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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行动。做大做强做优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煤机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研发制造基地。
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度高、规模效益显著的数字产业基地,推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行动。推动煤炭绿色智能开采,实施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推进燃煤清洁高效发电和绿色低碳改造,实施现代煤化工高端示范和传统煤化工优化升级。
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产业推进行动。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规划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行动。科学规划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综合利用发展方向,构建“产业联通协作、链条上下完备”的基地发展格局。
生态农业推进行动。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市、区)建设、高标准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基地建设,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动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生态文旅产业提升行动。聚焦“建设新时代文化旅游强省和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总体目标,做优做深文旅融合发展大文章,实施A级景区倍增计划,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大众旅游,推动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
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行动。以吕梁山“一片林海绿山梁”、太行山“巍巍太行,绿色脊梁”为主题,推进“两山”森林生态旅游。结合“两山”森林资源,创建一批中国森林体验基地、中国森林养生基地、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慢生活休闲体验区(村、镇)和森林旅游示范县,并拓展周边避暑功能,打造避暑康养乡镇(村)与森林康养基地。
绿色物流打造行动。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和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配送网络,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
四、全域治污勠力攻坚,打造“清洁优美、舒适健康”的美丽宜人环境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三晋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一)强化协同治理,实现“蓝天常驻”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深度参与国家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完善太原及周边“1+30”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以及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立跨行政区共保联治机制,推动区域内统一产业准入和排放标准,开展联合执法,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分区制定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空气质量达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任务,力争早日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越过美丽蓝天“标准线”。
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优化清洁取暖改造路径和运营模式,完成居民生活和采暖散煤清零,实现产煤不散烧。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继续加强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机制,实施科学精准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繁星闪烁扮靓美丽夜空。
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安全高效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治理。深化氮氧化物减排,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到2035年,臭氧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车油路联合防控,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动力,对市政公共领域车辆、渣土运输车辆、重点工矿企业短驳运输车辆等进行电能、氢能或甲醇替代。强化成品油监管,持续开展成品油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建立绿色交通运输示范区,加快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配送体系。
持续强化大气面源污染防治。提高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基本完成城市裸地、粉粒类物料堆场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完善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控和监管体系。
(二)强化“三水”统筹,实现“绿水长清”
强化水资源保护。细化实化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举措,建立水资源承载力分区管控体系,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控地下水开发利用,拓宽中水回用途径,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深化水污染治理。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构建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统筹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农业农村排水治理,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治理,推进工业园区废水深度处理,新增化工园区实现废水不外排。全面完成城镇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采取工艺改造、强化规范运营管理等措施,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推进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禁止农田灌溉退水直排入河。到2035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5%。
加强水生态建设。实施流域水生态调查评估,持续精准开展生态补水,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建设河流生态缓冲带,改善入河水质。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清除底淤等水体内源污染。巩固设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到2035年,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
(三)强化控新治旧,实现“黄土复净”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从严管控焦化、化工、农药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为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土壤安全保障。
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将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拓展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推动主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广全生物降解塑料等新型材料,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太阳能板的回收处理。
