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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高效开发和利用,鼓励在怀化高新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等地开展屋顶光伏试点建设,推进北部百万千瓦级风电和光伏发电有序开发。
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按照“提量、提质、提效”基本思路,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大力发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建设装配式建筑制造产业基地,持续推进鹤城产业开发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两大装配式建筑专业产业园区发展,努力打造武陵山片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高地。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探索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加快绿色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将绿色循环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和养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进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构建自洽式交通能源系统,开展绿色港口、绿色场站、绿色公路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及改造,加快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站)、高等级公路服务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充电储能设施建设,力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全面推广高速公路等隧道、桥梁和码头智能绿色照明,推动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储电设施。
原文如下:
怀政发〔2023〕2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在怀各单位:
现将《怀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怀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碳达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总体部署、分类施策,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双轮驱动、两手发力,稳妥有序、安全降碳”的原则,按照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协调并进”的工作方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明确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成效显著,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有效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7%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显著增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广泛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1%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绿色低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全方位支撑、组团式布局、就地化消纳、多举措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确保“能源供应有保障、清洁低碳有成效、引进产业有优势、安全高效有支撑”,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奋力建成武陵山片区绿色能源供应高地和产业聚集洼地。
1.优化调整煤炭消费结构。严格限制新上燃煤项目,新建煤耗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在审批前须落实煤炭替代方案,明确煤炭替代来源和替代削减量。落实控煤保电要求,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供和应急调峰作用。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持续推进工业、三产和居民消费端“煤改气”“煤改电”,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高效开发和利用,鼓励在怀化高新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等地开展屋顶光伏试点建设,推进北部百万千瓦级风电和光伏发电有序开发。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开展水电增容挖潜,支持五强溪电站、凤滩电站提质扩容,推动水电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探索建立水能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打造中部(鹤中洪芷新麻会)源网荷储调一体化基地、北部(沅辰溆)水风光储绿色能源基地、南部(靖通)风光储多能互补基地。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突破60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国网怀化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推进“一纵一横”成品油通道建设,建设“邵阳—怀化—吉首”成品油管道,加快“贵州铜仁—怀化”省际成品油干线前期工作,推动中石油怀化油库(5×10万立方米)、芷江机场航煤油库(1×10万立方米)等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石油消费总量控制,探索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步调整交通用油规模,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2023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B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监管,加大不达标油品追踪溯源力度;淘汰落后耗油设备,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稳妥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同步拓展公共服务、商业、交通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气化怀化”,推进“一纵两横”天然气通道建设,开工建设“辰溪—溆浦”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推进天然气“进镇入乡”,灵活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形式供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能源组团式发展。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挖掘能源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能力,服务湘西片区产业发展用电需求,优化湘西片区乃至全省能源结构。积极稳妥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重点加强电网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围绕怀化高新区、洪江高新区构建园区级局域电网和能源输配通道,实现荷随源动、源随荷调,创新打造绿色供电园区、零碳示范园区。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积极推动怀化北50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构建“怀化—娄底”500千伏输电通道。加快新型储能设施建设,推动储能电站示范项目落地。推动辰溪、沅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中型水库资源普查,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本投资。到2025年,全市电网配置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4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怀化供电分公司、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用能设备节能降碳,全面提升整体用能水平。
1.深入开展能耗“双控”。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工作的衔接,加强能耗监测预警,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地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盘活能耗存量资源,建立能耗替代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能源要素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积极通过汰劣上优、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等方式腾出用能空间。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能耗源头管控。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执法“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建立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组建节能监察机构,强化节能监察专业人才、技术等配套体系建设,加强技术人员、专业设备、执法经费配备,强化节能执法保障。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以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为重点推进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深入开展工业能效赶超行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加强工业领域先进节能工艺和技术推广,深化重点行业内部工艺流程调整。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75%节能标准,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鼓励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方式解决建筑用能问题。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创建全国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全国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全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营造绿色出行良好氛围。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强化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鼓励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节能综合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推动节能增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持续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两高”项目要求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把降碳作为污染源头治理的“牛鼻子”,按照国家和省工作安排,强化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协同,探索建立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工作安排,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统计制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聚焦重点排放工业行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能结构不断优化,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能效水平,确保工业领域如期实现碳达峰。
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能耗“双控”制度约束引导推动工业行业全面绿色转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建立“两高”项目台账,加强窗口指导、从严监管,强化政策协同、综合施策。对在建、拟建、存量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对不符合能耗、碳排放等要求的在建项目依法依规限期整改。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优先支持民生保障、高质量发展且有替代方案的项目。深入挖潜存量项目节能减排,积极引导开展节能诊断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水平,通过技术革新、设备升级、管理增效等方式提高行业能效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材行业有序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严禁盲目新增产能。加快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和原料替代。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消费比重,支持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推动建材、平板玻璃等企业加强节能改造,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引导传统建材企业向新型建材企业转型,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建筑陶瓷、卫生洁具、高档瓷器等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陶瓷等产业规模化、特色化、绿色化发展。到2025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3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冶金行业有序达峰。深化冶金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退出落后产能,推进存量优化,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煤炭减量替代政策。促进冶金行业用能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强铁合金、电石、硅锰合金等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深入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到2025年,冶金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不低于30%。