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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试点示范,鼓励集中式光伏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00万千瓦以上,总量达到500万千瓦。
原文如下: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字〔2023〕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推动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全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7.5%,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20.5%左右,为全市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新能源。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试点示范,鼓励集中式光伏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00万千瓦以上,总量达到500万千瓦。培育壮大氢能产业,深挖我市氢能资源禀赋,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完善基础设施,拓展应用场景,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扩大重点领域氢能示范应用,培育“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打造氢能利用样板城市。规划建设一批集加油、充换电、加氢、加气等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港,加大现有加油站点综合能源服务改造,实现多类型能源供给互联互通。到2025年,全市建成或改造综合能源港90座。研究地热能利用技术,建设地热能供暖项目。探索发展核能小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煤电节能降碳。实施煤电机组转型升级行动,全面关停淘汰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或未达到供电煤耗标准、超低排放标准的低效机组,整合新上齐鲁石化化工区等一批大型高效机组。实施机组对标行动,加快煤电机组节能技改,统筹推进现有小煤电机组实施生物质等非煤燃料改造,现有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挖掘余热利用潜力,不断降低供电标准煤耗。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80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持续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积极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实施燃气发电等示范工程,在有稳定热、电负荷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适度发展热电联产燃气项目。稳妥拓展城镇燃气、天然气发电和工业燃料等领域,以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为重点,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热电联供能源项目,提升天然气利用效率。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有序推动交通用气发展,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到2025年,力争全市燃气热电联产机组装机容量达到80万千瓦,天然气利用量达到30亿立方米;到2030年,天然气利用量力争达到40亿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4.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25年,消纳比重达到10%。落实省级储能配套政策、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在沂源等区县规划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全面提升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的应用水平。到2025年,新型储能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达到30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总抓手,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主要行业碳排放有序达峰。
1.大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实施热电、石油、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选取 “两高”重点企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能效诊断,利用数字化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加速高碳行业智能化升级和绿色降碳转型。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高值化循环利用产业,建设绿色工业园区,全市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能源清洁低碳安全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新增50家以上国家、省、市级绿色工厂,形成 “典型带动、全员跟进”的绿色制造梯次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坚决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强化源头管控,从严落实国家、省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 “五个减量替代”,从严控制新上 “两高”项目。强化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倒逼能耗产出效益低的企业整合出清。加快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升级,按照“四个区分”要求,先立后破、分类处置,对标国家规定的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坚持“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达不到规定能耗和排放标准的,列入关停计划,加快淘汰。完善煤电机组结构优化方案,大幅压减小煤电机组规模,30万千瓦以下机组全部改造为背压机组,不断加大整合力度。到2025年,全市“两高”行业企业全部达到能效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到2030年,能效基准水平和标准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标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石油化工行业,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齐鲁石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加快炼油企业减油增化、绿色发展。瞄准绿色高端化工新材料,加快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精馏系统综合提效降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新型技术,积极推进建设绿色高端化工产业基地。建材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其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绿色建材、特种玻璃等高端品种比重。加快推动水泥、陶瓷、玻璃等生产企业绿色能源替换,进一步提高建材行业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链数字化水平,探索构建建材行业企业碳评价体系,推动行业碳足迹追踪与碳核算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先行先试。到2024年年底,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4.大力实施工业余热再利用。将工业余热利用纳入城市供热规划,统筹工业余热资源和热力需求,加快供热管网互联互通,为大范围工业余热利用提供保障。积极发展中低温余热回收利用技术,选择具有引领带动作用、辐射效应的园区和建成区,统筹化工、电力等富集余热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工业供热生产、输送环节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降低热力输送过程的损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住建局)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源头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碳水平,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加快实施节能低碳技术改造。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实施低碳计量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技术、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2.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先进节能低碳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测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管、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谋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空间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绿色低碳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完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推广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加快推进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要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公共建筑、老旧居民小区等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清洁能源和跨区域供热体系,推动清洁取暖与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
4.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加强清洁取暖跟踪管理服务,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科学制定交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动铁路向重要货源地延伸。加快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建设,提升绿色建设施工水平,推动老旧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持续完善充电桩、LNG加注站、加氢站等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深入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积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拓展管道运输优势,大力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管道的高效顺畅衔接,打造智慧低碳物流枢纽先行区。到2025年,全市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10%,运量达到1850万吨,建成8个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绿色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3.促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汽车 (含网约车)和公交车行业的应用范围,全市巡游出租车、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5年,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新比例达到80%,公交车100%实现新能源化。加快公共机构用车新能源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或更新一般公务用车 (除特殊要求用车外)100%新能源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