(四)强化风险防范,守牢环境安全
强化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全面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短板,提高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能力,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利用。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政策标准体系,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履约任务。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与环境监测,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公众环境健康与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专栏2 打造美丽宜人环境十大行动
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行动。加快开展钢铁、焦化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焦化行业干法熄焦工艺升级改造,火电行业在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基础上,逐步推进深度治理。
散煤清零攻坚行动。因地制宜选择清洁取暖技术路径,继续推进农村地区散煤清零,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推进燃气下乡,推动城镇天然气管道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
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以备用水源建设、水源地保护、水质处理设施和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抽配水管网改造为重点,加强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以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高铁高速沿线、河流沿岸等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纳入管网、收集转运、集中建站或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污水管控水平。
城镇污水治理行动。推进全省设区市、县城、乡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全省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潜流湿地提质工程,进一步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行动。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推动开展重点监测,针对性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以及后续修复治理等,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风险防控行动。以“一企一库”“两场两区”为重点,系统开展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动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与修复治理。
“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提升煤矸石、粉煤灰、赤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动。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配置,开展忻州、长治、运城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各设区市建设有害垃圾、实验室危险废物等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贮点。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优化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聚焦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选取一批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五、筑牢表里山河屏障,塑造“生机勃勃、万物葱茏”的美丽自然生态
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遵循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加强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泉域湿地保护,守护好“华北水塔”,坚决筑牢黄河中游和京津冀重要绿色生态屏障。
(一)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安澜
强化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统筹推进黄河流域流经县、流域区、全省域保护治理,构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格局。扎实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五大攻坚行动,组织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沿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沿黄19县(市)为重点,积极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黄土高原塬面治理保护、适地植被建设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支持开展整沟治理,重点实施晋西太德塬等黄土高原固沟保塬项目,增强黄土丘陵沟壑区域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到2035年,沿黄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水沙关系更加协调。
强化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对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实施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貌重塑、植被重建等生态修复和土壤、水体污染治理。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举措,及时修复生态和治理污染。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生产矿山改造升级,有效缓解能矿空间与生态空间高度重合矛盾。到2035年,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全部完成。
(二)扮靓三晋大地秀美绿装
构筑生态屏障带。以太行山脉为主体,构建以水源涵养为主要功能的防护林体系,筑牢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以吕梁山脉为主体,重点治理水土流失和降低土壤侵蚀,构建和完善以水土保持为主要功能的防护林体系,筑牢黄河流域生态防护屏障。以太岳山—中条山为主体,实施自然保护地建设,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
加强林地草原保护。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采伐,保持永久性公益林相对稳定。大规模实施国土绿化,科学恢复林草植被,有序推进低质低效林更新改造,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6.6%。严格保护基本草原,实施以草定畜、草畜平衡。重点加强对五台山、太岳山、中条山等亚高山草甸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到2035年,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4.5%,草原生态功能显著增强。
强化全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和重要栖息地恢复,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野生植物天然分布地实施名录管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重点加强林木基地、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强华北豹、原麝、褐马鸡、黑鹳等旗舰物种、珍稀濒危动植物和指示物种及其栖息生境的保护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三)织就水清河畅纵横蓝带
强化“七河”“五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河湖(库)生态环境质量,构建“源、点、环、带、景、文”水生态治理修复新格局,建立良性循环的健康河湖(库)体系。打造青云素波、两岸锦绣新汾河,水草丰美、五彩缤纷桑干河,水波荡漾、人水和谐滹沱河,桑榆汗漫、城水相依大漳河,碧水长流、钟灵毓秀美沁河,丰美清凉、鸥鹭齐飞涑水河,山水相映、绿韵清波大清河,文景相依晋阳湖,生态格致漳泽湖,生态舒卷云竹湖,色彩斑斓大盐湖,湖波泮淼伍姓湖。到2035年,美丽河湖全面呈现。
