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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产值规模超500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40GWh,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260万千瓦以上。力争培育产值超过100亿元企业1家以上,超50亿元企业5家以上,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大幅提升我市新型储能优势产业竞争力,打造功能定位明晰、配套设施完善、产业链条完整、规模效应明显的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正极材料集聚区和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
《方案》明确了三个新型储能场景重点方向:
1.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
大力推动集中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按照装机容量10%的比例配置新型储能电站,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鼓励新能源项目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或租赁等模式配置新型储能电站。
2.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
重点在日负荷峰谷差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负载率高但尖峰负荷短的关键电网节点附近区域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提高电网供电保障能力。
3.鼓励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
鼓励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引导精密制造、通信、金融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根据需要配置新型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稳定用电。
政策全文如下: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2日
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多种储能,技术形态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以及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和抢占国际战略性新高地的重要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抢抓“广东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型储能产业创新高地”的重大发展机遇,按照“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创新驱动、示范先行,应用牵引、产业集聚,政策支持、协同发展”的原则,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能级,加快打造生态完善、技术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型储能产业新高地。
(二)发展思路。
积极对接省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空间承载能力优势,突出差异化发展,重点构建“1+3+1”产业体系,着力打造新型储能电池制造一个核心产业,重点提升新型储能材料、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制造、电池综合利用三大产业发展水平,拓展一个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加快构建“一基地四片区”产业发展空间格局,推进创新驱动引领、招商引资提效、产业支撑带动、试点示范创建、资源要素支持五大行动,全力打造省新型储能产业基地,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产值规模超500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40GWh,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260万千瓦以上。力争培育产值超过100亿元企业1家以上,超50亿元企业5家以上,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大幅提升我市新型储能优势产业竞争力,打造功能定位明晰、配套设施完善、产业链条完整、规模效应明显的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正极材料集聚区和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
2.阶段目标。
二、发展布局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基础、资源配套条件及环境承载能力,精准定位细分领域,统筹构建新型储能产业“一基地四片区”的发展格局。
——“一基地”:根据省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方面赋予江门建设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正极材料集聚区、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定位,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龙头骨干企业,串联电池制造、电池材料、系统集成、回收利用、储能应用等全产业链,壮大江门储能电池制造规模,加快拓展建设储能应用示范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全力打造省新型储能产业基地。
——“四片区”:总面积超7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凤山湖、江睦、银湖湾、广海湾四个相对集中的片区。其中,凤山湖片区面积约30平方公里,包括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广东(江门)硅能源产业园,重点建设储能电池和电池组件生产基地。江睦片区面积19.1平方公里,包括安全应急产业园、新能源汽车“双碳”产业园、新型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园,重点招引一批能源电子及能源管理设备制造项目,打造新型储能系统集成集聚区。银湖湾片区面积11.5平方公里,包括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园,依托已布局多家电池材料和电池回收企业,重点建设新型储能电池材料生产和电池回收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基地。广海湾片区面积11平方公里,包括电力装备产业园、广海湾能源“双碳”产业园,重点建设电力装备制造和新型储能场景应用基地。
三、重点方向
(一)大力发展新型储能电池制造产业。
巩固提升锂电池生产优势,将储能电池产业建设成为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压舱石”。推动龙头企业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优化产品、产能布局,进一步扩张锂电池产能,加快大容量储能锂电池项目落地,抢占电源侧、电网侧储能市场。支持江门市朗达锂电池有限公司、江门康普盾科技有限公司等储能锂电池企业优化锂电池制造工艺,逐步扩大企业规模。
积极引育新型电池产业。推进我市钠离子电池、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技术研发落地。关注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发展趋势,积极招引相关龙头企业。
推动电池制造骨干企业研发电池系统集成技术。推动先进热管理、先进结构、先进电气性能等电池系统集成配套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发高能量、低成本、可靠性强的高性能集成系统,改进系统集成工艺,提升系统能量密度、安全性和寿命。
专栏1新型储能电池生产重点方向
1.储能锂电池及系统制造。
突破大容量储能电池生产工艺,持续优化储能电池结构设计,减少系统组成零部件数量,简化生产工艺,提高能量密度,推动电池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的研究和产业化。
2.新型储能电池及系统制造。
积极争取引入钠离子、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等组装企业。支持企业针对钠离子、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等组装技术攻关。