4.加快专用车新能源化。加大环卫、城市配送、邮政、渣土车等专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比例逐年提高。优化新能源汽车运营环境,除上下班交通高峰时段外,放开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渣土车、城市配送车等专用车辆通行区域通行时间限制。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环卫、城市配送、邮政、渣土车等专用车辆(除有特殊要求的)均采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5.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全国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按照 “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充换电站(桩)建设。有计划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100%配建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各类充电桩4万个以上,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具备满足全市11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减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促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照省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标准、规范、技术,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等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3.扎实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作用,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鼓励相关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发共享。对接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绿色技术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3.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落实“揭榜挂帅”机制,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集中力量开展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关键技术攻关,建设齐鲁石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一体化工程等项目。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更新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开展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发展,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4.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对接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完善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本地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强化生态系统碳汇作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要求,实施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策略。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开展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2.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实施林业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稳步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持续增加林业碳汇。实施耕地、湿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提升土壤、湿地有机碳含量,增加农业和土壤碳汇。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完成省下达任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3.加快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发展节能农业大棚。积极推进农业生态技术、绿色技术和增汇型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整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九)全民绿色低碳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美丽山东建设。
1.提升全民节能低碳意识。加大资源能源环境国情宣传力度,开展全民节能低碳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深入实施节能减排降碳全民行动,办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广节能低碳生活方式。推动低碳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继续推广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减碳主动性,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鼓励重点领域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绿色低碳对外合作行动
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绿色贸易体系,加强低碳对外合作,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充分用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等相关政策,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效益、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落实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有关政策,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合理调节出口规模。积极扩大绿色产品和技术进口比例,发挥正向促进作用,鼓励引导企业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管理,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加强经验复制推广,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可持续发展。全面研究并有力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贸易规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淄博海关)
2.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合作项目,扩大新能源技术、服务和产品出口。加强与国内外高端专业研发机构、头部企业合作,大力引进推广节能降碳领先技术,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绿色低碳领域科研联合攻关和技术交流。加强城市间多领域、多层次的低碳合作,发起成立双碳城市联盟,发展双碳城市合伙人,共同打造聚能共生、节能降碳行业新生态。积极推介全市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积极吸引权威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绿色基金参与,推动全市节能降碳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完善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增强碳排放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按要求配合开展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
(二)强化经济政策支持。统筹资金加大对相关领域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激励、税收引导政策,支持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产能出清的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支持实体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上市等方式融资。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发展。对接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积极对接集融资服务、披露核查、评价评级、政策集成于一体的碳金融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银保监分局)
(三)建立市场化机制。积极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碳汇补偿机制要求。严格实施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严格执行差别化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清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优惠电价。全面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热量收费,完善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大推进碳达峰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荐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区域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试点地区和园区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全市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建立政策体系、开展重大工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到每个年度,明确推进措施,扎实抓好落地落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区县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工作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议通过后,由各区县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严格监督评价。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区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强化监督评价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部门和区县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价,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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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件指出,重庆市风、光新能源资源属全国Ⅳ类地区,主要集中于渝东北、渝东南的奉节、石柱等区县。“十四五”以来,重庆市启动了“风光倍增计划”,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风电光伏新能源开
藏北高原,西藏那曲欧玛亭嘎100兆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约2亿千瓦时;天山北麓,新疆华电61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开工,总占地面积约990平方千米,太阳能、光热、火电等多类型能源互补发电……今年以来,我国能源转型步伐加快。国家能源局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