保护地下水和岩溶大泉。实施水源置换、关井压采、节约用水等综合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到2035年,全省地下水超采区水位逐步回升,达到合理开采控制线。以19个岩溶大泉泉域为重点,实施岩溶大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入渗补给,促使泉水复流,保护岩溶水量和水质。
加强湿地保护。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优先保护具有生态价值的天然湿地,对主要河流两侧滩涂洼地进行蓄水造湿,形成“串珠式”连续湿地,有效扩大湿地面积。推进退化湿地修复,加快重点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强黄河干流滩涂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建恢复退化湿地生物群落,有效增强湿地生态功能。
专栏3 塑造美丽自然生态十大行动
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五大攻坚行动,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行动。以沿黄19县(市)为重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淤地坝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和污染状况调查,采用人工辅助和生态重塑措施,实施地形地貌景观重塑、土壤重构、植被修复重建。
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黄河流域北部生态修复区、黄河流域中部生态治理区、汾河上游华北水塔生态重建区、太行山北段生态建设区和太行山中段生态恢复区等五大区域为重点,统筹实施国省市县各级营造林工程。
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开展旗舰物种及其栖息地抢救性保护,积极推进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基地)建设,实施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改扩建。
生态廊道建设行动。以重要河流水系、道路沿线绿化、城市景观带为重点,推进石太高铁(盂县段)沿线、沧榆高速沿线(山西段)、汾河等生态廊道建设。
“七河”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开展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和大清河等重点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实施晋阳湖、漳泽湖、盐湖、伍姓湖、云竹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做好湖泊生态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岩溶大泉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实施延河泉、三姑泉、雷鸣寺泉、晋祠泉、兰村泉、洪山泉、郭庄泉、霍泉、龙子祠泉、古堆泉、天桥泉、柳林泉、水神堂泉、城头会泉、坪上泉、娘子关泉、辛安泉、马圈泉、神头泉19个岩溶大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湿地保护与建设行动。加强现有63处湿地公园保护,加快重点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大具有生态价值的天然湿地保护力度。
六、城乡统筹协同共进,建设“晋风晋韵、宜居宜业”的美丽幸福家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打造各具特色的魅力城市,承接城乡互动的宜居小镇、青山绿水相依的田园乡村,塑造富有特色的三晋城乡风貌。
(一)建设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现代城市
彰显城市特色之美。统筹推进绿色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塑造体现地域特征、历史文脉和时代精神的三晋魅力城市。太原强化“四治”一体推进,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大同夯实“大同蓝、大同清、大同绿”生态底色,建设节能低碳魅力古都;朔州打造农牧融合发展高地,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忻州擦亮“净、绿、美、靓”招牌,建设创新型田园城市;吕梁统筹山区平川均衡发展,建设美丽幸福吕梁;晋中厚植晋商文化,建设绿色宜居美丽晋中;阳泉实施生态筑基战略,打造“太行明珠”;长治传承上党革命老区红色基因,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晋城建设绿色转型示范城市,打造“云锦太行,诗画晋城”;临汾建设黄河流域绿色崛起转型样板城市,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唐尧故里、魅力临汾;运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好运之城”。
增强城市功能品质。高质量推动城市有机更新,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提升优化老旧街区,科学建设城市新区,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促进城市功能重塑和品质提升。加快公交都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无障碍城市、韧性城市等建设,提升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能,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捷生活服务圈”,实现“家门口的幸福”。
提升城市生态韵味。保护城市山水自然风貌,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推动城郊森林公园及环城生态廊道建设,构建环城绿色屏障。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建设,逐步扩大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完善林荫路网和绿道绿廊系统,提高住宅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品质,建设分布均衡、环境优美的绿地系统,为居民提供更多亲近自然、休憩放松的高品质绿色空间,提升城市绿色“幸福感”。
(二)建设城乡互通互济共荣的新型城镇
推动县城强美融合。实施大县城战略,引导优势要素资源向县城集中,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做到产业强、生态美、文化兴。推动县城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功能集成,实现与中心城市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经济强县。推进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加强现有生态资源保护治理,强化山水人文特色的持续塑造。到2035年,推动80%的县建成美丽县城。
促进小城镇特色健康发展。加快完善小城镇功能,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产业、社区、文化、旅游“四位一体”,把小城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大对重点小城镇的培育支持力度,打造一批先进要素集聚、产业专精特新、产城人文融合、富有发展活力的精品特色小镇。
推进县域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以县域为整体,实施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护,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乡村辐射,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动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引导产业协同发展。建成半小时城乡融合服务圈。
(三)建设田洁物丰村美人和的美丽乡村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统筹实施农村改水、改电、改厕、改污、改暖“五改联动”,强化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升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和田园风光品质,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让乡村成为宜居乐居的美好家园。
建设特色美丽乡村。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基底,持续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彰显村庄自然美、协调美、个性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差异化特色发展,围绕长城边塞型、晋商人文型、黄河农耕型、太行山水型等不同类型,集中连片打造晋风晋韵美丽乡村,防止“千村一面”。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实现乡村文化遗存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