(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化工行业有序达峰。支持化工企业绿色用能,有序推进化工行业节能降碳。积极发展新材料(精细化工),引进太阳能薄膜电池、纳米氧化锌等项目,推动新型化工与传统化工有序接替。推进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关停、整治工作,引导化工企业向洪江精细化工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等园区聚集。积极推动化工企业转变用能方式,提高电气化水平,探索园区能源组团式发展,加快清洁电力供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梯次培育低碳产业链。大力发展“低碳高效”行业,打造“5+N”(5大重点产业、N条产业链)现代化产业新体系,重点支持先进制造、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医药大健康、绿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发展。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趋势,在先进储能、碳汇等产业上前瞻布局、抢占先机。实施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市级培育一批千亿级产业、百亿级企业,建设一批十亿级项目;县级培育一批百亿级产业、十亿级企业,建设一批亿元级项目。鼓励企业加强上下游协作,延长产业链,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大力提升优势产业集群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以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为核心培育建立一批低碳行业技术研发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转型促进中心,筑牢产业高水平发展的底层支撑,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创意、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工厂、园区,完善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开展绿色产品研发、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物流和绿色管理。到2025年,创建5家省级绿色工厂、2家绿色产业园区和10项绿色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构建完善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推广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幅提升建筑节能水平,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城乡建设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控制。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避免大拆大建。贯彻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建设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鼓励开展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建设。加大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推广力度,推广装配式建造、被动房建设,提高建筑单体预制率,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按照“提量、提质、提效”基本思路,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大力发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建设装配式建筑制造产业基地,持续推进鹤城产业开发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两大装配式建筑专业产业园区发展,努力打造武陵山片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高地。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探索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公共建筑电气设备、供冷供热、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实用技术,全面推广“煤改气”“煤改电”,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建筑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到2025年,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00个,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较2020年下降6%,单位公共机构建筑面积能耗较2020年下降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强化农村建筑用能管理,通过技术迭代升级降低农村住宅的总体用能需求。加强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合理推进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器、生物质省柴节煤炉灶。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强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怀化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以发展绿色交通为引领,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替代,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进以清洁能源为燃料的绿色运输装备运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电动化、清洁化、高效化。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有序推进节能环保型小客车、重型货车、港口集装箱车辆应用。加强交通运输装备排放控制,严格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限值准入管理。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交通行业运输能耗与污染排放监测管理体系,加强对重点基础设施、车船运输、港口生产、施工作业能耗与污染排放的数据采集、动态监测、科学预测,积极对接怀化环境自动监测与视频监控平台,促进“绿色+智慧”交通协同发展。调整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加快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船舶以及港口装卸设备更新淘汰,积极推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电动船舶等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推动黔城、铜湾、大江口、辰溪、沅陵等港口船舶使用岸电设施。到2025年,新增公交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占比达到100%;到2030年,当年新增非化石能源动力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左右,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与省要求保持一致,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一流国际陆港,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式联运以及市县交通与怀化国际陆港的无缝对接,高标准建设陆港仓储配送中心、多式联运中心,促进设施联通、平台联合、产业联动、区域协同。加快怀化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实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质工程,推动粮油精深加工产业园、特色轻工产业园等园区(基地)建设,打造国际陆港产业平台,创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提升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等绿色物流水平。贯彻公交优先战略,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和辅助公交等其他公交方式为补充的多模式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规划市域形成“2+4+7”的客运枢纽体系。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公共自行车配置站点,鼓励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到2025年,中心城区3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70%以上,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将绿色循环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和养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进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构建自洽式交通能源系统,开展绿色港口、绿色场站、绿色公路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及改造,加快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站)、高等级公路服务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充电储能设施建设,力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全面推广高速公路等隧道、桥梁和码头智能绿色照明,推动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储电设施。推广应用智能交通,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大力发展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核心的绿色循环低碳养护技术,加大交通领域绿色科技创新与应用,全面推广沥青温拌、路面冷修补、隧道节能照明等低排放养护技术和材料。(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怀化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
紧抓资源利用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覆盖全社会的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发展。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园区规划、建设和改造,探索将能耗、碳排放等相关指标纳入园区企业准入门槛。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十三五”时期未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已开展或完成的园区,积极开展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实施清洁生产,重点推动建材、矿冶、化工、森工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在钢铁、装配式建筑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监督考核,将省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规范化安全贮存、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体系和机制,实现应分尽分。在环境风险可控下,以冶炼、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采选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积极争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培育一批固废综合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实现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绿色建造和绿色回收,推广废弃建材和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推进各县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筑及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面完成省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任务,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推动“社区绿色回收示范点”建设。高质量推进怀化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建设,推进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纸、废轮胎、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化发展,畅通前端收运网络,强化中端现代化分拣技术,提升末端资源化再利用水平。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电产品等工业产品再制造。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到2025年,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5种再生资源平均回收率达到80%。(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按区域统筹规划,加快推动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降低填埋比例。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到2030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5%。(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开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聚焦建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部署创新链,利用“揭榜挂帅”机制等手段,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一批新工艺、新技术。依托新能源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国家能源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和纯电动汽车智能管理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和节能技术,不断推进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转型。