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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公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2023年预算收入4417.42万元,比2022年预算7379.77万元减少2962.35万元,降低4.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7.42万元,占比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节能环保(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417.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379.77万元降低40.14%。主要用于能源管理事务支出。其中,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05.04万元。主要包括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810.42万元,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及管理经费1399.3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供给保障基地建设研究1.71万元,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规划方案研究1万元,现代能源经济四项指标研究390.01万元,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204.53万元,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98万元。此项支出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891.86万元增加13.18万元,主要原因是现代能源经济四项指标研究减少9.99万元,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减少139.58万元,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及管理经费增加423.3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供给保障基地建设研究减少98.29万元,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规划方案研究减少199万元,上年结转到本年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等减少12.86万元,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增加49.53万元,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98万元与上年一致。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是自治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贯彻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能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拟订产业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全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发展工作。
3.组织推进全区能源重大装备技术研发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
4.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协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5.负责全区煤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培训工作。配合协调全区煤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区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6.负责全区能源生产、运行和管理,规范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等建议。
7.负责开展全区能源对外合作,协调推进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8.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区电力行业运行安全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依法开展全区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9.统筹全区煤矿火区、采空区、沉陷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10.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自治区能源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自治区能源局为财政拨款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数共67人。局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合计50人,其中:在职人员50人,比上年净增加5人(军转安置1人,调入6人,退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人,比上年增加2人。
(二)自治区能源局本级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收入为441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7.42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开展能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比2022年预算减少2962.35万元,降低4.01%。减少的原因:一是基本支出1294.66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968.28万元增加326.38万元,增加33.71%;主要是:行政运行增加233.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0.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1.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3122.76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6411.49万元减少3288.73万元,降低51.29%。主要是:引进人才费用增加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13.18万元,能源行业管理减少340.89万元,能源管理减少319.04万元,信息化建设减少2644.98万元,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无增加。
(一)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2023年预算收入4417.42万元,比2022年预算7379.77万元减少2962.35万元,降低4.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7.42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2023年预算支出441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66万元,占比29.31%;项目支出3122.76万元,占比70.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41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17.42万元,占比1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2023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4417.4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097.17万元,占比9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1万元,占比3.75%;卫生健康支出60.46万元,占比1.37%;住房保障支出94.28万元,占比2.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节能环保(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417.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379.77万元降低40.14%。主要用于能源管理事务支出。具体类别如下:
(1)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95.41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工作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761.64万元增加233.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
(2)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05.04万元。主要包括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810.42万元,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及管理经费1399.3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供给保障基地建设研究1.71万元,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规划方案研究1万元,现代能源经济四项指标研究390.01万元,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204.53万元,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98万元。此项支出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891.86万元增加13.18万元,主要原因是现代能源经济四项指标研究减少9.99万元,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减少139.58万元,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及管理经费增加423.3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供给保障基地建设研究减少98.29万元,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规划方案研究减少199万元,上年结转到本年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等减少12.86万元,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增加49.53万元,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费98万元与上年一致。
(3)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能源行业管理(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此项支出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40.89万元减少340.89万元。
(4)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能源管理(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万元。上年结转的风光氢储基地与生态修复一体化实施路径。此项支出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25.04万元减少319.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取消。
(5)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0.72万元,是上年结转的内蒙古自治区智慧能源大数据建设130.72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智慧能源大数据建设。此项支出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775.70万元减少2644.98万元。
(6)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能源安全目标奖励资金。此项支出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60万元与上年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5.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2.22万元增加43.29万元,增幅35.42%。此项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费用、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万元增加3万元,增幅16.67%。此项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7万元增加6.94万元,增幅467.34%。此项主要是2023年增加2名退休人员,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9.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7.5万元增加22.23万元,增幅32.93%。此项主要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员,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4.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3.75万元增加11.12万元,增幅32.95%。此项主要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员,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9.44万元增加11.02万元,增幅22.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员。此款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7.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91万元增加6.46万元,增幅20.9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员。此款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54万元增加4.55万元,增幅24.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员。此款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4.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2.98万元增加41.3万元,增幅77.9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增加。此项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4.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2.98万元增加41.3万元,增幅77.9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增加。此项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4.67万元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8.03万元增加26.57万元,增长330.8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同上年预算数20万元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万元,上年未发生出国费用,本年继续安排预算主要是根据职能职责,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负责开展全区能源对外合作,为及时掌握国外能源发展新技术,协调推进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需开展出国考察调研活动。