专栏4 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十大行动
“城市客厅”打造行动。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建设高品质城市特色片区。
城市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强化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环境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工业区连片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和住房品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
海绵城市建设行动。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科学布局雨水调蓄设施,增强道路绿化带雨水消纳功能,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
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打破政府各部门间的“数据孤岛”,推进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健康等项目建设。
百姓身边增绿行动。以“微更新”“绣花”“织补”方式,利用城镇废弃地、空地等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留白增绿,加强城市公园分级分类体系建设。
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行动。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环保、教育、医疗、体育、文化、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特色小镇建设行动。培育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自然遗产旅游、森林旅游、房车露营、康养等服务,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度假特色小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五大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生态惠民行动。实施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工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以及休闲农业、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进生态惠民富民。持续推进“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建设乡村文化记忆展示馆、文化记忆工程示范点、“乡愁”品牌打卡地,绘制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地图。
七、生态筑基文化铸魂,弘扬“天人和谐、沁润三晋”的美丽生态文化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价值取向,以“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为基本准则,传承发展弘扬具有山西特色的生态文化,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引领风尚、凝聚共识、精神支撑的作用,以美丽生态文化唱响“新时代山西好风光”。
(一)弘扬生态文明价值观
结合山西实践,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深度挖掘和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成果,集中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扩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贯穿到精神文明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加大力度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右玉精神”。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让生态文化成为三晋儿女的共同价值理念。
(二)建设生态文化新高地
传承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找准生态文化与山西红色文化、黄河文化、晋商文化、根祖文化、边塞文化等文化资源契合点,深入挖掘蕴含其中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文化故事,总结具有山西特色的生态文化核心价值。做好文化遗存中生态价值观的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
繁荣新时代生态文化。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伟大实践,兼顾不同艺术形式,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主题文艺作品,让公众在潜移默化、精神愉悦中浸润生态文化。扶持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打造生态文化IP及文创产品,推进生态文创产品进景区,丰富“山西礼物”生态内涵。引导数字化生态文化产品制作和传播,促进供需在“云端”“指尖”对接。
擦亮生态文化品牌。依托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黄河峰会、晋阳湖·数字经济发展峰会、旅游发展大会、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重点活动,搭建生态文化宣传交流平台。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周”“绿色读书月”“作家生态行”等系列活动,引导全省各地共同打造生态文化品牌体系。
(三)践行生态文化新理念
扎实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发起和组织各类环境公益性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公众自觉遵守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绿色餐饮、绿色快递、绿色出游、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践行适度简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生动局面。
专栏5 弘扬美丽生态文化十大行动
“两山”理念研习行动。组织“两山”理念研究,适时举办专题研讨会、现场交流会,结合示范创建进行实践效果评估。组织宣讲团,找准群众关心的问题和话题,深入开展大宣讲、大宣传活动。
生态文化教育行动。将生态文化教育融入各级学校教学内容,推动生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面向不同群体编写生态文化读本,增强针对性、有效性。适时开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和分析。
生态文化传承行动。深入挖掘我省文化遗存的生态文化内涵,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加快对各类生态文化资源基础档案、影像素材的数字化、可视化进程,强化生态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生态文化创作行动。在选题安排、资金扶持、技术支持、评优评先、作品宣传和演出安排等方面予以整体指导,创作一批、打磨一批、推出一批精品力作。指导文艺精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力争更多精品参加中国艺术节、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等全国重大展演展览活动。支持优秀作品开展省内巡演,群众反响良好的作品推荐进行全国巡演。
生态文化传播行动。在“群众文化惠民工程”中传播生态文化。依托“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活动,组建文艺小分队深入基层一线演出。推动生态类图书进入“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加快生态文化数字化发展,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围绕文化强省建设,以黄河为纽带,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载体,以沿线城市为节点,构建黄河生态文化廊道。
生态文创产业发展行动。鼓励文创企业以生态文化为内容,以环保材料为载体,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生态特色的文创产品,探索生态文化创意发展模式。
生态文化载体建设行动。与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文化馆、植物园、自然保护区、工业园区、高校等合作,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内容各具特色、覆盖不同人群的生态文化宣传活动。