日前,国际能源署光伏发电系统计划(IEA-PVPS)日前发布了一份全球光伏市场报告,该报告涵盖光伏系统的安装、制造、政策趋势以及电网整合。根据IEA-PVPS发布的《2024年全球光伏市场快照》报告,全球安装的光伏系统装机容量从2022年的1.2TW增长到2023年的1.6TW。分析师表示,2023年有高达446GW的光伏系统
4月23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浙江风光新能源发电110.54亿度,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38.11亿度,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72.43亿度,同比增长38.67%。浙江风电以海上风电为主,舟山、宁波、温州是浙江风力发电集中地区,三地一季度风力发电量占全省风力总发电量七
4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围绕“以更大担当和作为谱写辽宁全面振兴新篇章”作介绍。会上,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健答记者问指出,辽宁作为重工业基地,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都比较大,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任务非常繁重。近年来,辽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3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6亿千瓦,同比增长55.0%;风电装机容量约4.6亿千瓦,同比增长21.5%。1-3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844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4小时。其中,核电18
4月15日,广东建工发布2023年全年业绩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63亿元,同比下降2.07%,实现归母净利润15.34亿元,同比下降10.27%,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7亿元,同比下降15.14%,资产负债率为89.39%,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在清洁能源发电方面,广东建工业务主要分布在新疆、甘肃、广
4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浦东新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通知提出,继续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年内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万千瓦以上,全面排摸全区光伏屋顶资源,分解下达新区2024年光伏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政策配套和考核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光伏建设推进机制
4月7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2024年全额保障发电机组清单的公示。公示显示,新疆2024年新疆全额保障发电机组清单包括国家示范类风电项目、试验风电项目、扶贫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示范光热项目、非省调水电机组、省调直调水电机组。其中,扶贫光伏项目152.505MW,分布式光伏项目2
4月8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海上风电规划方面,“十四五”及“十五五”期间,我市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加速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已建成投产近海浅水区揭阳市神泉一315.5MW、神泉一(二期)91MW、神泉二502MW等3个项目共90
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随着近日内蒙古能源集团四子王旗风储项目100万千瓦、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二、三期150万千瓦、赤峰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2.5万千瓦的新能源装机陆续并网发电,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亿千瓦。其中,3月31日,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静安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提出,大力推进高效光伏、储能等创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四大功能区为核心,鼓励园区、商区、校区、社区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和材料。支持从事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
近日,《四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其中指出:“十五五”期间,新型能源体系基本健全,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肇庆市下达的目标,为四会市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四五”期间,新型能源体系和现代综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提到,结合能源禀赋,合理确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扩大绿电和绿证交易规模,充分挖掘分布式能源开发潜力。详情如下: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渝经信规范〔2024〕10号),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钢铁、有色金属、建材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炼铁、炼钢、铁合金冶
2月4日,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路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实施方案》针对重点碳排放行业提出碳达峰实施路径:在钢铁行业要合理
4月24日,江苏印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其中指出,“十四五”时期,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园区和企业启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到2025年: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各类试点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基本清晰,对全省碳达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宁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与电化学储能一体化发展,实现新能源发电精细化运行与控制,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用能需求智能调控。
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4月1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继续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推进蓝海领航智慧能源中心储能项目等3个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成并网。积极谋划储备一批电
4月22日,山东能源局公示2024年风光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共计118个项目,规模10.51GW。其中,包括1个风电项目,规模50MW;光伏117个项目,规模10.46GW。根据此前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数量以各市盖章文件为准,但必须在150万千瓦限额内,且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提交材料。项目须承诺在2024年底或2025
4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全文如下: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局名义,发布《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订最新电力系统发电厂安全运行与意外故障防范及抢修应急处理实务全书通知》,推销《最新电力系统
4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冒用我局名义推销书籍的严正声明。全文见下: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局名义,发布《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订最新电力系统发电厂安全运行与意外故障防范及抢修应急处理实务全书通知》,推销《最新电力系统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与标准规范实用手册》《
3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双轮驱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构建内外协同的煤炭供应链,建设煤炭储备基地,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大幅提高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等
4月11日,山东济宁高新供电中心2024年4月份公变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截至3月31日,高新供电中心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55092.442千瓦。具体如下:高新供电中心2024年4月份公变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备注:统计日期截至3月31日。以台区可接入80%计算。表中数据为系统月底导出,实
4月9日,山东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等传统能源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从泉为科技官微获悉,近日,枣庄市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对接会议暨山东泉为新能源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在泉为科技山东枣庄基地举行。作为异质结组件领域的深耕者,泉为科技分别与国源时代(山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中能皓沨(山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辰欣能源发展有
4月6日,全国首个大规模近海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中广核烟台招远4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HG30)首套大跨度上部网架结构吊装完成。该套光伏上部结构尺寸约为40米乘70米,单套网架单元由国内首款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适应海洋特殊环境的双面双玻高效单晶异质结组件组成。本次吊装是工程进展的关键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防光伏项目从“农光互补”变“有光无农”,3月29日至4月2日,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全市范围内较大面积占用耕地的存量光伏项目,涉及全市范围内光伏项目20余个,面积1.2万余亩。抽查人员对农光互补光伏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重点
近年来,费县大力推动能源供给、能源消费、能源科技、能源体制四项改革,能源产业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涵盖火电、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等领域的现代能源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县电力生产能力远超本地区的消费需求,剩余36.52%的电力外输至其他县区,已成为鲁南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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