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5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登记单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机组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同一批次投产机组因机组型号不同分开登记的,投产日期均登记为该批次最后一台机组的并网日期。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许可证中登记的机组投产日期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供可以证明机组并网发电日期的有关材料。
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逆变器的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单位MW)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分批投产的可以分批登记。本通知印发前,以光伏组件的标称功率总和(单位MWp)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的,不再进行变更。
原文如下: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88072730,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zzgz@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豁免部分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
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全国范围内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运营企业,向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申请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已接入35kV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运营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1年内申请补办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兼任范围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其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应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要求。其中,项目由专业运维公司或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企业统一管理的,上述四类人员可在同一省份不同项目间兼任,其他情况不得兼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应提供上述人员的任职文件及履职说明。
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管理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进行调整。
三、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登记
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登记单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机组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同一批次投产机组因机组型号不同分开登记的,投产日期均登记为该批次最后一台机组的并网日期。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许可证中登记的机组投产日期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供可以证明机组并网发电日期的有关材料。
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逆变器的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单位MW)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分批投产的可以分批登记。本通知印发前,以光伏组件的标称功率总和(单位MWp)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的,不再进行变更。
四、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机组)许可延续政策
不再开展水电机组许可延续工作。水电机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不再登记机组设计寿命。
对于达到设计寿命的风电机组,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估工作,经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申请许可延续;未开展安全评估或评估结果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注销(变更)电力业务许可证。
对于达到设计寿命的生物质发电机组,参照火电机组许可延续政策和标准执行。
五、明确异地注册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职责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在地与运营企业注册地不在同一省份的,该发电项目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及变更应向项目所在地派出机构提出。同一个企业在不同派出机构辖区运营多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及许可事项的变更应由项目法人分别向项目所在地派出机构提出,一个派出机构辖区内各项目取得一个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六、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数据信息管理
建立许可数据信息定期核验工作机制,持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应当结合日常业务,每年对运营项目许可相关数据信息进行1次核对,对已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和许可事项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补充完善其他相关数据信息。对于3年内未登录系统进行数据信息完善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许可数据信息真实有效,许可数据同步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中进行更新。除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外的其他类型发电项目,一并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许可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
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2月10日,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人王宏志在京会见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部长萨特卡利耶夫,双方就核能、油气、电力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意见。王宏志表示,中哈不仅是山水相连、命运与共的好邻居,也是互利合作、互惠共赢的好伙伴。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下,中哈两国开启了“新的黄金三十年”,两国
12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107号(经济发展类285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指出,高度重视有关大型水电站电量消纳工作,此前已在兼顾各方诉求基础上,协调明确白鹤滩电站枯水期留存四川电量,并在实际运行中优先安排留存电量。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电网运行方式安排
12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94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指出,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完善水电项目的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加快推进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绿证核发,进一步激发绿证绿电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同时,将积极研究论证存量常规水电项目适当放宽发放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107号(经济发展类285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关于优化多元互补的绿色电源电网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四川结合本地条件,稳妥有序推进水电建设,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优化发展新能源,结合电网网架规划布局,统筹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24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关于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文件提出,国家能源局将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跟踪,不断完善新型储能政策体系,推动各类储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引导新型储能科学配置和调度运用。并且,对于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94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完善水电项目的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加快推进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绿证核发,进一步激发绿证绿电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同时,将积极研究论证存量常规水电项
12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将辽宁省法库县、江西省宁都县、海南省屯昌县、重庆市奉节县、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南省弥渡县、甘肃省清水县、青海省湟中区,总计8个省(直辖市)纳入第二批农村能源革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983号(工交邮电类593号)提案做出答复。其中提到,加快建立户用光伏参与绿证绿电市场,对于激发绿证绿电市场活力、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还指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改革的相关部署,解决新型电力系统日渐紧迫的调节、消纳、保供问题,针对近年来涌现的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超前谋划,积极引导,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
强化电力安全“治理”逻辑形成与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袁兆祥国网能源研究院电网发展综合研究所室主任张钧国网能源研究院电网发展综合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王旭斌电力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电力安全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汲取新疆电网“8·3”功率振荡事件教训加强地方电网涉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要会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核查行动。重点核查地方电网是否纳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安全监管范畴、地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管理机制运转情况、
12月6日晚间,华能水电发布公告称,近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查荣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查荣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查荣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12月6日,金智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智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鸿阳”)拟与平定县人民政府签署《平定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金智鸿阳负责在平定县投资建设包含风电、光伏、储能、低碳园区等的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项目,总投
近日,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泉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提出,“十四五”期间,泉州市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十五五”期间,将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
12月4日,五华县发改局印发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修订稿)。通知指出,严格控制利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地面(含坑塘水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停车场、运动区域、风雨廊道等场地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要求。严格铺设范围。为避免出现新的低效工业
12月2日,会泽县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中标公示,其中第一标段规模共545MW,包含鹦哥咀光伏发电项目、木格多光伏发电项目、大草房光伏发电项目、竹子等光伏发电项目、马路沟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标段85MW,包含轿子光伏发电项目和披嘎打厂箐光伏发电项目。从中标候选人来看,第
日前,宝鸡市首个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并网投用。该项目利用宝鸡高新区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产业园生产厂房屋面,采用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该项目共有4座厂房,其中2座厂房屋面采用最新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模式建设,另外2座厂房屋顶采用支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近日,上海钙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中试线项目在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环评公示。项目由上海钙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崧复路1568号建设一条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生产线,产能为27万片/年,建设一条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研发线,研发规模能力为3000片/年。本项
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吉林省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侧主体暂为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适时推动其他可再生能源参与绿电交易。绿电交易购电侧主体为具有绿色电力消费及认证需求、愿意承担绿色电力环境价
近日,由天津鑫润恒信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祥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华能铜川瑶曲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铜川市耀州区辖镇,位于区境北部,平均海拔1250米。项目额定容量100MW,安装容量144.4975MWp,区域中心点位于北纬35.19°,东经108.89°
11月26日,中国能建龙江能建公司承建的云南保山腾冲市腾森牛棚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施工现场举行。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利用云南腾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养牛场屋面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牛场场地分布于腾冲市辖区内的16个乡镇的124处场地。本期容量60MW,采用全部电量上
11月27日,长源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东新能源)所属国能长源巴东县沿渡河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巴东光伏项目)取得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并完成涉网试验,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巴东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州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文件要求,华东能源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发布《关于上海市、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情况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发电企业应严格落实国能发资质〔2020〕69号文件中关于并网发电项目取得许可的时间节点要求,对超过规定时限仍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有关机组不得继续发电上网。详情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效能,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开展电力业务培训学习。组织能源监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规定,交流研讨持续优化日常审核工作流程,确
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针对个别发电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发电的问题,就进一步严格落实电网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责任,对有关电网企业开展监管约谈。约谈中,通报了有关电网企业在落实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方面暴露的漏洞和问题,指出有关电网企业存在维护市场秩序不力、对执行电
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详情如下: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相关要求,甘肃能源监管办结合
10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指出,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要求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各派出机构
10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达到设计寿命的生物质、光热发电机组,参照煤电机组许可延续政策和标准执行。根据目前水电行业管理政策,水电机组暂不纳入许可延续管理。水电机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不登记机组设计寿命。详情如下
10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兼任范围,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登记,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机组)许可延续政策、明确异地注册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职责等。通知提出,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要推动绿色发展,倡导绿色消费,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资质管理、能源信用和绿证核发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资质中心将坚持以
5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豁免部分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全国范围内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