右玉生态文化品牌打造行动。深入挖掘“右玉精神”蕴含的绿色发展思想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彰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时代价值。
汾河品质塑造行动。邀请专家学者深入汾河沿线,梳理总结广大群众和环保铁军在汾河治理工程中展现出来的优秀精神品质,讲好汾河治理故事。
志愿服务行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结合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政策宣传、科学普及、实践体验等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流程化、机制化、可持续、易推广的志愿服务项目,引导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
八、推动多元协同共治,健全“科学完备、保障有力”的美丽治理体系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构建权责清晰、多方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一)夯实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强化生态文明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发挥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深化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生态文明考核制度,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绩导向。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健全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管监测机制,推动企业按证排污、政府依证监管。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开展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评价结果应用领域,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
强化公众监督参与。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平台,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信访投诉和监督举报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健全绿色发展激励机制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机制,科学量化生态产品价值。开展经济生态生产总值(GEEP)核算,强化核算结果应用。完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带动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水流、森林、草原、湿地、耕地、荒漠等重要生态环境要素的分类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鼓励对生态脆弱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深入实施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广泛建立其他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拓展市场化补偿渠道、多元化补偿方式。
建立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机制。优化生态环境权益交易机制,推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实施清洁取暖差异化补贴政策。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改革。
创新环境治理与修复模式。加快推进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建设县域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探索多元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新模式,构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新机制。鼓励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创新抵押担保方式。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等。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与运营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等市场化融资手段,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探索绿色金融创新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市(县)试点设立“绿色银行”。
(三)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适应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加快推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修订,积极探索污染防治、监测管控、资源开发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小切口”精细化立法,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立法工作。
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持续优化美丽山西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制修订一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细化土壤、固体废物处置、新污染物治理等技术规范类标准,完善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评价标准,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
(四)数字赋能生态环境监管
完善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开展大气、水等污染溯源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智慧平台,构建覆盖城乡、要素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适时感知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提高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推动重点污染源可视化自动监管全覆盖,实现由“点末端监管”向“全过程监控”转变,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专栏6 健全美丽治理体系十大机制
生态文明领导责任机制。完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绩效评价机制,深化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改革,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衔接。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改革。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核算评估、市场交易等制度,推动生态产品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运营转化。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环境要素的分类补偿。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补偿。推动汾河、桑干河流域等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
生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等环境治理模式,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建设县域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生态环境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绿色金融长效机制。推动发行绿色债券等。加快发展绿色保险。支持设立“绿色银行”,强化PPP、REITs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对绿色低碳项目支持。
