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5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登记单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机组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同一批次投产机组因机组型号不同分开登记的,投产日期均登记为该批次最后一台机组的并网日期。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许可证中登记的机组投产日期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供可以证明机组并网发电日期的有关材料。
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逆变器的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单位MW)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分批投产的可以分批登记。本通知印发前,以光伏组件的标称功率总和(单位MWp)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的,不再进行变更。
原文如下: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88072730,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zzgz@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豁免部分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
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全国范围内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运营企业,向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申请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已接入35kV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运营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1年内申请补办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兼任范围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其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应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要求。其中,项目由专业运维公司或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企业统一管理的,上述四类人员可在同一省份不同项目间兼任,其他情况不得兼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应提供上述人员的任职文件及履职说明。
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管理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进行调整。
三、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登记
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登记单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机组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同一批次投产机组因机组型号不同分开登记的,投产日期均登记为该批次最后一台机组的并网日期。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许可证中登记的机组投产日期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供可以证明机组并网发电日期的有关材料。
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逆变器的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单位MW)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分批投产的可以分批登记。本通知印发前,以光伏组件的标称功率总和(单位MWp)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的,不再进行变更。
四、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机组)许可延续政策
不再开展水电机组许可延续工作。水电机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不再登记机组设计寿命。
对于达到设计寿命的风电机组,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估工作,经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申请许可延续;未开展安全评估或评估结果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注销(变更)电力业务许可证。
对于达到设计寿命的生物质发电机组,参照火电机组许可延续政策和标准执行。
五、明确异地注册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职责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在地与运营企业注册地不在同一省份的,该发电项目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及变更应向项目所在地派出机构提出。同一个企业在不同派出机构辖区运营多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及许可事项的变更应由项目法人分别向项目所在地派出机构提出,一个派出机构辖区内各项目取得一个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六、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数据信息管理
建立许可数据信息定期核验工作机制,持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应当结合日常业务,每年对运营项目许可相关数据信息进行1次核对,对已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和许可事项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补充完善其他相关数据信息。对于3年内未登录系统进行数据信息完善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许可数据信息真实有效,许可数据同步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中进行更新。除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外的其他类型发电项目,一并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许可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
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5〕219号)。其中指出,推动车网互动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
近年来,在国际绿色转型趋势与国内“双碳”目标的驱动下,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在国内外密集落地。以国内绿氨项目为例,据中国氢能联盟研究院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在建的绿氨项目产能约190万吨/年,规划产能约1780万吨/年。氢氨醇一体化是指将风光发电、电解水制氢、绿氨及绿色甲醇合成等多个环节紧密
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助力绿电接入。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促进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从四个方面对《意见》进行解读。一、关于政策出台背景及意义党的二十届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文件明确,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助力绿电接入。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
6月3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5年河南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重点监管电网建设工程市场开放情况,招投标环节是否存在抬高市场准入门槛问题;电网建设工程由电网关联施工企业承揽情况。电网关联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问题;是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第三章“加强运行管理”和第五章“加强组织保障”是本篇文章将要讨论的内容。(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加强运行管理(七)加强安全管理。绿电直连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安全稳定运行。项目应及时开展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深入评估并及时消除项目内部设备故障以及各类安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
5月30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十五五”能源规划专家座谈会,听取有关专家对“十五五”能源发展的意见建议。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主持会议并与专家进行深入交流。座谈会上,叶奇蓁、江亿、刘吉臻、金之钧、郭剑波、汤广福、姜智敏、王震、郭春丽等院士专家先后发言。大家认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6月3日,中国能建2025年度光伏支架集中采购招标发布,标段1-标段6采购固定支架,预估采购数量为100万吨;标段7采购跟踪支架,预估采购数量为4000MW。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光伏支架制造企业,具备一
石油企业开启了一手卖油,一手卖“碳”的新业务模式!(来源:石油Link文|木兰)石油企业的业务版图正经历新一轮重构。发展新能源与低碳业务,本应该是石油企业转型路上的挑战,却意外成为油田创造收益的新路径。日前,塔里木油田通过光伏项目产生的2.67万吨碳减排量,在欧盟碳市场完成了交易。近日,欧
5月28日,呼伦贝尔市发布《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方案指出,按照“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布局原则,结合地方电力消纳情况,在用电负荷内部或周边规划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减少电力输送距离,降低电力输送损失,实现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清洁高效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总容量为300MW/600MWh。中标候选人第1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6000000.00元,折合单价0.46元/Wh;中标候选人第2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5月29日,尚纬股份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仪式在厂区红旗广场举行。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武俊、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区经理梁凯、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领导朱万春、庞超群出席仪式。仪式上,武俊在致辞中回顾了乐山高新区自2022年8月成功申报四川省近零碳排放试点园区以来,系统推进园区
5月31日,随着最后一组光伏组件完成调试,由中建二局承建的兰州新区城市智慧能源岛协同耦合项目顺利实现并网发电,标志着兰州新区“光伏+农业”产业融合模式迈入规模化实践新阶段。兰州新区城市智慧能源岛协同耦合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秦川镇段家川区域,总装机容量200兆瓦,配套建设110千伏升压站和电化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8日,广东阳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阳春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公交站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河南巩义中孚实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交能联合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计划利用连霍高速、焦唐高速沿线边坡及互通区等进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计划安装光伏容量约22.98MWp。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建设地点计划为连
电源与负荷之间可以通过专用线路跨越实际的物理空间直接互联,更在商品流动和财务结算上绕开了公共电网,这也给源荷之间的双边交易带上了实打实的物理支持,不像在批发市场中的双边协商,仅有金融结算,不具备物理交割。(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按照文件的顺序,我们也对650号文前五个小节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5年4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4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4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44件,其中新申请10件,登记事项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5年3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3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3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30件,其中新申请4件,登记事项变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5年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1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10件,其中新申请2件,登记事项变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4年1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1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11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19件,其中新申请2件,登记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甘肃能监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公告,新建发电机组所属企业应在机组完成启动试运行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逾期未取证的不得继续发电上网,不得继续参与交易。详情如下:关于进
10月15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公告,公告显示,新建发电机组所属企业应在机组完成启动试运行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逾期未取证的不得继续发电上网,不得继续参与交易。原文如下:关于进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4年9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9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9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11件,其中新申请1件,登记事项变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4年8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8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8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15件,其中登记事项变更15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文件要求,华东能源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发布《关于上海市、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情况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