(二)积极发展壮大新型储能材料产业。
强化正极材料、电解液、结构件等制造能力。支持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优美科长信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等正极材料企业布局磷酸铁锂正极生产项目,推动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线落地。加快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落户江门的项目建设工作,提升锂电电解液及结构件制造能力。鼓励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研发新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钠离子电池电解液,鼓励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针对先进电池封装壳体等开展技术攻关。
力争引入硅碳负极、隔膜重点企业,增强薄弱环节竞争力。支持荣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碳负极材料,佐藤技研(江门)股份有限公司在隔膜方面增资扩产,鼓励佐藤技研(江门)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干法隔膜制备技术。
推进电芯成组材料产业配套,弥补产业缺失环节。积极引入储能锂电池用绝缘、胶粘、安全防护等材料制造企业。
专栏2新型储能材料生产集聚区重点方向
1.正极材料制造。
加快布局磷酸铁锂项目,大力支持企业开展磷酸铁锂生产,并推动突破磷酸锰铁锂生产技术。积极招引钠离子电池用金属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企业。
2.负极材料制造。
研发快充、高电压碳负极材料。开展新一代硅基负极材料(硅碳/硅氧负极)制备工艺攻关,优化包覆工艺,缓解嵌锂过程体积膨胀等问题,推动硅基负极规模化生产。
3.电解液制造。
(1)锂离子电解液。提升电解液稳定性,加快研发碳酸酯类高纯溶剂、双氟磺酰亚胺锂等新型锂离子电解液材料,支持企业针对高电压、高安全性电解液开展攻关。
(2)钠离子电解液。加快布局钠离子电解液,提升六氟磷酸钠制备能力,加快对钠离子专用添加剂研发。
4.隔膜制造。
重点关注干法隔膜技术工艺。随着大容量储能电池技术突破,干法隔膜将迎来新增长点,针对干法单向拉伸技术进行突破,改良拉伸工艺,实现均匀、稳定、一致性高的隔膜制造。
5.结构件制造。
重点关注储能电池方形壳体,开发轻薄化电池壳体,优化提升挤压工艺。持续提升翻转阀、防爆阀等盖板材料性能,提升摩擦焊工艺。
6.电芯成组材料制造。
重点招引储能电池用高温胶、热熔胶、保护膜等产品,针对各类胶水、PET保护膜、绝热气凝胶等的开发、研制。
(三)精准布局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制造产业。
提升储能电子元器件供给能力。支持鼓励开平依利安达电子第三有限公司、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传统电路板企业开展储能用产品研发,依托江门市润宇传感器科技有限公司等传感器企业开展储能电芯、模组、电池簇等检测环节及安全防范环节等不同场景用传感器研发生产。招引IGBT、传感器敏感元件、传感器器件等相关龙头企业。
强化装备制造环节。依托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升从配对、超声到激光焊接等电池总装段自动化装备制造水平,提升锂电池全套自动化设备生产能力,增强为国内电池厂商供货能力。依托海鸿电气有限公司、粤特电力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等提升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开关及储能设备制造水平。
开发安全高效的储能集成系统。依托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江门市朗达锂电池有限公司强化户用储能产品、太阳能路灯储能产品、铁塔备电产品等生产能力。填补储能集成系统相关产业空白,积极招引电池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等相关头部企业,推进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储能系统融合,开发基于先进计算算法的储能系统安全状态动态智能评估系统。
专栏3储能集成及装备重点方向
1.储能电子元器件制造。
加快储能相关集成电路项目建设。推动储能领域检测用传感器器件研发,包括电压传感器、电流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气体传感器等,推动传感器向微型化、低功耗、集成化、高精度、高可靠性发展。推动IGBT、传感器敏感元件等核心技术攻关。
2.装备制造。
(1)电池制造装备。重点发展配对机、超声波焊接机、转接片激光焊接机、极耳激光焊接机、包Mylar机、入壳预焊机、顶盖激光满焊机、氦检机、密封钉激光焊接机等电池总装段全自动化设备,及电池干燥调度系统全自动化设备的配套生产能力。拓展涂布机、辊压机、模切机等设备配套生产能力。
(2)储能用电力设备制造。针对干式储能用智能变压器、升压变压器、多端汇流变压器等设备开展突破,持续提升变压器保护系统。
3.储能集成系统关键材料制造。
支持企业拓展电池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等相关业务,招引相关企业。
(四)大力支持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强化电池综合利用环节。着重发展储能电池再生利用、梯次利用技术,推动广东杰成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江门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电池回收企业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开发高效、高精度废旧电池快速检测评价装备,加强电池回收企业与储能材料、储能电池企业沟通合作,鼓励支持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做大做强。
专栏4电池综合利用重点方向
1.再生利用。
加快布局磷酸铁锂电池回收产线。重点关注湿法回收技术,优化萃取分离工艺,降低杂质含量,提高回收效率,实现回收产品可直接运用于电极材料生产,形成有价金属材料的闭式循环。
2.梯次利用。
提升电池拆解重组能力,优化梯次产品和梯次利用体系。加快电源管理系统性能提升,提高拆解重组时数据分析能力,更好判断电池可利用性。
(五)多维度丰富新型储能场景应用。
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推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场景应用,促进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有序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专栏5新型储能场景重点方向
1.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
大力推动集中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按照装机容量10%的比例配置新型储能电站,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鼓励新能源项目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或租赁等模式配置新型储能电站。
2.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
重点在日负荷峰谷差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负载率高但尖峰负荷短的关键电网节点附近区域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提高电网供电保障能力。
3.鼓励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
鼓励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引导精密制造、通信、金融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根据需要配置新型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稳定用电。
四、主要任务
(一)突出创新驱动引领,加大新型储能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力度。