鼓励开发和引进以工业废渣为原料的高附加值产品和低成本利用技术;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发展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储能、绿色氢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科学编制市、县以及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全域覆盖、层级有序、分类管理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探索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湿地、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调整优化机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严格落实湖南省、怀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与市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三线一单”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数据系统共享和动态更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厚林业湿地生态系统碳汇本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生态廊道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封山育林等重点工程,推进溆浦县、麻阳县、靖州县的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湖南森林提质增效示范工程建设。突出“一核三区多点、一廊两屏一带”森林网络体系建设布局,构建以武陵山—雪峰山、一江六水、骨干路网、机场为骨架的生态安全屏障。全面铺开森林资源综合监测“一体化”工作。开展湿地生态监测评价,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建设体系。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森林蓄积量1.5亿立方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发展绿肥生产、改变施肥方式等减肥增效关键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秸秆直接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培育一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示范企业。推动畜禽低碳减排,加大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推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建立规范统一的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持续开展怀化市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推动会同林权、靖州林下经营权、芷江水权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重点推进鹤城黄岩、靖州渠水江东和马园、溆水仲夏、新晃龙溪、会同宝田、芷江桃花溪等一批区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采取“市带县”模式,全面启动实施300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激活林业经济。完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机制,加强林业碳汇项目储备研究;探索开展集体林场林业碳汇试点和林农微碳汇试点。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开展沅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金融办、怀化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着力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市人民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施全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全民节能低碳环保和资源能源环境国情教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科普产品供给,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科学知识进学校、进课堂,鼓励学校推出气候变化特色精品课程,定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绿色消费,出台绿色消费鼓励引导政策,探索设置“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绿色和智能消费”家电和智能产品购置补贴等,鼓励居民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及购买环保服务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推行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和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方式。开展绿色生活示范创建工作,创建一批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酒店、绿色商场等,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到2025年,全市40%以上的大型商场达到绿色商场创建要求,省级绿色商场(超市)达到6家。(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和环境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核查与履约工作,鼓励企业建立常态化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组织辖区内其他重点排放单位核算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排放报告,通过环境信息平台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有关生产情况、相关支撑材料以及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碳排放资产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建立由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的碳达峰碳中和高端特色智库,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将碳达峰碳中和与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绿色金融支撑行动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拓宽绿色低碳发展的资金筹措渠道,强化金融对碳达峰的支持,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
1.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建立“一站式”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构建由普惠金融、绿色债券、生态基金、生态保险组成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股权等金融工具,积极落实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创新林业金融产品,积极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会同模式”,探索15—30年期限的林权按揭贷款、林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林权支贷宝、“林权抵押+保险保证”等新型金融产品,探索将碳排放权、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碳资产以及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林业碳汇收益权、林地经营权等环境权益作为合格抵质押物。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和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怀化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开展碳达峰气候投融资。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气候投融资试点创建。围绕碳减排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碳排放信息披露、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探索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发行绿色债券等渠道,吸引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碳达峰。(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配合完善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完善市场化环境权益定价机制,健全节能权、节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制度,积极主动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控制与管理,动态更新重点排放企业名单。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推进实施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制度。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配套规范的核算体系。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完善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强化科学规范的数据收集、分析和核算,确保低碳发展统计核算的规范化、科学化。强化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健全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地方配套统计体系与工作机制,有效支撑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强市、县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对照国家和省标准要求,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法律法规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绿色低碳发展法律法规标准,及时修订我市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绿色标准,加强节能标准推广应用。同步实施国家和省修订的能耗限额、能效强制性标准、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标准和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落实和健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管理与服务体系等领域相关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财税价格支持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加大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支持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科学规划对煤电、钢铁、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的投资。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输配电价改革、新能源发电价格形成机制等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全社会节约用电。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履约行为。完善“两型”采购标准体系,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提高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的采购份额。(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用能预算和碳预算制度,开展用能预算和碳预算管控与调配,在有限的碳排放空间内优先支持有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和发展模式。探索建立怀化市“双碳”管理云平台,集成全市能源、碳排放与碳汇等主要数据,科学分析用能情况,测算未来目标完成可能性,动态调整目标指标与任务举措,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县市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二)突出因地制宜。各县市区要准确把握发展阶段和发展定位,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因地制宜推进碳达峰。鹤城区、中方县加快鹤中一体化发展,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质量型、气候友好型的生产生活方式,率先推动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陆港,推动临港产业发展,助力中非经贸合作,推动绿色低碳产品走出去。怀化高新区重点发展低碳高效产业,积极引进增加值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度引进基础性产业,培育循环经济产业优势载体,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其他县市区深挖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减排潜力,加快推进全产业链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绿色动能。根据国家和省部署,鼓励典型县市区、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严格监督考核。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作部署,以能耗“双控”制度为基础,对能耗指标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县市区和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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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加快报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受政策调整影响,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量激增。为确保各申报单位项目按期完成审核流程并享受对应电价政策,根据《湖南湘江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湘新经发发〔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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