2.公务接待费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17万元减少0.0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8万元增加3.3万元,增长为412.5%。主要是开展能源课题研究及规划编制、现代能源经济指数、内蒙古自治区智慧能源大数据建设等工作,需要同区外专家、省区市能源部门和企业对接规划编制、商谈工作业务、交流能源管理经验,同有关省、市单位的煤炭保障洽谈,而进行的接待任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与上年预算10.5万元持平,本年预算与上年执行数7.23万元增加3.27万元,增长为45.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同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与上年预算10.5万元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3.26万元,比上年206.64万元增加46.62万元,增幅22.5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自治区能源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7.4万元(不含涉密项目)。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固定资产2327.78万元,无形资产1282.03万元。单价50万(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本级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资金20万元,其中:其他办公设备1批次,资金预算10万元,家具用具1批次,资金预算10万元。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项目7个,公开绩效目标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78.4万元,占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的85.42%。(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对7个部门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设计项目绩效一级指标21项(其中,产出指标7个、效益指标7个、满意度指标7个),二级指标117项。二级指标具体如下:
(1)数量指标30项。包括服务及保障人员数量、运行维护已建成的信息化系统、碳达峰背景下二零三零年能经济对自治区经济带动作用分析研究、碳达峰背景下二零三零年能经济对自治区经济带动作用分析研究、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检查考核、内蒙古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数报告、资金发放人数等。
(2)质量指标19项。包括服务质量达标率、安全生产达标率、等保测评达到三级目标、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检查专家到位率、专家评审会通过率等。
(3)时效指标20项。包括服务年限、安全监管监督检查按时完成率、等保测评时间、碳达峰背景下二零三零年能经济对自治区经济带动作用分析研究、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检查、四项指数研究完成时间等。
(4)成本指标11项。包括物业费、年度预算资金、运维成本、晋陕蒙疆能源经济发展对比分析课题研究、能源行业安全成产检查成本、内蒙古现代能源四项指数研发运行工作经费、补助金额等。
(5)经济效益指标2项。包括服务区域设施安全性和以数字科学引导能源产业发展。
(6)社会效益指标13项。包括符合行业标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公共主页点击量、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出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和评价标准、获得补助人员核查率等。
(7)生态效益指标2项。包括办公环境持续改善和提高能源绿色发展水平。
(8)可持续影响指标12项。包括保证服务区域干净整洁、激发和调动全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系统正常使用年限、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行业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重大事故、把控内蒙古现代能源经济新能源发展阶段存在问题、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人才随访率等。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8项。包括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奖励先进个人的满意度、机关各处室满意度、民众对门户网站满意度、科学引导地方和企业推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使用部门人员满意度、获得资助人才满意度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健 联系电话:0471-660461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预算公开12张表
2023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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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太阳能与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国电投(天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场项目、舞钢中加矿业25MW光伏发电项目、华润电力舞钢祥云40MW风电、河南交建尹集分散式风电场、金旭新能源技术有
近日,由中国电建所属华东院总承包的嘉兴联合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为这座已投运20余年的污水厂注入绿色发展新动能,也为“光伏+污水治理”的发展模式提供工程样板。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是浙江省第三大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嘉兴市域(除桐乡、海宁)范围内工业、生活污水的收集、输
4月19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广东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5G基站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网需求侧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具备建设光伏条件的5G基站场地,同步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打造一批“零碳”5G基站示范标杆,为信息通信行业
地球孕育众生,滋养万物承载着我们一切的梦想和希望今天是世界地球日和英利发展一起留住视界绿景,守护蓝色星球矢志不渝,笃行不殆让地球绿意盎然让世界光芒万丈让生活更美好
一直以来,锦浪致力于清洁能源的科技创新让每一束阳光尽其所能与每一个生灵同感共鸣锦浪全新一代大功率地面光伏逆变器G6-GU320K-EHV高功率下,亦见强大为保护地球家园贡献力量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扎实推进能源立法。配合做好能源法立法审议工作,开展能源法出台配套法规和政策预研,为能源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将电力法修订列为优先立法事项。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储备
消纳、土地、电价等多重压力下,2024年的光伏电站投资似乎仍是狂飙节奏。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前两个月,光伏电站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6.72GW,同比增长80%。由此,设备招标市场连续创下新高。据北极星统计公开信息,今年第一季度组件招标规模超过150GW。其中,电力央企无疑仍是招标大户,中国电建第一季
4月22日,内蒙古能源局、工信厅印发《关于明确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认定流程的通知》。通知明确,目前申报范围包括光伏新材料及应用、稀土新材料、电供热、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5G基站、半导体材料、储能电池、先进化工材料、先进碳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硅材料12个行业的用电企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全
4月15日上午,江苏、内蒙古两省区在呼和浩特市签署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将共同加快推进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至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前期工作,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大力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能源供给示范项目,是和林格尔新区联合华电(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的数据中心“绿电直供”试点工程。项目总容量36万千瓦建设指标,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为6万千瓦,同步配建18%、4小时的电化学储能。为加快推动“全国一体
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随着近日内蒙古能源集团四子王旗风储项目100万千瓦、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二、三期150万千瓦、赤峰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2.5万千瓦的新能源装机陆续并网发电,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亿千瓦。其中,3月31日,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
近日,内蒙古能源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2365470558元。根据招标公告,此项目位于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东部的沙漠区。光伏区站址中心坐标:东经103.29°,北纬39.59°。拟建工程场地
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同意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格盟诺金新能源
日前,内蒙古赤峰市发布2024年第1号林草长令发布。文件指出,明确要全力打好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加快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因地制宜、紧抓快干,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任务。原文如下:赤峰市发布2024年第1号林草长令近日,赤峰市委书记、市级林草长万超岐,市长、市级林草长栾
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以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重点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
据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消息,截至3月31日,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亿千瓦,在2023年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跃居全国第一后,再次迎来重大突破,成为全国首个风电光伏新能源超1亿千瓦的省份。
包头市公安局推出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十项措施,重点摸排项目征地、拆迁、拖欠工资、环境保护、建设安全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一起来看详细内容一、严厉打击涉重大项目突出违法犯罪紧紧围绕光伏、稀土、硅产业、新能源等重大项目投融资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建设、企业合法权益、涉黑恶等突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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