1.加快关键技术攻关。编制江门市新型储能技术发展路线图,实施技术和装备技术攻关专项,以“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为重要攻关突破点,推进市场化配置科技资源协调解决新型储能重大技术需求。依托五邑大学、江门双碳实验室等重点攻关长寿命、低成本及高安全的电化学储能关键技术,推动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锂硫电池、固态离子电池等技术研发及应用。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储氢、储热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探索建立全市新型储能产业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创新目录,对材料及零部件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装备首台(套)应用等创新成果转化给予政策扶持。(五邑大学,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双碳实验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推动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批储能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五邑大学依托现有研究基础和技术积累,开展储能电池材料、下一代电池体系、新型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开发引用等方面研究。发挥江门双碳实验室港澳合作的基础和优势,围绕新型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重点攻关钠离子电池、锂硫电池、固态离子电池等关键材料制备及储能集成管理系统技术,积极申报新型储能领域国家、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加快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动更多新型储能产业相关项目成果在江门孵化落地。支持建设江门长优实业二次电池材料及再生重点实验室、江门科恒股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重点实验室等一批新型储能领域市重点实验室,开展二次电池材料及再生领域、高性能正极材料、旧锂离子电池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五邑大学,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政府,江门双碳实验室)
3.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供应链、高校研发机构面向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拓展、平台运营服务、安全预警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国家超级计算机广州中心江门分中心等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营,努力打造“江门市科技创新超算平台”及珠江西岸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为我市新型储能科技创新提供算力支撑。强化新型储能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利用各类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调解机构、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等提供维权援助和公共服务,力争支持建设一批新型储能技术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聚力招商引资提效,全面提升新型储能产业招引水平。
4.强化产业链招商。依托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提升储能电池产业规模和水平,吸引储能电池、配套材料及装备企业布局珠三角地区生产线时优先考虑落地江门,在省内打造江门储能电池产业“金名片”。密切关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趋势,研究编制新型储能产业招商图谱,以储能电池、隔膜、储能设备、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综合利用等为重点招商方向,主攻龙头企业、行业细分优势企业。建立招商工作专班,挂图作战、按图索骥,重点招引制造业龙头、独角兽、专精特新等企业,对招引投资超50亿元、营收超50亿元、税收贡献超5亿元的优质制造业项目精准发力。[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5.聚焦重点区域招商。瞄准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国内发达地区,突出台山新能源、核电的配储需求,与周边区域产业业态形成错位发展,重点瞄准新型储能应用招商。强化全球招商推介,实施“1+N”全球推介模式,举办全球招商大会以及储能产业项目对接会,精准对接储能产业全球投资者。用好高交会、工博会等重大展会平台,加强储能产业招商推广的深度、精度,用好侨资源,以侨为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
6.形成大招商合力。以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校研发机构、龙头企业、园区载体为主要平台,积极与储能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智库研究院在招商资源对接、项目研判、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加大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招商力度,加快招商网络建设,提高对储能产业重点企业触达能力、重大项目研判能力、优质项目服务能力。[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产业支撑带动,壮大提升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实力。
7.梯度培育产业主体。加快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具有核心产业竞争力的新型储能企业做大做强,巩固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电池产业优势,提升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优美科长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等储能材料企业产值规模。鼓励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布局上游产业,推动本地新型储能产业上下游企业与龙头企业紧密合作。支持广东杰成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等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进入量产。积极推动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活动,支持组展单位组织本市储能企业组团参加市外国内展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电化学储能境外大型展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8.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建立完善周调度、月报告的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加强重大储能项目的跟踪服务。开展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前延”服务试点,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依法依规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积极推动中创新航、朗达、天赐材料、科达利、杰成新能源等一批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江门市优美科长信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顺利投产、达产。强化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接网工程与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经电网企业与新型储能电站双方协商,允许储能电站项目单位投资建设配套接网工程。[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9.提高产业空间承载能力。高水平谋划省新型储能产业基地,积极推进新能源电池产业园、新能源汽车“双碳”产业园、广海湾能源“双碳”产业园、电力装备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加快试点建设一批“高标准、低租金、规模化、专业化”符合主导产业特点的标准厂房,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新空间投资开发,为中小型新型储能企业提供良好的产业载体平台。加强园区5G、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产城融合生活配套设施,打造产城人高度融合发展新样板。(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政府)
