈入发展元年。为了深入探讨并推动分布式光储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北
4月23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电量达11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电量达38.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电量达7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67%。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量增长超40%,由多个因素促成:一方面,浙江风光装机容量大幅增加,2023年
4月25日,以“焕新升帆逐光远航”为主题的升阳光2024全国招商会宁波站在甬城圆满落下帷幕。意向合作商齐聚一堂,会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非凡。在热烈的交流氛围中,多家合作商与升阳光成功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将深化合作,共同开启新的发展篇章!浙江的光伏产业体系较为完整,在浙江省政府的大
2024追光者节方才落幕,不少高光时刻早已行业内外引发热议,破圈传扬。除了重磅电站新品、明星助阵、无人机大秀之外,更有几十辆豪车重奖现场颁发渠道伙伴,将节日氛围推至高潮。其中,阳光家庭光伏渠道伙伴崔换乐喜提价值超百万的保时捷新能源汽车,成为全场焦点。崔换乐在接受杨澜采访时说到:“没想
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江苏站)”正式召开,会上,广州佰仲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CEO滕宏旗分享了《数字化管理驱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高效运营》的报告。滕宏旗表示,目前分布式光伏行业蓬勃发展,市场规模已达万亿级,工商业和户用市
根据国家建设统计数据初步推测:江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潜在容量大约在6500万千瓦,户用光伏潜在容量在2900万千瓦左右。两者相加,总容量接近一亿千瓦。——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能源发展业务部副主任刘进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
4月24日,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全县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以上,促成中广核嵊泗小洋山薄刀咀光伏电站绿电交易达到0.3亿千瓦时以上。原文如下: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乡
进一步提升光伏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储能行业持续爆发,特别是随着各地峰谷价差进一步拉大,工商业储能已具备良好的经济性,工商业储能解决方案百发齐放,装机量快速增长,工商业储能迈入发展元年。然而,不可否的是,作为时下最为火爆的赛道,分布式光储行业也面临着诸多“成长的烦恼”,如日益捉襟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终止公告》,公告称,因政策调整,终止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原文如下: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终止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3-02057采购项目编号:NYーZCー2023ー08
1月11日,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6年,绿色建材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2024-2026年年均增长10%以上。总计培育30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建设50项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采购政策实施城市不少于100个,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达
近日,由中铁建设共同发起的琼海博鳌博合碳中和研究院在2023全球旅游生态大会上揭牌成立。同时,集团公司发布了十大零碳建筑技术应用,并与多家单位签署绿色低碳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琼海博鳌博合碳中和研究院是中国铁建首家碳中和研究院,得到清华大学建筑节能中心支持。该研究院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国
光储直柔系统是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以源荷互动方式实现与电网友好交互的新型建筑配用电系统。海量的光储直柔建筑作为用户侧灵活性资源,是解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的波动性和随机性问题的有效路径。7月6日~7日,以“光储直柔助力实现零碳用电”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光储直
为实现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营造健康舒适的建筑室内环境,发展可再生能源和零碳能源建筑应用,引导建筑和以建筑为主要碳排放的区域逐步实现低碳、近零碳、零碳排放,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30日,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牵头、国网江苏电科院承担的国内首个光储直柔电力生产运营用房零碳建筑——国网江苏电科院生产科研楼在江苏建成,可开展直流配用电技术试验,面向全省电力技能等级培训学习和考试评定开放使用。据了解,建筑采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筑光伏一体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关于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文件、规范,加快推动我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11月29日,河南省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
8月15日获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基于光储直柔的电力生产运营用房零碳建筑”立项。据介绍,当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基本普及,可再生能源应用已经成为零碳建筑的主要特征和实现路径。国网江苏电力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探索集光伏发
8月15日获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基于光储直柔的电力生产运营用房零碳建筑”立项。据介绍,当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基本普及,可再生能源应用已经成为零碳建筑的主要特征和实现路径。国网江苏电力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探索集光伏发
近3年的筹备,经过各参与方日夜的努力准备,8日8日上午9时,第三届中国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正式开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会长和振伟、张家口市委副书记孙远富、河北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甄军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常振乾、张北县委书记李鹏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的总体目标。就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该方案提出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推广智能
4月23日,河南许昌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表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推动建设一批规模化开发项目。到2025年年底,力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达到27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
4月23日,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太阳能与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国电投(天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场项目、舞钢中加矿业25MW光伏发电项目、华润电力舞钢祥云40MW风电、河南交建尹集分散式风电场、金旭新能源技术有
4月19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实施细则的公告。其中,《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河南省内各市2024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与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公布,经统计15个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剩余6334.46MW。具体情况如下: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4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公布《魏都供电区2024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等级结果》,结果显示,魏都供电区评估结果为红色区域的共7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0,评估结果为黄色区域的共5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合计4.08685235MW。
4月15日,河南省安阳供电区2024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等级结果公示。为提升分布式光伏消纳水平,促进分布式光伏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分
4月9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平顶山市能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重点在叶县、宝丰县、汝州市、郏县等地推进1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实施,到2025年,力争新增并网风电装机120万千瓦,总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鼓励重点能源企业参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分
2024年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328.5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24%;年累计用电量720.4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9.40%。全省发电量288.7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89%,年累计发电量636.2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98%。一、电力生产情况(一)发电量情况。2月份当月,全省发电量288.7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89%。其中水电
4月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绿色建筑技术应用。一是建设绿色建筑应当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二是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绿色建筑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
从汝州城事官微获悉,4月3日,河南省第十二期“三个一批”活动汝州市2024年第二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汝州经开区举行。此次集中开工仪式共涉及4个重点项目,其中包括年产140万吨(高品质)光伏石英砂加工建设项目和年产120万吨光伏石英砂加工建设项目。具体来看,年产140万吨(高品质)光伏石英砂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