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智慧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智慧平台,建立“互联网+”执法与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执法监测融合联动,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智慧监管模式。
九、全民行动共建共享,开展“鲜活生动、竞相迸发”的美丽示范创建
深入实施“美丽山西·全民行动”,全方位、各领域、多层次开展美丽山西系列创建,把建设美丽山西转化为三晋人民共同意识和自觉行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凝聚共识、集聚智慧、汇聚合力,打造美丽建设共同体。
(一)开展美丽城乡创建,打造美丽山西先行区
统筹文明城市、公园城市、生态城市、低碳城市、“无废城市”等建设工作,深化路径设计,高标准开展美丽城市创建。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生态文明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乡村振兴示范县等先行先试,探索美丽县区创建;结合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特色小镇等建设工作,加快提升综合实力,开展美丽乡镇创建;遴选一批资源禀赋好、具有发展潜力的村庄,依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示范村、森林乡村、美丽宜居示范村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美丽村庄创建。到2035年,11个设区市基本建成创新、智慧、绿色、安全、人文、宜居的美丽城市,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基本建成城乡融合、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全民幸福的美丽县区,美丽乡镇和美丽乡村普遍建成。
(二)开展美丽生态创建,打造美丽山西山水城
围绕河流、湖泊、山岭、森林、草原和湿地等自然要素,广泛开展各类生态系统美丽创建。在水质稳定达到优良,景观、休闲等亲水需求得到较好满足的河湖,开展美丽河湖创建;选择健康优质、系统稳定、林相多彩的森林生态系统,创建美丽森林、美丽山岭;指导综合植被覆盖度高,稳定、健康及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草原生态系统,开展美丽草原创建;在水质稳定达到优良、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达到一定面积标准的湿地系统,开展美丽湿地创建。推进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体验基地、风景区等实施近自然经营,探索基于自然要素的美丽生态创建。到2035年,具备条件的山岭、河湖、森林、草原和湿地基本建成美丽山岭、河湖、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机盎然的自然生态之美处处可见。
(三)开展美丽单元创建,打造美丽山西有机体
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建设美丽山西各类载体,夯实“美丽细胞”工程。充分发挥党政引领作用,带头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厉行勤俭节约,开展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用能,积极创建美丽机关;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环保意识和行动贯穿于管理、教育、教学和建设整体活动中,创建美丽校园;发挥公共服务机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创建美丽科普基地、图书馆、电影院、展览馆等;发挥社区社会治理“神经末梢”作用,综合整治社区环境卫生,建设美丽街道、美丽社区;推广先进绿色生产理念和管理模式,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物流及循环利用体系,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绿色化管理体系,创建美丽园区、工厂、商场、酒店等;发挥家庭社会细胞作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节约家庭资源,开展垃圾分类,建设美丽家庭。通过各领域美丽单元创建,为建设美丽山西铸就坚实社会基础。
专栏7 开展美丽示范创建十大行动
美丽城市创建行动。提高城市功能、服务和治理现代化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打造创新、智慧、绿色、安全、人文、宜居的美丽城市。
美丽县区创建行动。完善县城基础设施体系,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增强县城承载力和综合服务力,打造城乡融合、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全民幸福的美丽县区。
美丽乡镇创建行动。提升乡容镇貌,完善乡镇交通、市政、网络等基础设施,优化文体、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培育乡镇主导产业,打造先进要素集聚、产业专精特新、产城人文融合、富有发展活力的美丽乡镇。
美丽宜居村庄创建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创建示范达到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要求,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
美丽河湖创建行动。统筹谋划河湖系统治理与保护,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补齐防洪薄弱短板,彰显河流人文历史,提升便民景观品位,提高河流管护水平,打造“水网相通、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美丽河湖。
美丽机关创建行动。健全机关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打造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美丽机关。
美丽学校创建行动。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提升学生健康素养,打造校园环境优美、设施环保节能、师生健康和谐、生态文明理念入心入行的美丽学校。
美丽社区创建行动。提升社区人居环境,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生态文化,打造共治型、平安型、宜居型、发展型的美丽社区。
美丽园区创建行动。改善园区绿色生态环境、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数字信息智能建设、提升产业高端创新结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打造基础设施完善、服务管理规范、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的美丽园区。
美丽工厂创建行动。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的应用,打造节能降耗、绿色清洁、规范有序、安全环保的美丽工厂。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省市县乡村各级密切协作的协调联动机制。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本规划纲要实施重大问题,分解目标任务,分年度制定工作要点,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制定规划纲要任务落实方案,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市、县(市、区)负责本规划在本地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多元投入
加大各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将美丽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相关财政资金向重点领域倾斜,确保资金投入与重点建设任务相匹配。持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美丽山西建设。
(三)强化能力支撑
围绕美丽山西建设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重点行业碳达峰路径、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恢复与重建、生态环境智慧化监控等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加强美丽山西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提升美丽山西建设科学决策水平。
(四)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评估和修正机制,以5年为周期开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结合评估结果,适时对纲要内容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探索将评估结果作为各市和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予以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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