(四)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多场景应用。
10.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2022年后新增规划海上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陆上集中式风电,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或租赁等方式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支持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制造业龙头企业参与“新能源+储能”应用。探索利用新型储能配合核电、煤电调峰调频,提升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探索利用海上风电等大规模风光资源生产绿氢及合成氨试点应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11.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以满足系统需要、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导向,在日负荷峰谷差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负载率高但尖峰负荷短的关键电网节点附近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提高电网供电保障能力。鼓励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作为独立主体参与中长期、现货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12.鼓励电力用户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支持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引导精密制造、通信、金融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根据需要配置新型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稳定用电。[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13.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活动,组织本市储能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外展会,对参加“粤贸全球”展会和江门市重点展览计划展会给予资金支持。指导企业办理欧盟、美国、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准入认证。强化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意识,鼓励新型储能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为境外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融资、人员往来、投资权益保护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市委外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海关]
(五)加大资源要素支持,优化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环境。
1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统筹省、市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技术改造、数字化改造等项目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成立储能产业引导基金,撬动各类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投资我市新型储能重大项目。瞄准新型储能产业赛道,挖掘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金种子”库,推动更多新型储能行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综合运用“侨都质量贷”、中长期贷款、绿色贷款、政策性贷款等金融工具,通过“金舱”机制促进储能项目融资对接,加大银行机构对新型储能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引导辖区保险机构设立新型储能项目专属保险,助力储能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15.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大对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在土地、能耗、环境等要素资源的支持力度。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用林指标,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用地、用林审批,加快土地供应。新型储能产业项目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需增缴土地价款。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能评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建立环境资源要素动态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全市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保障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建设所需的环境资源要素,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原则上由各县(市、区)解决,如无法解决的由市层面统筹协调解决。(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16.提升新型储能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省全过程安全标准开展规划设计、设备选型、项目准入、质量监管、消防验收、并网验收、运行维护、应急管理、梯次利用、回收利用。制定电站运行和检修规程,做好产品抽样检测和储能设施全寿命周期监管。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项目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实施项目退出。完善储能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对储能设备的核心部件实施严格管理,指导和监督新型储能行业积极宣贯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各县(市、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提供预先技术服务,强化项目审验过程管理。[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协调解决新型储能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和服务机制,成立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定期召开新型储能相关产业工作会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组建新型储能专家咨询小组,在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引进落地等问题上开展调研研究、提供咨询建议。[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快编制出台推进新型储能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整合人才、资金、产业等相关政策向新型储能发展适度倾斜,打造新型储能产业生态,提高储能产业创新力量和先进制造水平,优化构建储能商业模式。出台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引导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有序建设,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
实施重点人才队伍高质量自主培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激励全社会引才聚智若干措施,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面向全球引进新型储能高层次人才,申报各级人才项目。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新型储能技术人才培养专业学科体系,深化新型储能专业人才和复合人才培养。支持五邑大学新型储能技术、新能源等相关专业的建设,建设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鼓励高校与本地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关系,积极引导企业联合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展招生即招工的“校企双制”技工培养及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市内企业对接人力资源机构,协助企业定期前往新型储能专业优势院校组团招聘人才。做好储能领域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从落户安居、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五邑大学,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内蒙古乌兰布和能源有限公司就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可研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采购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明确,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350万千瓦风电、850万千瓦光伏,配置煤电400万千瓦、光热20万千瓦,电化学储能100万千瓦×4小时。风电主要布局
11月11日,甘肃能源发布公告称,11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电投集团”)《关于启动庆阳数据中心集群绿电聚合项目有关事宜的函》: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庆阳数据中心集群绿电聚合供应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宜的复函》安排,由电投集团建设运营庆阳数据中心集群绿电聚
11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正式下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超过4h及以上的大容量、安全、高效储能建设,新能源企业与该类储能签订租赁合同时,按其功率的1.2倍折算配储规模。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执行弃电优先控制。增量新能源项目应在首次并网前完成储能配置工
近日,国能日新新疆光伏配储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该项目光伏装机容量达100MW,储能装机容量达100MW/400MWh,由国能日新提供储能EMS系统,实现对储能系统的智慧充放电策略和精准调控,确保项目稳定投运。该项目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市场化并网项目,是现阶段投产发电项目中储能装机容量最大的光伏发
北极星储能网讯:国网能源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指出,综合研判,2024年年底国网经营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0~6400万kW左右,粗略推测全国规模将达到7200~7500万kW左右。此外报告还针对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提出建议,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根据光伏项目类型开展储能配置差异化管理;是推动市场机制建设,引
为贯彻落实2024年度全国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实施智慧应急战略,2024年5月以来,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组织各地申报了2024年度智慧应急“星火计划”创新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天合富家积极响应,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合作,开发建设公共机构创新项目试点。01光伏配储应急“智理”
10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河南省新能源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拟将新能源配套建设的储能设施转化为独立储能项目管理,并享受独立储能政策。根据文件,新能源配建储能是指纳入省级新能源指标的风、光项目配套建设的储能设施,该政策适用于已投运和在建的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21日,山高能源费县250MW光伏发电项目储能升压站100MW/200MWh电池储能系统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招标人为山东山高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范围为山高能源费县250MW光伏发电项目储能升压站100MW/200MWh电池储能系统采购。根据公告信息显示,25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备100MW/200
9月26日,广东省汕头市发改局发布《汕头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明确,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储能应用。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资源开发,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按照分类实施原则落实新能源配置储能要求,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
9月13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合理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指通过电网公司批复的正式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的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
今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指出整村开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时长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保障全村自供电比例不低于80%。天合富家积极贯彻政策要求,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光伏配储技术,已在河南地区成功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到2024年10月底,重庆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近50个,合计规模约154万千瓦/315万千瓦时,总投资约48亿元。据悉,今年重庆建成投运13个电网侧储能项目,在今年迎峰度夏中为全市增加了顶峰能力140万千瓦、网内移峰填谷能力280万千瓦。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政府印发《获嘉县“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加快壮大新型储能产业体系:1.积极布局发展新型储能产业。依托新乡市电池研究院等技术研发优势,着力推动我县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和装备研发,培育
为促进湖南新型储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了解湖南储能企业建设运营、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行情况,10月29日至10月30日,湖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群联储能电站、隆回储能电站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组现场听取了储能电站关于新型储能运行调用、参与电力市场、安全生产等情况介绍,并就建设运营成本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7日,浙江杭州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发布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12号提案的答复。文件提到,当前杭州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其中绿色能源产业生态圈“建圈强链”的重点聚焦在储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4条产业链。2023年,全市储能规上企业40家,实现产值279.2亿元,同比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东北能源监管局日前印发《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新版“两个细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增加并网主体类型、优化并网管理考核机制、丰富电力辅助服务品种、健全信息披露报送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电力系统并网
近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重点介绍了新型储能发展有关情况,引发业内广泛关注。该发布会传递出积极信号,我国新型储能装机稳步增加的同时,发展质量也在逐步提高。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
10月27日,国网能源研究院发布的《2024年度新型储能发展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新型储能行业延续上一年飞速发展的态势,装机规模持续稳步增长,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4444万千瓦/9906万千瓦时,较2023年年底增长超40%。其中,10万千瓦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指出,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多地出现持续性
10月27日,国网能源研究院发布的《2024年度新型储能发展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新型储能行业延续上一年飞速发展的态势,装机规模持续稳步增长,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4444万千瓦/9906万千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超40%。其中,10万千瓦及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储能价格机制。对实行两部制电价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在规定期限内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稳妥有序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加强新能源在公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25日,由内蒙古新远景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德岭山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首批电池舱完成吊装,整体土方工程已完成95%,标志着该项目土建工作已接近尾声,将转入设备安装阶段。该项目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2024年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能
10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新建厂房应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文化体育建
10月25日,广东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公告指出,木格镇分布式光伏潜在可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约2500户,目前可开发资源将根据广宁县供电局提供具体的变压器容量及规模,综合考虑电网输出现状再行确定。项目开发期限要求,自项目备案之日起暂按2年计算,以实
10月22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螺岗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的遴选公告》,根据公告,广宁县螺岗镇人民政府将遴选1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螺岗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开发分布式光伏资源。目前,该镇全镇潜在可开发分
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公告称,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江门、阳江、湛江等7个地市共40个220kV变电站供电区。原文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
9月27日,广东召开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介绍“光伏+建筑”应用试点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百干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在
9月26日,广东省汕头市发改局发布《汕头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明确,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储能应用。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资源开发,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按照分类实施原则落实新能源配置储能要求,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
2024年8月,据广东省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统计,广东省共新增备案9071个光伏项目,投资总额超177.92亿元,其中工商业1820个、户用7343个、地面分布式5个、光伏相关制造业1个、电站扩建项目1个。容量共计3.88GW。2024年8月,广东省共新增1820个工商业项目,总投资额148.13亿元。项目主要分布在佛山、广州、
9月14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分布式光伏示范建设。支持以碲化镉、铜铟镓硒、钙钛矿等先进光伏技术为载体的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对获市级资助,在龙华区投资建成且并网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按照市级核定的实际
9月4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获得相应收益。税收方面,落实符合规定的光伏发电企业项目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
9月13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合理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指通过电网公司批复的正式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的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
9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校园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推动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鼓励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宜装尽装”原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学校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全文如下:广东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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